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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继续教育及其启示

2009-01-17肖尚军

继续教育 2009年1期
关键词:启示德国

肖尚军

摘要:德国现行的职业继续教育,是一种以来完成或未接受过初始职业教育的公民为主要对象,由企业、行业协会、社会上的培训公司、大学、劳动部门等各种类型的机构向他们传授所需要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的教育活动。

关键词:德国;职业继续教育;启示

中图分类号:G719文献标识码:A

现代职业教育不再是狭义上的学校职业教育,而是包括职业继续教育在内的广义上的职业教育。职业继续教育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在目前德国显得日益明显和突出,特别是在现代社会技术和经济发展迅速,对于劳动者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人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适应经济和技术发展的要求。现在社会的工作岗位的获得和升迁与继续职业培训的关系越来越大。职业教育只是职业的开始,还必须进行不断的职业继续教育。德国《2001年职业教育报告》指出,“在信息社会和知识社会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职业继续教育是未来社会和经济的钥匙”。DGB2001年8月提出加强职业继续教育立法,规定所有的职员都有权享有每年5天的带薪的继续职业培训。这个计划的名称是“为每个人的终身学习”的行动计划,并称这是走向学习化社会的一个具体措施。

一、德国职业继续教育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德国对继续教育的内涵给予了明确的界定,有人提出基础教育之后的教育都属于继续教育,把16岁作为年龄界限。继续教育作为普通教育的非连续教育,具有鲜明的高层次、多层次特点,在德国的教育体系中肩负特定的任务,具有独立的功能。

(一)政府高度重视

在德国,教育既是全民活动,更是政府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第一,领导重视。早在“二战”之后,联邦德国的历任政府首脑,就把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大批实用型人才,作为发展经济、振兴国家的“秘密武器”,在二战后的经济恢复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今天,德国政府积极支持职业继续教育,成为这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强有力保证。

第二,法规保障。德国的职业继续教育有三个层次的法规保障:一是联邦职业教育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和手工业条例;二是各州制定的职业教育法;三是学校依据上述法律制定的具体实施规程。此外,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可以相互融通、交替进行;学校、企业共同完成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任务等政策规定,都有力保证了职业技术教育的顺利推进。

第三,经费保证。经费来源的社会化。从德国职业教育培训经费的来源可以看出,德国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来源的社会化特征非常明显,表现在其经费来源渠道广泛、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渠道:一是联邦政府补助;二是州、地方政府实质性投入;三是法律规定其他机构的投入;四是地方性资格培训投入;五是培训者自己支付;六是欧洲社会基金等。税收使用的“非挪用原则”确保了专款专用。德国完善的教育法规制度保证了专款专用,“非挪用原则”确定了税收中用于职业教育培训的资金百分之百的发挥作用,提高培训效率。

第四,资格认证。由于继续教育的特殊性,国家实行了灵活的证书认可制度。除了按法律规定颁发的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还允许各州、城市根据自己的人才培养计划颁发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强化继续职业技术培训的区域特色。

(二)建立多元化的培训体系与良好的办学机制

德国的职业继续教育,具有鲜明的多元化特点,学校、企业、私人、学校与企业联合举办等形式。

行业协会提供的职业继续教育是从本行业的长远发展来考虑,有政府部门委托的培训项目,有行业要求的培训项目。行业协会提供的职业继续教育项目有的是非赢利的,而社会上的培训公司完全是市场运作以赢利为目的。

德国职业进修公司是由德国工会联合会于1953年创建的、是德国从事职业继续教育的最大承担机构之一,按企业形式运作。目前,它在全德有17个分部,约350多个规模各不相同的培训场所遍布全德各地,迄今共培训了300多万名学员。培训场所之间都用电脑联网,可以迅捷地交流信息。它们是根据地区劳动力市场状况的变化进行关并或另设,由此确保培训项目能始终与地区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状况相适应。

除了行业协会和社会上的培训公司这两类主要的职业继续教育机构外,一些大企业的培训机构、大学、劳动部门等也为社会提供职业继续教育服务。企业的培训机构主要培训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产品用户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情况也培训同行其他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

企业中的职业继续教育主要是短期教育,参加者主要是技术和销售人员、领导人员和技术工人。其目的是通过培训获得拓展和深化的能力,达到晋升、转岗、适应新任务的要求,主要体现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开发的政策。由劳动局执行的,在劳动促进法框架下执行的职业继续教育主要进行适应进修教育、晋级进修教育、职业改行教育、再就业培训、失业者的创业培训等,主要体现政府对劳动力市场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

(三)提供丰富多彩的学习内容

成人学习者对教学内容的要求,具有鲜明的个性化特点。德国的职业继续教育,特别关注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广泛的覆盖性。

首先表现为开设课程的领域广泛。如汉堡民众业余大学开设六大类课程应对学习者需求,详细情况可见下表:

其次是课程门类多样。汉堡民众业余大学提供的全德范围内为特殊群体开设的课程一览显示:为老年人开设的课程1.6万个,为文盲开设的课程近0.3万个,为失业者开设课程0.2万个,为外国人开设课程1.5万个,为残疾人开设课程近0.3万个,为妇女开设课程1.5万个,为其他特殊需求开设课程2.4万个。而且,学校还对同一方面的教学内容安排不同层次的教学以适应不同层次学习者需要。灵活多样、针对需求前沿的课程,不仅激活了职后专业教育,也有力推动了普通全日制教育的专业发展。

(四)保证教学质量。

如何保证教学质量,是德国在职业继续教育实践中始终关注的问题。首先在考核上下功夫,尽可能使用全国或周边国家共同认可的考核标准。同时注重毕业学生和用人部门的信息反馈,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此外,办学部门还以提高质量为目标开展一些项目研究,确定统一的质量标准,逐步建立完善职业继续教育课程数据库,尽量使学员需要的教学信息都得到满足。

用优秀的教学吸引学生。德国职业继续教育十分注重继续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一是通过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二是提高讲课酬金,吸引教师上课,三是广开才路,充分挖掘社会教育资源,尽可能利用校外优秀教育资源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策略。

从2001年开始,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连续举办“继续教育创新奖”活动,其主旨是提高教学技术、个人能力、社交能力和方法力,产生继续职业教育的新理念,形成新的发展途径并开拓职业教

育的美好未来。参与者包括国内外的教育服务提供者、教育组织、教育机构和公司。

(五)灵活方便的学习形式

成人教育在德国早已冲破了传统学校教育的时空局限,实现了“三时”教学:一是学习时限可长可短,一个月、半年、一年或两年。同一个班的学员,也可以自己安排学习进程;二是学习时间可日可夜,脱产班、业余班、周末班、晚上班、假期班,什么时候方便学就什么时候学;三是学习距离可近可远,可到学校上课,可使用多种教学媒体。也可以在网上学习、现代远程个别化学习等方式。

建立宽进严出的进出口模式。鉴于成人学习的多样、灵活与动态性特点,学校实行了宽进严出的入学与结业模式。许多培训项目入门不需要考试,有些专业只考察一下基础性技能。而对于课程学习与结业,有考核过程,而且比较严格,努力使学员达到预计的学习要求,强化目标指导下的过程管理。

(六)关注职业继续教育未来发展

确保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的“未来能力”,已毫无争议地成为德国近年来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为提高国家的竞争力,国家的科技进步与政策导向,需要从事各类教育研究的高水平专家的支持。为及时跟踪与发现这些专家,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根据一种全新的理念,采取“在线问卷系统”方式,建立起一套“职业教育专家跟踪系统”。这一系统的建立,有利于将专家对教育和职业教育政策中各种现实问题与困难的科学判断,及时系统地引入到决策咨询的讨论之中。目前,系统已开始进行主题为“2020年的工作与学习”的第一次问卷调查。随后每年内将多次与专家联系,以获取其对现实问题的观点。

二、对我国成人职业与继续教育的启示

德国的成人职业与继续教育的做法与经验,给我们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尽管我国与德国的国情有很大差别,德国的经验不能照搬,但有些基本原则与思想是可以借鉴的。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业继续教育法制化

对继续职业教育实现法制管理,是世界发达国家为加强继续职业教育管理的一种发展趋势。世界上一些继续职业教育开展得好的国家的经验证明,实行继续职业教育的法制管理,利用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和约束力的功能,可以较好地发展继续职业教育。德国职业教育以“双元制”著称,上世纪60年代联邦政府又将“双元制”建立在坚实的法律基础之上,颁布了《职业教育法》、《职业促进法》、《实践训练师资格条例》、《青年劳动法》等法规。职业继续教育法规的基本内容应当规定:

1、关于不同类型的专业科技人员应接受职业继续教育的时间,以及保护科技人员享受职业继续教育的权利;

2、关于用人单位必须创造条件,履行对科技人员、管理干部等进行职业继续教育的义务;

3、关于国家、地方和基层单位对继续职业教育的投资;

4、关于对违反职业继续教育的惩罚性条款;

5、关于实施职业继续教育法制管理的机构、办法、手段等。

(二)职业继续教育网络化

建立一个科学的继续教育网络,是强化继续教育功能的前提。从当前我国职业继续教育的现状看,发展开放型、交融型和联合式的继续职业教育网络是很必要的。

开放型是指所有的职业继续教育基地、中心都要面向社会招收学员,建立布局合理、信息灵通的开放型职业继续教育网络,能够为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不同学习需求的科技人员提供一个广泛的可供选择的空间。

交融型是指职业继续教育的办学活动应当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的知识更新、能力提高、智能开发融为一体,使他们的每一次学习,都能结合实际需要增添新知识,增长新才干。

联合式是指企业、高等院校等教育部门之间联合起来办职业继续教育,其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企业与企业的联合、建立企业集团式的培训中心、或就某项职业继续教育内容而随机联合办学等,这有利于克服继续职业教育办学活动的盲目性,增强针对性,有利于发挥各方面的优势。

(三)制定有利于职业继续教育发展的政策

近20年来,我国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也收到了较好效果。现阶段,要完善促进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动力机制,发挥好政策的导向与保证作用。对分散的、个别化的成人学习来说,灵活应该是其教学与管理的基本特征。在教学形式上,脱产、业余、函授、夜大、课堂面授教学、远程多媒体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并存,学员根据自己的情况选用。学习时限上,短期班、中期班、长期班;管理模式上实行学分制。

要鼓励职工接受继续职业教育,提高学习积极性,最基本的是要解决工学矛盾,为个人接受继续职业教育提供便利的条件。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德国实行“轮换工作岗位”制,即企业安排员工有计划、分步骤参加职业继续教育,这一方面符合企业减员增效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让员工有参加继续学习的机会。

(四)建立企业职业继续教育激励和约束机制

要充分调动企业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就必须建立企业职业继续教育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职业继续教育同岗位任职资格挂钩,把职业继续教育学绩和工作实绩作为其获得、保持、晋升岗位或失去岗位的必备条件和依据,职业继续教育就会成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自我提高的主要途径和竞争上岗的有效手段,从根本上提高他们参加职业继续教育的自觉意识。

职业继续教育同企业中高层领导聘任挂钩,把职业继续教育的人才保证和人才素质提高作为中高层领导的基本职责和任期目标之一,促成领导把企业教育提高到一个战略地位,形成职业继续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成果化。

【责任编辑王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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