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民众盼着发消费券
2009-01-14袁忠海
“抢劫啊!抢劫!”两名妇人当街大叫。警察立即出动,擒获两名摩托车抢匪。13日上午,云林县街头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一幕。不过,这一看似逼真的围捕过程其实只是警方为准备发放消费券而进行的模拟演习。据了解,在今年3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户籍的台湾居民,都可在1月18日凭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投开票所,领取6张500元(新台币,下同;4元新台币约合1元人民币)、3张200元,总面额3600元的消费券。当天无法领取者可由家人朋友代领,或4月30日前到指定邮局领取,消费券有效期到今年9月30日。不管是街头流浪汉还是关押在监狱里的服刑犯,人人有份。台当局估算,此次总预算将高达800多亿元,预计可以使台湾经济增长率提升0.64%。
“红包”当然得送得值。为了能让消费券真真切切地起到促进消费的作用,“新闻局”找来当红电影《海角七号》演员担任宣传大使,发起“消费券使用创意征选大赛”,头奖奖金高达10万元,目前已经征集了超过6000个点子。对于普通民众来说,3600元的消费券无异于“天上掉下来的礼物”。有人表示要大吃一顿,有人表示要用来度假,有人要用它交房租,还有人甚至表示要将消费券像邮票一样收藏起来,以待日后升值。最夸张的点子,是把消费券代替硬币包到过年的饺子里,“谁吃到谁有福”。马英九本人决定把消费券全部花出去,夫人周美青则表示要全部捐出去,为家境贫寒的小朋友买两桌丰盛的年菜。国民党主席吴伯雄有11个孙子,他的消费券准备全部拿来给他们买春节礼物。正在台北看守所收押的陈水扁虽然无法再去高档商场,但看守所已经表示,他可以在监狱内商店使用消费券购物,每天不得超过600元。
商家也是摩拳擦掌,从精品店到槟榔摊,都挂出招牌欢迎使用消费券,甚至连一些学校和寺庙都宣称,可以用消费券充当学费或“香油钱”。家电业推出3600元和7200元等不同优惠组合,五星级酒店打出一次性使用3600元消费券可入住高级房间的优惠,“花3600元吃一桌5000元的大餐”、“花3600元无限欢唱1000小时”之类的广告更是随处可见。不景气的房地产业也来抢一杯羹,诸如买房3600元消费券可以抵订金3.6万元、两张抵10万元等着实吸引了不少人。不仅如此,一些地方政府也搞起了促销活动。在台北县,民众持消费券在当地商家消费满3600元,即可到县政府参加抽奖,最多可抽中“黄金百两”。台中市出手更大方,奖品甚至包括上千万元的豪宅。
分析人士指出,这股热潮说明绝大多数民众对于消费券极为期待,将为今年的经济发展“注入一股新的暖流”。但也有人认为,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每人3600元的消费券并不能发挥太大作用,而且台当局此举是“花子孙钱”,能否达到预期效果还很难说。▲(袁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