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恢复家访传统做法
2009-01-08柯一兵
江西教育A 2009年12期
鹰潭市教育局和教育工会出台了教师家访制度,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家访制度,把学校教师上门家访作为转变作风、加强服务、促进师德建设、提高育人水平的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工作。
家访制度明确了教师家访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要求学校从校领导到一般教师人人都要参与家访工作,规定家访的内容与形式,指出登门家访是教师与学生家庭见面沟通的主要形式,应严格做到“四要四不得”:要全面通报学生在校情况,要全面了解学生在家情况,要共同探讨有助于学生成长进步的教育方法,要做好家访情况记录;不得在家长面前指责学生,不得随意把家长叫到学校进行责怪训斥,不得接受家长宴请和礼金,不得以电话联系等其他方式代替登门家访。关于家访对象,要求既面向全体,又突出重点,做到普遍家访与重点家访相结合,经常家访与定期家访相结合,特别强调坚持“八个必访”的对象:班内父母离异的单亲子女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家庭,病残学生家庭,行为偏差的学生家庭,思想、学业有重大变化的学生家庭,学习困难的学生家庭,外来务工子女家庭,留守孩子家庭。
为全面推动教师家访工作并确保取得实效,该制度特设考核与奖惩条款,分别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年级组长以及中层干部、校级领导的家访量作出了规定,同时将教师家访工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规范管理,并与教师职称评聘、师德考评和评优评先挂钩。◆(柯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