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不同促销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2009-01-06纵雅婷
纵雅婷
摘要:不同促销方式下的不同会计处理会对企业的效益产生不同的影响,文章对不同促销方式下的不同会计处理的特点和税收进行比较,发现对于不同的促销方式,应分别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才能做到既真实反映促销活动的发生,又避免应增值税等问题给企业带来的额外负担。
关键词:促销;会计处理;税收
随著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加入WTO,以及金融危机全球化的影响,商家为了刺激消费,采取了各种不同的促销手段,如打折,赠券等等,有些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本文试图对折扣销售、购物赠券以及买物赠物这3种主要的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一、折扣销售
折扣销售是指商家为了达到促销目的,对消费者欲购买的物品提供相应的折扣,主要包括会员折扣、限时销售、降价销售、买满减现金等方式。
(一)折扣销售的特点
1、现实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当时,商家也就提供了相应的折扣,购买与促销行为不存在滞后。
2、确定性:对商家是否提供折扣可以很确定的了解,只要消费者购买了折扣商品,折扣事宜也就相应的发生了。
3、连带性:商家这种折扣的承诺是伴随着消费者购买同时发生的。
(二)折扣销售的环节
折扣销售一般是直接在原价的基础上减少相应的现金。
(三)折扣销售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折扣销售的会计处理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以折扣后的金额直接开具一张发票销售;以原价开具一张发票,再以折扣价格开具一张红字发票冲销折扣金额。
具体会计处理通过以下案例进行说明:
某商场春节促销期间推出全场7折的促销活动,增值税税率为17%。某顾客在促销期内购买了200元的商品,支付了140元现金。购买商品的进价为100元,商场的会计处理如下:
开一张票:
借:库存现金140
贷:主营业务收入119.6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34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 100
开两张票:
借:库存现金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9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6
借:主营业务收入51.2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72
贷:库存现金60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两种开票方式对企业的库存现金和主营业务收入并未产生影响,然而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商业折扣的折扣额与销售额开在一张发票上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分开开具发票的,无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增值税均不能抵扣。很明显,第二种方式处理下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购物赠券
购物赠券是商家为了吸引顾客,在顾客购买指定价格的商品以后,赠送一定数额的购物券,顾客可以在下次购物时使用此购物券抵减相应数额的现金,购物券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使用。
(一)购物赠券方式的特点
1、或有性:顾客使用消费券具有不确定性,并不是所有赠送的购物券都会被顾客使用。
2、递延性:顾客在购买商品之后取得购物券,并在之后的不确定时间使用该购物券,在取得和使用之间有一个时间过程。
(二)购物赠券方式的环节
消费者购物商场发放赠券;消费者使用赠券并补齐差价;活动到期,处理未收回赠券。
(三)购物赠券方式的会计处理
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前提下,对此种促销方式可以采取两种会计处理方式。一种认为,赠送的购物券会导致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减少,认为是企业的一项负债,将赠送的购物券计入“预计负债”,消费者使用购物券时将其转入“主营业务收入”;另一种是认为,送赠券销售其实质是降价销售,应将归属赠券的货款计入“递延收益”,使用赠券时再由“递延收益”转入“主营业务收入”。
具体会计处理通过以下案例进行说明:
某商场在春节期间推出了“买200送60”的购物赠券的促销活动。购物券截止日期为2月4日。增值税税率为17%,某顾客在2月1日购买了200元商品,取得了60元的购物券。该顾客当天又购买了100元的商品,支付购物券60元,现金40元。商场的会计处理如下:
购物券计入“预计负债”方式:
顾客购买200元商品并取得购物券
借:库存现金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3.4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51
借:销售费用60
贷:预计负债——购物赠券60
顾客使用消费券同时补齐差价
借:库存现金 40
预计负债 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
活动结束,将“预计负债”转入“主营业务收入”
购物券计入“递延收益”方式:
顾客购买200元商品并取得购物券
借:库存商品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2.2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7.78
递延收益 60
顾客使用消费券同时补齐差价
借:递延收益60
库存现金40
贷:主营业务收入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3
活动结束,将“递延收益”转入“主营业务收入”
两种方式相比较发现,将购物券计入预计负债,在消费者没有使用消费券时,会增加企业的一部分费用,而这部分费用并没有实际发生,如果活动结束没有及时处理,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费用,减少企业的利润,从而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收。
三、买物赠物
买物赠物是商场的又一种主要的促销手段,是在消费者购买指定商品后,赠送指定的商品的一种促销行为。
(一)买物赠物的特点
1、连带性:商家的赠送承诺是伴随着购买同时发生的。
2、现时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当时,商家也就赠送了相应的商品,购买与促销行为不存在滞后。
3、确定性:对商家是否发放赠品可以很确定地了解,只要消费者购买了促销商品,赠送事宜也就相应地发生了。
(二)买物赠物方式的环节
消费者购买促销商品;购买完毕后获取赠送商品。
(三)买物赠物方式的会计处理
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前提下,对此种促销方式也可以采取2种会计处理方式。一是将赠送的商品认为是一种促销手段,视其为为了销售商品而产生的费用;二是认为赠送商品其实质是降价销售,将赠送的商品视同销售处理。
具体会计处理通过以下案例进行说明:
某商场在春节期间推出了服装“买一赠一”活动,购买一件正价服饰,就可以获赠一件指定服饰。增值税率为17%。某顾客购买了一件200元的上衣,获赠了一件标价100元的T恤,进价为30元。此上衣进价为100元。
商场的会计处理如下:
赠送商品不确认收入,确认为费用:
借:库存现金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70.9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06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100
借:銷售费用34.36
贷:库存商品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36
赠送商品视同销售:
借:库存现金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9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6
借:主营业务成本 130
贷:库存商品 130
通过对2种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发现,将赠送商品确认为费用的方式,企业要对其赠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销售价
格缴纳税金,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四、结论
通过对以上3种商场主要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的分析,对于不同的促销方式,应本着谨慎性原则分别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既要做到能够真实反映促销活动的发生,又要避免应增值税等问题给企业带来的额外负担。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级会计实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M].人民出版社,2008.
(作者单位: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商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