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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旅游意外险产品设计和销售渠道的思考

2009-01-06

金融经济 2009年8期
关键词:销售渠道产品设计

姜 真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旅游业快速发展,然而旅游保险市场却依然冷清。本文针对我国旅游意外险市场的现状,分析了旅游意外险产品设计和销售渠道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产品设计和销售渠道的建议。

关键词:旅游意外险;产品设计;销售渠道

一、我国旅游意外险的发展现状

我国旅游保险从法律上看,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强制旅游意外险阶段。1997年9月1日,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险暂行规定》开始实施,将“旅游意外保险”确定为强制性险种,旅行社必须为出行游客投保旅游意外险,保费为30元,含在游客的参团费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主要是人身意外险。二是强制旅行社责任险阶段。2001年5月15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要求自2001年9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实施了四年的强制旅游意外险取消,同时鼓励旅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需要购买旅游意外险的旅行者大体分两类,一类是组团游游客,一类是自助游游客。

对于组团游的游客来说一般在向旅行社购买旅游产品的时候都会被询问是否购买旅游意外险,然而组团游的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的比例并不是很高。根据笔者在广州市某家旅行社的调查,组团游游客平均旅游意外险的购买率不足60%,这其中还包括了某些国内长途游或者国外游的产品中旅行社向游客赠送的旅游意外险。

对于自助游的游客更是很少会有人主动去购买旅游意外险。从问卷调查中可以发现,95%以上的游客在自助游的时候没有购买旅游意外险,76%的人以前在自助游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要购买旅游意外险。另外,还有很多受访者并不知道除了保险公司和旅行社的网点之外,还可以在网上购买旅游意外险。

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统计数据,2007年我国国内游的总人次为16.10亿人次,出游率为122.5%,总花费为7770.62亿元,人均花费482.6元。如果按照每人每次五元的保费计算,旅游意外险每年的保费收入达到80亿左右,然而目前的保费收入还不到这个数字的20%。

随着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加上人们对风险认识的提高,市场对旅游意外险的需求应该呈现上升趋势。然而目前旅游意外险的微薄保费收入以及较低的市场认知程度都说明了旅游意外险还有很大的可改善余地。

二、旅游意外险存在的问题

笔者在旅行社的营业厅随机访谈了几位未购买旅游意外险的游客,发现组团游的游客不愿意购买旅游意外险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混淆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的概念。很多人觉得旅行社已经购买了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就是多余的了。有的旅行社将旅行社责任险作为旅游产品的一个卖点,更是对旅客起了误导作用。二是觉得现有的险种不适合自己。有这种想法的人多是参加风险较小的观光旅游的旅客。他们认为,观光旅游跟探险旅游相比风险要小很多,但是却要收取同样多的保费,事实上是为别的旅客分摊了保费。并且,旅行社给出的旅游意外险的品种很少,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有的一日游只要七八十的价格,但是购买旅游意外险就要十元,旅客在心理上觉得难以接受。

自助游的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的比例要更低。一方面是因为大部分人都没有意识到外出旅游要购买保险。从需求意愿上来讲这一部分人还是非常愿意购买旅游意外险的,只是以前没有人提醒所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另一面有很多受访者反映不知道购买旅游意外险有哪些途径。如果要特地去旅行社或者保险公司的网点购买费时而且麻烦,而简单有效的网上投保,很多人还不是很了解。

从以上的调查和访谈可以看出,事实上旅游意外险推广的阻力主要是来源于产品设计和销售渠道的不合理。

产品设计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品种单一,没有进行市场细分。根据笔者对各个保险公司的旅游意外险的品种搜集和比较发现,大部分保险公司只有两三个品种的旅游意外险,保费的区别主要来源于保额大小和保险天数,而与旅游目的地、旅游的内容没有关系。事实上,不同的旅游面临的风险大小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漂流的风险程度要大于观光旅游,但在保额大小和保险天数一样的情况下这两种旅游要收取的保费却是一样的。从保险的原理上来讲,保险应当将保险标的风险分级,以同一个风险级别的保险标的为基础依据损失发生率来厘定保费。而现有的旅游意外险对参加各种风险级别旅游的游客收取了相同的保费,显然是有失公平的。这个做法相当于是让风险级别低的游客承担了风险级别高的游客的一部分保费。

2、产品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除了美亚保险外,其他的保险公司基本上都把潜水、跳伞、滑翔、登山、攀岩、探险、狩猎、蹦极运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搏击、特级表演、赛马、赛车列为除外责任。然而这些等风险较大的旅游活动却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参加这类旅游的游客也对保险有相应的需求,而现有市场上却没有适合他们的保险产品。

3、没有重视救援工作。相对于死亡伤残的给付来说,在旅游过程中遇到意外时的紧急救援是很多人更为关注的一个方面。但是现有的,旅游意外险产品中很多都不包括紧急救援。即使有一些包括紧急救援,也不能让投保人完全信服其有效性。

销售渠道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

1、销售渠道的宣传不到位。目前旅游意外险的主要渠道是通过旅行社代理、保险公司网点直销和网上投保。旅行社在代理过程中抽取了旅游意外险销售利润中的很大份额。通过笔者在旅行社营业厅的观察,很多旅行社的营业员对旅游意外险并不了解,对于旅游意外险和旅行社责任险的区别也不是很明确,较低的认知程度导致了工作人员很难说服旅客购买旅游意外险。网上投保虽然是一个方便有效的办法。一般只要到相应的网站填写保额、旅游的天数以及一些基本资料并用网上银行付款,通过在线核保后保单即可生效。并且这种网上投保的方式目前已经越来越多地被人们使用,但是并没有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导致很多人都不知道可以在网上投保,或者对网上投保的有效性持怀疑态度。

2、销售渠道狭窄。虽然已经有旅行社代理、机票代售点代理、保脸公司网点直销和网上投保等几种旅游意外险的销售渠道,但是对于这种小面值的短期保险来说销售渠道还是显得相对缺乏,可以增加一些网点更为众多的代理机构或者更为有效的代理方法。

三、对旅游意外险产品设计和销售渠道的建议

1、设计有差异性的保单。可以根据旅游内容将旅游分为几个风险级别,每个等级都有详细的条款对应,投保人根据自己旅游的内容选择相应的风险等级进行投保。旅游意外险的保费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厘定,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风险程度高的旅游意外险保费也相应要高。

2、扩大旅游意外险的承保范围。对于原本的除外责任如潜水、跳伞、滑翔、登山、攀岩、探险、狩猎、蹦极运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搏击、特级表演、赛马、赛车等,随着参与这些活动人数的增多,对于这些活动的承保渐渐符合大数原则。并且安全措施改善后,事故发生率也会随之降低。这些原本作为除外责任的条款可以考虑作为附加险,在影响保费的公平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的需求。

3、将紧急救援作为主要条款,要做好相关的配套救援措施。除了对死亡伤残进行给付和意外事故医疗费给与赔偿以外。旅游意外险另一个重要的作用在于在投保人发生意外事故时提供的紧急救援服务。但是目前国内尚未有配套的紧急救援措施,这需要不断的改善和发展。

4、加强宣传工作。很多人没有购买旅游意外险的原因是对这个险种不熟悉,没有意识去购买这样的保险。通过良好的宣传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旅游意外险,知道自助游也可以投保旅游意外险,并且了解到网上投保这种途径。保险公司可以跟游的网站台作,利用这一平台宣传推广旅游意外险产品。另外,还要对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对旅游意外险有清晰的认识从而更好得向顾客推介旅游意外险。

5、拓宽销售渠道。旅游意外险属于短期保险,保费相对较少,可以增加一些网点较多的销售渠道,比如选择在一些银行、酒店或景区附近设立代理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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