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刺”:古代士兵如此表身份
2009-01-05赵明
赵 明
宋朝名将狄青是行伍出身,在征讨西夏的战争中,曾在4年内前后经历25战,中流矢8次。由于他勇猛善战,又得到大臣韩琦、范仲淹的赏识和培养,后来被提升为军官。经过10余年的征战,狄青做了马军副都指挥使这样的高官,地位十分显贵。《宋史·狄青传》中说:他这时“面涅犹存”,宋仁宗常常下敕,要他敷药除字,狄青指着自己的脸对仁宗说:“陛下以功擢臣,不问门第,臣所以有今日,由此涅尔,臣愿留以劝军,不敢奉诏。”
所谓“面涅”,是从五代到宋代军队中一种对待士兵的特殊做法,也就是在士兵脸上刺字涂墨,以表明士兵的身份。“涅”的本义是一种黑色染料,后引申为以墨涂物。《尚书·吕刑》中有“墨辟疑赦”一句,汉代学者孔安国作注说:“刻其颖而涅之日墨。”可见,古代的墨刑方法就是在犯人的额头上刺刻记号并涂上墨。这本是一种残酷的刑罚,从五代以后,却被施用到了军队当中。后梁朱温时期,由于军中实行所谓“拔队斩”,即将校有战殁者,所部兵众逃回的悉予斩首,所以,士兵失主将的,就只有逃亡。加之战乱连年,士兵厌战情绪很强,军队中逃亡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为了防止士兵逃亡,朱温下令在士兵脸上刺字,称作“文面健儿”。当然,刺字不一定都刺在脸上,还可以刺在手臂或手背等处,所刺一般以文字为主,也有刺以图案的。后梁军队中的士兵脸上一般刺上军队的“番号”,如幽州节度使刘守光将所部士兵脸上统统刺上“定霸都”。“都”是五代、北宋军队的一级指挥单位,“定霸”则是该都的名称。郓州节度使朱瑾给士兵刺上双雁,称“雁子都”。其他军阀的做法也大体相同,后汉长安镇将赵思绾所领士兵数百人也全部在脸上刺字。在士兵脸上等部位刺涅以后,使之有了特殊的记号,表明他的特殊身份,倘若他逃跑,各地官府易于发现缉捕。后梁规定,凡逃跑的士兵在地方上被抓获,可被处以极刑。
北宋继承了五代军阀给士兵“文面”的做法,也称“赡面”或“黥面”,宋代虽然实行募兵制,是一种职业兵,又实行所谓“养兵政策”,即改变了唐代府兵制的义务性质,当兵者有粮饷和月钱,其待遇比唐末五代要好得多。然而作为一种职业身份的象征,仍在士兵身体的一些部位上刺字。宋朝军队在招兵时,选拔条件是事先规定好的,例如根据各种部队对身高的要求,让应募者前来衡量,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就要赡面,成为正式士兵,这才能发给军装、鞋子和供其生活之需的缗钱,这在当时就称作“招刺利物”。和五代时相仿,凡当兵者都必须在脸、手臀、手背等处刺字,标明其所属的军队番号,目的当然也是防止领到钱物以后就逃亡难觅。这种招兵也就称作“招刺”。如果军士投换他军,还必须进行“改刺”,也就是标明改属军队的番号。如果士兵逃亡后又被抓获送回原部队,还要在这个士兵脸上加刺“逃走”两字,以示区别,可令将领对其特加提防。
宋代军队给士兵刺字的内容各不相同,并无固定格式。但不同的军种,刺字的部位多有不同。北宋的禁兵、厢兵往往刺面,如仁宗时,就要求在士兵脸上刺“xx指挥”字样。以识别军士所隶部队的番号。南宋高宗建炎二年二月曾下诏说,要招募河南、淮南等地土人有民籍者组成振华军,要求于士兵的左鬓统统刺上“某州振华”数字。宁宗时,湖南安抚司设置的亲兵,除了刺面以外,还要在左手拇指下添刺“湖南安抚司亲兵”七字,而后出现缺额而补充的兵员,又在左额角上刺七字军号。以边境的少数民族为兵的蕃兵原来是无须刺字的,后于左耳前刺“蕃兵”两字。在手臂上刺字的情况较为少见,只是河北、河东路宣抚司“招募人作义勇,止于右臂上刺字”。臂膀通常有衣袖遮掩,不容易发现,这也许是招募义勇的一种优待措施。乡兵、弓手、效用(宋代军士的一种)等,往往是刺于手背,如弓箭手各据州名,于左手背上刺“第几指挥”字样,南宋高宗时,弓手刺“拣中弓手”于手背上,这说明朝廷对这类军队的控制较之禁兵和厢兵要略为放松一些。南宋屯驻大兵中的效用,则往往不再刺字,黥兵制度后来才逐渐废除。
当兵刺字和罪犯充军,都使士兵和罪人为伍,使当兵者终身留下耻辱的标志,说明五代和宋朝士兵的社会地位极其卑贱,难怪宋仁宗要大将军狄青用药敷去过去当兵时留在脸上的墨迹,就是希望狄青忘却过去那段难堪的当兵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