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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军事医疗

2009-01-05袁庭栋

军事文摘 2009年12期
关键词:军医传染病军队

袁庭栋

战场拼杀,你死我活,必有伤员;远行征伐,风餐露宿,必有病员;两军对阵,总以消灭对方将士为目的,当然不择手段,放火投毒,也时有发生。所以,战争中可谓无日不出现大批的伤病员。对这些伤病的预防与医治,是战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了解古代的军队,也就必须了解古代军队中是如何解决各种伤病的防治,电就是古代的军事医疗。

军医制度

自从有了军事对抗,也就必然会有军事医疗。我国的军事医疗,其起源应是很早的。汉字的“医”(繁体本作“臀”)字、“疾”字都从“矢”,即箭镞。甲骨文中的“疾”字即是以箭射人之意,这是古代医学的起源与战争关系密切的极好证明。

我国古代巫医不分家,所以最早的军医由巫师兼任。关于军医的最早记载是《墨子·迎敌祠》,讲述敌人来进攻时如何迎敌的各种对策,其中一条就是“举巫师,卜有所,长具药,宫养之”。在秦汉时期,军医应当是与巫师逐步分离而独立的。隋代,军中专门设置有“尚医军主”。唐代时军中设置有“检校病儿官”,担任专职军医。唐代的地方军队在军中有更为系统的军医人员,如“太医、药童、针咒诸生”。宋代军医制度更为完备,军医是按照全军人数的一定比例配备。到了明代,就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如戚家军中每营配备医士1名,并给医士配备1名为之服务的家丁,此外还配备医兽1名,也配备家丁1名。戚家军每营人数3000人左右,配备军医1名,这个比例不高,可知军医人数并不多。不过隋唐以来,军医之下都还有若干助手,协助军医工作。

古代军队中的将帅对军中伤病员的医疗救护相当重视,往往是亲自督促或者过问其事。春秋时期的越王勾践率师出征时宣布:“士有疾病不能随军从兵者,吾与其医药,给其糜粥,与之同食。”著名军事家吴起在作战时“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司马穰苴对伤病员也是“问疾医药,身自拊循之”。关于战争中救治伤病员的组织,从唐代开始有了记载。唐代时,规定军中除“诸将三日巡本不吏士营幕,阅其饮食粗精,均劳役,恤疾苦,视医药”之外,“诸每营病儿,各定一官人令检校,煮羹粥养饲”。这个负责全营“病儿”的人叫“检校病儿官”,他必须每天将全营伤员情况通报总管。如果军队行动,病情轻者配1人伺候,病重者配1驴,若发现“弃掷病儿”,从检校病儿官到其属下“各杖一百”;如果发现有“未死而埋者,斩”。而宋代时则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了救伤员的不同办法,“凡军行,士卒有疾病者,阵伤者,每军先定一官,专掌药饵、驮舆及抚养之人。”如果在国内,则留在地方医治;若在敌境,则随军而行,配有专人服侍;也有“气未绝而埋瘗者,斩”的规定。

古代也有“医院”。宋金战争中曾在磁州(今河北磁县)设立过“医药院”。元代时因为战事频繁,作为一种制度,曾在各交通要地设立了类似兵站式医院的“安乐堂”。除了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外,战时还发动地方也尽力收治伤病员。隋代息州(今河南息县)刺史公孙景茂在随军统一南方的战事中,“平陈之役,征人在路,有疾病者。景茂撤减俸禄,为膳粥汤药,分赈济之,赖全活者以千数。上闻而加之,昭宣告天下”。

伤病员经过治疗之后,必然会出现很多保全了性命但是残废的军人,一般是遣送回家,也有一些由国家设法安置。人明代朱元璋曾下诏“军事战斗伤残,难备行伍,可于宫墙外造舍以居之,昼则治生,夜则巡警。”让这些残废军人白天做工,晚上巡警,虽然未能得到较好的休养,但较之无家可归、流离失所,总算是有了一个归宿。

医疗分科

伤病多种多样,军队中的医疗当然也有多种门类,像一般医学中的分科。在《神机制敌太白阴经》卷七中,记载了军中各类疾病:传染性瘟病、传染性皮肤病、役疾、痢疾、霍乱、脚转筋、马咬伤、兵器创伤、坠马伤。

外伤是军医的重点,古代一般称为“金创”、“折疡”。治疗时一方面用消肿去淤的内服药,以生地为主药,这是我国中医的传统疗方,使用了两千年。在外科手术方面,早在晋代就已使用竹片制成的小夹板固定法治疗骨折等外伤,葛洪《肘后方》载:“裹折伤处。以竹片夹裹之,令遍病上,急缚,勿令转动。凡裹缚疮,用故布,不宽不急,加系衣带即好。”采用竹片固定患处,又用柔软旧布包扎,不松不紧,不妨碍血液运行,是很科学的。在治疗外伤的方法中,南北朝时发明了用桑皮线缝合伤口的技术,很快就在军医中得到推广,《虎钤经》卷十记载:“若皮肉断裂,剥取新桑白皮作线缝之,以新桑白皮裹之,又以新桑白汁涂之。妙极。”

最常见的外科手术是治疗箭伤,因为战场上各种创伤中,箭伤最多。一般的箭伤比较好治,如果箭镞断在骨间,就极难治愈,古人常用内服药加外敷药,据说可以使箭镞自行离骨而出。《虎钤经》中就有“出骨中箭头方”和“出肉中箭头方”,其主药是蜣娘、土狗子、巴豆等。如果是毒箭,则必须服用解毒药,或用竹筒吸毒(类似拔火罐)。

除刀枪剑伤外,外伤的另外一方面是由各种火器灼烧、爆炸、枪炮射击引起的。从各方面的材料记载来看,我国古代医学对此类外伤的医治是十分困难的。明清时期的一些医书如《军中医方备要》等,也载有一些方法,如“铅子在内,以水银灌人,少时倾出再换水银,铅子自化”,但并不是科学的治疗方法。

在北方少数民族中,有一种奇特的治疗严重外伤的办法,就是将身负重伤的伤员放在刚刚剖开的牛腹中,据说可以使昏迷者复苏,病危者转安。《元史》记载:布智儿征回回,“身重数矢,太祖亲视之,令人拔其矢,血流满体,闷仆几绝。太祖命取一牛,剖其腹,纳布智儿于牛腹,浸热血中,移时遂苏。”

还有一种外伤是冻伤。军队经常在寒冬季节去寒冷地带作战,在野外行军、涉水、宿营、埋伏或战斗,为了行动敏捷又不能穿着太厚,冻伤就很容易发生。唐代李华在著名的《吊古战场文》中,对这种严重的冻伤作过很形象的描述:“万里奔走,连年暴露,沙草晨牧,河冰夜渡……积雪没胫,坚冰在须。鸷鸟休巢,征马踟蹰。缯纩无温,堕指裂肤。”在这种情况下,军医的重要任务是医治冻伤。

《庄子·逍遥游》中有一则很有名的故事:宋人世世代代以漂洗丝绵为生,因此有专门防治冻裂的手药。有人听说后,买来此药方取悦于吴王。越进攻吴,吴王派这位掌握了药方的人为主将,冬天与越人水战,大败越人,裂地而封之。这说明早在春秋时期,军队中就已使用了冬天水战可以不使手足皲裂的药方了。现在所能见到的军用防治冻伤的药方,最早是宋初许洞留下来的“治手足皲瘃血出方”、“手足皲瘃方”、“手足冻裂成疮方”、“手足指节皲裂欲堕落方”等,基本上都是以动物脂肪

或脑髓,加上川椒、黄丹等药物外敷,外面用绷带包扎,与现代治冻伤的办法大体相似。

防疫

除了战斗之中的外伤,军队的将士也会发生各种内科疾病。除一般性内科疾病之外,危害最大、最有代表性的内科疾病是传染病。由于古代卫生条件较差,军队叉经常在若干不适宜居住的地区驻扎,加之军队集体住宿,集体用膳,所以各种传染病容易流行,造成军队大量减员。明代王鸣鹤在《登坛必究》中说“盖结营必依山川。每犯山岚晦气,兼之霜雪风雨,奔走罢劳,冱寒酷暑,野屯露营,众人气汇交蒸,疫病易起,不服水土、霍乱、痢疾,怆悴不暇安卧。”

传染病,古代多称为“疫”、“瘴”、“疠”,在军中流行者,又被称为“兵瘴”、“兵气”。古代战争因传染病流行而遭致重大损失乃至败绩的不少。北魏拓跋硅于公元396年亲率军40余万南下讨伐慕容宝,节节胜利。次年8月,“大疫,人马牛多死。帝问疫于诸将,对曰:在者才十四五。”拓跋硅不得不长叹:“斯固天命,将若之何!”可见这一场“大疫”损失兵力之巨。《东都事略》记载,公元1077年,北宋军10万人南下御敌。谁知“中原人不习水土,加时热疫大起,于是10万大师瘴疠腹疾,死者八九”。因传染病而损失军队十之八九,这是古代战争的类似事例中损失军力比例最大的一次。

早在西汉武帝时期,淮南王刘安就指出:东南越地“夏暑时,欧泄、霍乱之病相随属也,曾未施兵接刃,死伤者必众矣”。也有从边远寒冷地区行至中原较温暖之地而染上传染病的。如唐德宗时,吐蕃屡次入侵,都不能久住,就是因为“常以秋冬入寇,及春多病疫而退”。

公元1044年,北宋政府派到南方镇压少数民族的军队得了传染病,“帝谓辅臣日:湖广击蛮吏土,方夏瘴热,而罹疾者众,宜遣医往为诊视”。但由于古代医疗技术水平的限制,对传染病往往是无法扑灭的。文献中记载的对付传染病的办法往往不是有效地诊治,而是让部队尽快离开发病之区,采取回避的办法。若必须派军驻守,也让不同的军队轮番前往,不让久居。上文提到的北宋庆历四年派医生前往湖广地区医治“瘴热”之后两年,医治效果不大,朝廷不得不下诏令:“骑军以盛夏出戍,马多道死,至今以八月至二月遣发。”这就是在设法回避夏季的疫病。另一道诏令又说:“广南方舂瘴疠,戍兵在边者权休善地。其自岭外戍回军士,予休两月”,这就是在轮番。再隔7年,朝廷又下诏说:“广西戍兵及二年而未得代者罢归,钤辖司以土兵岁一代之。”不久,再次下诏:“顷以东兵戍岭南,冒犯瘴疠,得还者十无五六。自今岁满,以江、淮教阅忠节、威果(均为禁军番号名)代之。”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北宋一直未能解决南方驻军中的传染病危害,只有用南方军队乃至“士兵”较适应水土者去替换,别无长策。到了北宋末年,这种在瘴疫之地戍守的兵士按期轮换,就成为制度。

另一方面,有经验的将士和军医们从长期的实践经验中,也总结了一些避免传染病的办法。岳飞当年率军在今湖南南部、广东北部地区作战时,“时以盛夏行师瘴地,抚循有方,士无一人死于疠者”。这在古代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岳飞的“抚循”之方,虽无详载,但很可能是以注意选择宿营地为主。《武经总要》总结过:“不居下湿,恐人多疾病,军也就是在宋代,许洞总结了预防传染病的三条措施:结营须避山川卑湿之地,其湿燥毒气袭人口鼻者,则山瘴之虐疠生焉。又若寒暑之气不节,夏寒冬燠,或夏伤于大暑,热气藏于皮腹之间,加以士卒之众气相蒸为温臭,则时疫生焉。抑又所营之地,士卒不便水土之性、温凉之气,致阴阳二气紊乱于肠胃间,则霍乱吐泄生焉。斯之三者,众气生疾之地十有五六焉。故临戎之际,得不预备乎。”既强调了宿营地的选择,又注意到水土、饮食、寒暑、集体生活相互感染等因素。《虎钤经》中还介绍了一些治“疫气”的药方,其中的茵陈、麻黄、栀子、乌梅、大蒜等药物,直到今天仍为中医所常用。所以,古代战争中军医在防治传染病方面的作用,主要是在防疫,而不是灭疫。

防毒

战争中投毒、中毒之事时有发生。兵荒马乱中,误食有毒的饮水和食物以致部队中毒的事件也难以避免。所以,防毒与治毒,也是古代军医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古代战争中,利用投毒手段击败对手的事例不少。公元前677年,占领遂地(今山东肥城西南)的齐国军队,被“遂人共以药投其所饮食水中,多杀之”,故而“齐人歼于遂”。这是在战争中投毒取得成功的最早记载。宋金著名的顺昌保卫战中,宋军的名将刘铸迎战金兀术于颍水之滨。“铸遣人毒颍上流及草中,戒军士虽渴死,毋得饮于河者;饮,夷三族……时天大暑,敌远来疲敝……人马饥渴,食水草者辄病。”刘铸取得顺昌保卫战的胜利,和金兵人马中毒当然是分不开的。

除饮水外,也有以食物投毒的。北魏文成帝时期,“库莫奚侵扰,诏新成(指济阴王小新成)率众讨之。新成乃多为毒酒,贼既渐逼,便弃营而去。贼至,喜而竞饮,聊I无所备。遂简轻骑,因醉纵击,俘馘甚多”。

在古代的医药条件下,一旦发生大面积中毒事件,是无法抢救的。所以,采取必要的防毒措施,成为军中主将与军医的重要职责。《武经总要》中专门有《防毒》一条,规定“军行近敌地,则大将先出号令,使军士防毒”,并具体规定:“凡敌人遗饮馔者,受之不得辄食。民间沽买酒、肉脯、醢(即酱)、麸、豆之类,亦须审试,方可食之。”为了对付最容易发生的饮水中毒,特地总结了以下五条经验,让军中上下知晓:“凡防毒有五;一谓新得敌地,勿饮其井,恐先置毒;二谓流泉出于敌境,恐潜于上流人毒;三谓死水不流;四谓夏潦涨霪自溪塘而出,其色黑,及带沫如沸,或赤而味咸,或浊而味涩;五谓土境旧有恶毒草、毒木、恶虫、恶蛇……皆须审告之,以谨防虑。”这都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是军队后勤部门给军队提供各种饮食时必须注意的。

防毒重点是防有毒之水,因为只有水中容易投毒,而又容易造成大面积中毒的严重后果。除了在下营择地时注意“不居无水及死水,恐渴饮致病”,关键是认真识别水中是否有毒。在这一点上,《虎钤经》有很细致的鉴别方法:“顿军之地,水流而清泽者,食之,上也。水流而黄浊有沙者,食之,次也。流之黑者,食之,下也。设或水停而不流者,勿食。水流而上源在敌者,勿食。水流而中有黑脉,不定毒流者,勿食,食者死。水多粪草者,勿食,食者病。水上有人、狗、彘之尸者,勿食。如无水可食,当于其侧穿井以汲。”这里还提出了“水黄黑,以胶投之,可以得清”的澄清浊水的先进方法。这一办法一直用到现代,不同的是古人以阿胶之类胶质为主,近代则以白矾为主。《军中医方备要》提出了“如行路不可得水”,虽水质不良,又“不得已欲饮之,须先吃蒜头数瓣,然后饮之无妨”。大蒜有强烈的杀菌作用,有“植物抗菌素”之称,吃大蒜用以保护消化道的健康,是古今常用的简便而有效的办法。

如果发生中毒,则应根据不同的食物致毒的不同后果,尽力以药解救。《武备志》等书中记载了不少这类药方。由于这些解毒药方与一般中医的药方一致,并无军医本身的特点,而且我们还未见到军队中毒之后用这类解毒药得以解救的实例。古代军医在对付中毒事件方面,与对待传染病方面的情况大体相似,其作用主要是防毒,而不是治毒。古代的军医水平,还未能取得治愈大面积中毒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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