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已被判刑,雇主还能要求雇员赔偿吗?
2009-01-05
农村百事通 2009年16期
编辑同志:
我受雇于个体户蒋某,为其开大货车。两个月前的一天,我驾驶车辆运货途中因违章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我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而近日被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雇主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后,现要求我支付给他赔偿费的20%,否则他就要向法院起诉我。请问,雇主要求我承担赔偿责任有法律依据吗?
读者 詹家友
詹家友读者:
你作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经人民法院审理构成交通肇事罪,虽然你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但是仍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本案中,由于交警部门认定你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而且你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了刑,因此应当认定你在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你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在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后,当然有权依法向你追偿,而且要求你承担赔偿费用的20%,比例并不算高。建议你最好答应雇主的要求,以免增加讼累。如果你的经济条件确实有限,还可以与雇主再协商。
合肥 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