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第一秘”惊天大案侦破纪实
2008-12-29刘天明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8年2期
1993年10月,因涉嫌挪用公款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张铁梦在李真的活动下被释放后,李真与吴庆五、张铁梦共同商议占有尼瓦利斯公司和中兴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份,每人各占25%,并转到吴庆五的香港力龙公司,由吴庆五代表三人共同持有这些股份。1994年1月份,吴庆五与张铁梦去爱尔兰,在都柏林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了转让股份的手续,将张铁梦所持有的尼瓦利斯公司50%的股权即46.47475万爱尔兰镑转给吴庆五,并到爱尔兰公司注册署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随即向公司全体员工宣布吴庆五为公司董事长。
1994年3月2日,在张铁梦策划下,由张铁梦代表甲方——河北省中兴渤海实业开发总公司,乙方——美国大唐工业公司,吴庆五代表丙方——香港力龙公司,三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是将甲、乙双方在秦皇岛市中兴电子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和股东的所有权益无偿转让给丙方——香港力龙公司,但未获得河北省外经委批准。后张铁梦又改为将秦皇岛中兴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之一美国大唐工业公司名义上的45%股份,即112.5万美元,全部转到香港力龙公司。在张铁梦的授意下,伪造了中兴电子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修改了股份转让协议、企业章程、合同。由吴庆五任董事长、张铁桥任副董事长。1994年12月6日,此项转让股权协议得到秦皇岛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报送该市劳动局、财政局、税务局、海关等部门备案,并由秦皇岛市工商局办理了企业股东变更登记及相关手续。
至此,李真伙同张铁梦、吴庆五内外勾结,利用张铁梦的职务之便,将河北省企业投资公司在爱尔兰购买的尼瓦利斯公司50%的股权,股值46.47475爱尔兰镑和秦皇岛市中兴电子有限公司45%的股权,股值112.5万美元非法占为己有。
据专案组侦查证实,从1993年至2000年1月间,李真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80余万元、美金17.07万元、港币1万元;与吴庆五等人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的手段,贪污公款2000万元人民币;非法侵吞爱尔兰尼瓦利斯公司(国有)50%的股权46.47475万爱尔兰镑,非法侵吞河北省秦皇岛市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国有)112.5万美元的股权。
和许许多多的腐败分子一样,为了追逐金钱,李真把自己送进了地狱之门。
再说吴庆五,李真被双规的消息很快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一时间,吴庆五如热锅上的蚂蚁,四处乱窜,到处打探消息,和有关人员商议,如何把李真尽快捞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吴庆五渐渐感到了绝望,因为专案组工作力度之大是他所没能想到的,特别是3月30日李真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依法逮捕以后,聪明的吴庆五意识到李真完了。于是他想到了如何保全自己,他知道就凭他和李真、张铁梦合伙干的那些坑国害民的事儿,国法难容。此时,张铁梦因作生意而早以到了国外,暂时没有什么危险,吴庆五趁专案组还没有发现他的犯罪踪迹之机,便偷偷乘机飞往美国“避难”,因为那里相对安全,而且还有他的生意,更重要的是儿子也在美国留学。
吴庆五飞往美国后不久,专案组根据李真的交待和掌握的案件线索,就查明了李真、吴庆五、张铁梦等人贪污巨额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事实。为稳住跑往国外的吴庆五和张铁梦,专案组领导决定,采取内紧外松的方式,暂时停止对吴庆五、张铁梦的调查,同时,通过公安机关通知有关机场和边境口岸,一旦发现吴庆五入境立即实施扣留。
跑到美国的吴庆五时刻关心着石家庄中纪委高检院专案组的行动。几个月来,从国内连续不断得到的消息看,专案组似乎根本没有掌握到他的什么事,对他们问题特别是东租冀办根本没有进行调查,自信的他认为李真将他们的事儿隐藏了起来,再说,张铁梦把这些事做的神不知、鬼不觉,有关的帐目都已彻底销毁,不明就里的专案组哪能查到这些呢。他开始嘲笑自己有些神经质,不该一有风吹草动就往国外跑。再说呆在美国几个月了,国内生意需要他料理,国内的小情人已身怀有孕正珠泪涟涟地盼着他呢!
2000年9月14日,吴庆五在确认专案组没有对他的问题进行调查,经过充分的思想准备后,竟然冒险回国了,这是专案组所期望但所没有预料到的。令吴庆五想不到的是,专案组早已通过公安部在全国各机场、边境口岸布下了天罗地网。那天,当吴庆五在北京机场走下从美国飞抵的飞机准备通过机场边防检查时,他被头顶国徽的边检人员拦住了。吴庆五本来就忐忑不安的心当时猛然往下一下沉,给他的第一个反映是:他判断失误,出事了。
机场公安机关很快向专案组发出通报:吴庆五被控制在机场。专案组领导闻讯大喜,立即派员驱车赶赴机场,当验明吴庆五的身份无误后,他立即被押送到山西省阳泉市看守所。当时,李真也关押在那里,当然,近在咫尺的难兄难弟谁也不知道俩人竟然会被关押在同一看守所。
突破吴庆五和李真一样地艰难,在专案组办案人员面前,面相憨厚的吴庆五装疯卖傻拒不交待任何问题。因为,他坚信李真没有出卖他,张铁梦专案组没抓到,既便是李真承认了什么,只要他一口咬定什么也没有,耐何专案组也没什么办法。为制服吴庆五,取得直接证据,专案组特地派员飞抵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关系的某国,与在那里做生意的张铁梦取得了联系。在政策的感召下,张铁梦交待了与李真、吴庆五共同犯罪过程,吴庆五涉嫌重大经济犯罪的事实被专案组牢牢掌握。面对专案组展示的铁证,吴庆五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开始交待了他和李真、张铁梦共同实施的贪污巨额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的惊人犯罪内幕。他的交待和李真、张铁梦等人的供述相一致,至此,这起河北省建国以来罕见的私分国有资产大案的真相大白于天下。令人欣慰的是,在此后的时间里,吴庆五为求得宽大处理,还主动交代了一些专案组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为日后司法机关对其宽大处理提供了条件。
李真和吴庆五的交待不仅证实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而且也揭开了一桩桩隐藏在河北政界腐败分子经济犯罪大案的内幕。为查证李真和吴庆五的交待,专案组在报请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批准后,先后组织衡水、廊坊、石家庄、邯郸等地的检察机关,抽调大批警力投入对有关涉案人员的经济罪案侦查。
据记者从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2.23”专案组了解到,根据李真一案牵扯出来的线索,专案组在长达两年零八个月的时间里,共查处经济犯罪案件47案47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14人。
看守所里的李真在向专案组如实坦白犯罪行径的同时,对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反思。为表明悔罪心迹,他向专案组写了一份长达近二万字的题为《心灵的忏悔》悔罪书,令人读后感慨不己。这里摘录其中颇为精彩的一些内容以飨读者。
尊敬的各位领导:
在事业上我曾有过昨日的辉煌,可竟在一夜之间沦为了今天的阶下囚。此时我深为失去自由、亲人所痛苦,更为对党和人民犯下重罪而悔恨!
我像所有同龄人一样,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从小沐浴着党的阳光雨露,吸吮着人民的乳汁,从小学到大学最后走上工作岗位,党和人民给予了我很多殊荣。自己也曾是一个热血男儿,青年时代常常和朋友、亲人们在一起谈理想、谈未来,忧国忧民,对社会上官僚腐败现象无比愤慨,万分怒视,心中暗下决心,当有一天在事业上有所成就时,一定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己任,用自己的一腔热血报效祖国。
在我事业成长的过程中,党组织付出了极大的心血,给予了许多关怀和培养,为我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和环境。我于90年任秘书,92年又改任政府办公厅秘书,93年初,我成为了河北历史上最年轻的省委办公厅秘书。在如此特殊的工作岗位上本应更加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机遇做好工作。但由于我缺少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对党的组织原则、规章制度理解的不深,领会的不好。逐渐养成了骄狂、自以为是的坏作风,并被官场上的阿谀奉承、不择手段的追逐名利等陋习所迷惑。这些阴暗的消极现象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逐渐萌生了一种迫切的功名欲望,还对自己的未来设计了一个所谓的发展蓝图,将来能成为一任封疆大吏或政府阁员。在这种强烈的功名思想驱使下,凭借领导对我的特殊信任,利用工作之便,广泛地建立密切关系,凡有求于我的人,只要认为应该帮助,即使由此给己带来某种不利也都在所不惜的尽量给予支持,根本没想有些事是党内制度、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而认为这种所谓的豪情仗义、敢言敢为一定能在政坛上赢得一批坚定的支持者和人格上的“赞誉”,会对未来的仕途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这种政治上的幼稚,确实也曾使我同河北的有些省、市级领导建立了极为信任的关系,当然也有相互利用的心理。凡我认为有可能的,都积极地给予支持。这种效果,使我在他们心目中的位置就越感重要,觉得我的作用无人可以替代,再加上渲染,我在河北政坛上竟成了一个神乎其神的人物了。
我于94年底被任命为省委办公厅副主任,96年初到省国税局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97年5月被任命为省局局长。本来荣誉的获取、权力的晋升是在同志们的高度信任、大力支持、党组织的亲切关怀和苦心培养下取得的,我理应万分珍惜,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而我却未能正确地对待、清醒地把握,反当成炫耀的资本并精心设计着下一步的发展目标。当被省委和总局均确定为省、部级后备干部后更感到春风得意,并在工作中充分暴露了思想及性格上的弱点,骄狂傲慢、主观臆断。更有甚之伴着权力和荣誉同时出现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触犯国家法律的事情。直到东窗事发,方恶梦初醒,但悔之已晚。
入狱后经过极为痛苦的回顾,深思为什么自己从一个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而沦为阶下囚呢?我认为应当首先是忽视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对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产生了动摇,灵魂受到了腐蚀。由于我同领导们接触较多,当看到某些高级领导台上讲的是慷慨正义之词,台下想的是升官发财之路,平时干的是肮脏龌龊的勾当。再加上许多官场中人那种麻木、自私、嫉妒,见领导阿谀奉承、待百姓趾高气扬,对工作得过且过等丑陋的劣性后,没能理智、正确地分析到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我们党在前进中的一小部分消极阴暗面。错认为这是党内的机体腐化,任何个人力量都无法扭转乾坤,共产党完了,于其一旦江山易手,自己万物皆空,不如权力在握之时极早做些经济准备,如真有不测也万无一失。现在深思,如党内同志都似我所想,那真要亡党亡国;但每一位共产党人都能洁身自爱,伸张正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努力奋斗的话,我们党的事业也一定能繁荣昌盛。我只想到蚁穴可以溃大堤,但殊不知小川还可以汇江海。我深受党恩,非但不能清正廉洁,反而丧失信心,随波逐流。这正是铸成我今天大错的主要根源。
其次是没有遵守好秉公无私、两袖清风领导干部的准则。这方面虽说我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然而随着自身权位的逐渐显赫,既被社会上阴暗腐败的消极现象所诱惑,又被根深蒂固的“功名道义”思想所左右,更被权力和胜利冲昏了头脑,致使出现了严重的违反法纪,凭借权力和影响贪图享受,奢侈腐化等问题。如:离婚后为了方便生活,我寻找一个现役军人到家长期照顾小孩和我。除在秦皇岛、承德、廊坊建立高档培训中心外,还在北京建了个极为豪华的小办事处,形式上为省局整体服务,实质目的主要是为了自己与有关领导和朋友交往方便。特别是凡有恩于我的人,只要有求于我,为了知恩回报我都尽量地给予帮助,有时不计后果,甚至违反原则。最终是这种所谓的“豪情仗义”葬送了自己的锦绣前程。
再者是法律意识淡薄。作为当代的领导干部本应认真地研究、掌握国家的法律、政策,而我却忽视了其重要性,从没深入地学习过法律知识,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只是局限在很一般意义上的了解,致使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生的许多犯罪事例,多数也知不对,但根本没意识到是在严重的践踏法律。如当初清楚的知道这种行为已触犯《刑法》,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无论如何也绝不会出现今天的局面。
记得当初和个别高干子女、领导秘书交往时,看到他们吃、抽、穿、用极为豪奢,请客送礼非常大方,还有一些非常敬重的领导,子女们也都在利用父亲的权力和影响,谋取暴利。这一切都在我心中既有羡慕,又有不平。我也掌握一定的权力,有相当的能力,需要一定层次的交往,又曾被许多人所“借用”,而今天的收入水准对如此消费只能是望尘莫及。既然他们能以合法的形式出现,通过权力和影响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我又何以不能?这种思想在我脑海中多次闪过,萌生了获取经济保障的想法。
初次收受财礼时也曾有过忐忑不安,担心由此而影响前程。记得我任秘书时曾有位市领导前来汇报工作,顺便送给我两条中华烟等小礼品,想收但怕领导得知后批评,有些为难。对方已面有不悦,恰好司机进来却满不在意的收下了,我才顺手收下。一次在北京,李国庭以我在京联系面宽、需要花钱为由,送给我五千元人民币。虽再三推辞,但在他坚持下还是收下了。可事后又有所顾虑,觉得不大稳妥,于是把此事向领导了做汇报,领导让我退给他。可退钱时,李非常生气,流着眼泪说瞧不起他,并由此产生了某些看法。这两件事对我的思想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认为在当前请客送礼,应坚决拒绝;一般层次的人送礼也可以拒绝,但有一定权位或友谊甚深的人送礼值得考虑。因回绝后不但有可能会影响感情,而更重要的是由此可能会失去政治上的支持。收了这些人物的礼,通常情况下也不会出什么大事。这种思想却逐渐导致我日后在收受金银手饰及巨额资金时都不能清醒地把握。
我的前任秘书吴庆五在事业上曾与我风雨同舟、共同拼搏,对我有知遇之恩。他告别政坛,下海经商,自然得到了我的大力支持。在妻子出国前夕,吴庆五提出给予经济资助,我当时只想到这是他对我一种情义的表达。但听到是笔巨款时,也确有惶恐的心理。他表明我们友谊甚深,此做法完全是表达感情,千万不要介意。听后我心想以往曾给予过他很大支持,未来我与妻子的发展也还可以回报,心中坦然了许多。因此由衷地对他表达了感激后,同意接收此款。经历此事后,使我的心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对金钱的欲望也明显增强了。现在细想,如当初没有妻子出国的举动,我的犯罪也绝达不到今天的严重程度。接着陆续出现了李国庭等人的经济支持。94年底在妻子原打算出国前夕,李国庭到石出差,我和妻子前去看他,期间他拿出5万美元说,出国读书,需要花钱,算我的一点心意。当时我确实不好意思收,再三讲,您有这这份心意,我就非常感激了,不需要给钱。今后如有可能,给她些项目支持。他听后带有感情地说:“别人有困难我还帮助,何况你呢?你若不收就是看不起我。”并又诚恳地讲到:“你年轻有为,做事一定要谨慎。今后如需花钱,我帮你批烟,千万不要找别人,避免出麻烦。”听后我怀着十分感激的心情收下此款。并陆续找他给河北驻北京办事处批烟,从中得利。张铁梦在我做省政府办公厅的秘书时任“东租冀办”主任,我们相识并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关系。1993年10月他挪用公款案撤销复职后,对我感恩倍致,以在京活动不便为由,为我购置了一部汽车,并在我妻子出国前送给了一万美金。李某和我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青梅竹马、情深意切,按她所言我们的友爱犹如曾经沧海难为水。在她96年下海经商后,多次利用我的影响谋取利益,起始我真有顾虑,深怕由此而毁坏声誉,让她多从我的未来前程、综合利益上去考虑,做事要万分慎重,并曾回绝过她的数次请求。后来在听她叙述下海后的艰难经历时有种愧疚,对她未来的商旅生涯有了鼎力相助的想法。后来帮她在京开办公司,并将省局廊坊培训中心的基建项目交由她联系有关建筑单位。当然也千叮万嘱,做事要切记周全。本以为谨慎有余、万无一失,殊不知已导致触犯刑律的严重后果。最后当大笔资金存放在家中时,已不单有愉悦的感觉,而更感到是种沉重的负担。特别是随着党中央反腐败形势的不断深入,在全国各地陆续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后,更是惊恐万分,深怕由此而身败名裂。当李国庭被抓,听到中纪委调查我的风声后,内心深处十分紧张,曾闪过向组织如实交待念头。但最终还是被所谓的“道义、名节、前程”所左右,使我丧失了一次极好的机会,直至3月1日被组织隔离审查。可以说,对我的查处,如果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如此严重,但若发生在5年后,肯定会比这更严重。
被审查以来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我的认罪态度是不好的,深知问题严重。开始也曾一度抱有一种侥幸心理,寄希望昔日的领导、朋友帮忙、说话,只要自己坚持,恶运就能过去。到后来,当感到“营救”无望,特别是专案组已掌握了自己的大量犯罪证据后,又是一种所谓的“名节、道义”占据了我的心理。总是想过去和我有经济往来的这些朋友都曾是友谊甚深、善意的相互帮助,如今自己已落了个悲惨的状态,牵连和影响他人实在是于心不忍,宁可以死相抵,也要在世上保全“名节”。更可悲的是把彻底地坦白、认罪当成是贪生怕死,把所谓的“名节、道义”思想当成是一种优良的品格。这种极端错误的思想使我失去了许多立功的机会,也给司法机关办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