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技术教育中信息概念的包容性
2008-12-29陈爽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 2008年5期
引题
阅读近期学术文章,浏览各个专业论坛的帖子,不少人觉察到有一股对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核心价值产生怀疑的倾向,甚至有人用偏激的言论责问“我们到底要讲什么”、“信息素养能否作为课程的基石”……为了引起大家更多的思考,解码栏目拟从诸个角度去解析该现象,希望您也能加入其中。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发展到现在,从教育内容上已从单纯的软件学习过渡到信息教育,从教育方法上也从技术操作的模仿进化到在信息活动中探究与创新。仿佛这种种的变化已经让信息技术教育处在了历史的“拐点”。然而,随着课程实施的深入,问题也逐渐地得到暴露,其中比较关键的问题之一就是信息技术课堂主题内容信息化的倾向,让信息技术课越来越多地变得操作滞后、技术削弱,价值重心发生偏移。
探讨信息概念包容性的背景
当前,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内容产生了泛化现象,究其原因与信息概念的包容性是至关重要的。围绕着信息的包容性,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质疑。比如,信息技术课程中的“信息”应指什么?只是基于网络与计算机的信息,还是指所有类别的信息?并由此向更深一层去质疑:对不同信息的获取、甄别、加工、交流、发布等,从手段、目的、意义上看差别如何?特色又是如何呢?
这些诸多基本问题都指向了同一个命题:“信息技术课程合理的包容性应该有多大”。对这个命题进行分解,最首要的就是:“在信息技术课程中,信息概念的包容性有多大”,这同样也是一个涉及课程核心的问题。正因为信息无所不在,涉及的学科纷繁复杂,其处理与应用要涉及很多专业的知识与技能,单纯的现代信息技术层面的信息与日常涉及的信息的关系如何处理,这不正是要面对的信息的包容性吗?
如果要研究在信息技术课程教育中的信息包容性这个问题,需要涉及该课程的社会功能,以及信息科学发展的状态与规律,还要结合学生实际的生活需求与学习心理发展等诸多方面。为了避免思维发生混乱,我们拟先着重从信息概念的内涵上着手研究它的包容性,试图以此引起大家对信息技术课程究竟要“讲什么”、“教什么”、“学什么”的广泛讨论。
信息技术课程架构需要对信息概念体系进行界定
信息的概念一直尚无定论,不同的学科领域对信息的理解与界定也不一样,从而导致了人们对信息的特征认识也不完全一致,我们的实际课程对此也不作概念的过分追究。可是,我们发现除去课程中的基本知识涉及这部分内容以外,在技术应用领域仍然需要面对信息的概念。目前,不少教材和课程在这方面是有缺陷的,开始非常关注信息概念,而在接下来的大批应用中却仍然忽视了对信息概念的界定,结果准绳很不统一,甚至有些课堂给人产生了信息技术课程与语文、历史等课程部分内容差异不大的感觉。
从哲学的角度说,信息是事物运动的存在或表达形式,是一切物质的普遍属性,包括了一切物质运动的表征,这是一种非常泛化的概念。而传播学研究的信息却是在一种情况下能够减少或消除不确定性的任何事物,这个概念是与人对世界的需知、应知更为密切的。在信息的诸多特征中,客观性和普遍性、表达性、流动性等特征表明我们对信息的认知视野是广阔的;在信息的诸多功能中,其认识功能、社会功能使得信息在整个社会的广度和深度上,可以被人们运用其理论方法和技术处理实践问题,从而表明信息在思维、实践中都是具体的、可运行的。
根据信息的概念及其特征,我们并不难认识到信息是由一切事物构成的一种普遍存在的庞大体系。如果以不同的条件约束,信息的内涵越丰富,适用范围也越小,由此再构成相互间有一定联系的、相对独立的特定信息概念体系。信息技术课程所涉及的信息概念体系的约束条件是什么呢?换句话说,信息技术课程中的信息概念体系有无自己的界定呢?
在以前的计算机教育中,课程内容就是软件技术、硬件技术及其常识,是围绕计算机而凝聚的知识与操作来架构课程体系。到了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内涵与外延开始发生变化,围绕信息的课程体系开始发生混乱。我们在教材、教案等重要的课程元素中,难以发现具有统一而明晰的信息概念体系结构。比如,有人简单地把信息技术课程界定为“参与信息活动的技术”,对信息活动没有界定,是指人类所有的信息活动?还是单指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信息活动呢?也有人把信息技术课程分解为“信息”+“技术”,还有人把技术宽泛化到“方法、规则”的情况……如此以来,会产生更多相关问题,比如理论知识的范围、技术操作的学习方式、学习范例与活动的有效度等。
可见,从信息概念这个源头去进行课程体系的界定,明确课程中信息的包容性,不失为一种良策。
信息技术课程中的信息概念层次化处理
从信息概念角度对照,目前信息技术课程存在的明显问题之一是,信息技术课程中的“信息”如何界定。以前,我们仿佛都是笼统地言之,缺乏主干线索的指引:有的从图像、文字、声音、视频、动画等媒体角度去看待,也有的从获取、交流、加工、集成等操作的角度去把握,甚至也有的通过信息生活的任务、主题、活动等形式来体现。可是,这些信息内容表象给我们的感觉要么是片面的,仅仅局限在计算机、网络之中的;要么是过于宽泛的,似乎在语文、地理、历史等学科之中已经存在。因此,我们对信息技术课程的内涵并不了解,由此,产生了种种不同的教学情况。比如,一种情况是,仿佛人的信息活动都离不开网络、计算机、多媒体,因此把现代信息技术神化……另一种情况是,一切信息活动都能够在信息技术课程中得到解决,信息技术课程无所不能,给信息技术课程实施带来了更大的负担。
综观以上现象,无非就是信息概念的广泛性和多重性给课程的定位带来了迷障。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认为信息技术课程中的信息应该分出不同层次来对待,即要针对性地限定信息概念的包容性,才能更容易地确定其核心。
我们可以根据信息在该课程中的表现,给它明确区分出两种层次。层次比较浅度的就是,“在学习、工作活动中使用的常态信息”。这既包括电子化的信息,又包括其它状态的信息。其获得、评价、加工、传播、交流等技术手段与语文、数学等其他学科知识一致,要与其它学科保持密切的联系,使用各学科的知识以辅助完成一种通识状态的信息理论与实践。层次比较深度的就是,“使用计算机加工、网络传播的电子化信息”。所涉及的获取、甄别、存储、加工、交流、发布等都以电子技术为依托,在方法与技术上针对其特点进行挖掘与利用。但是,不论哪种层次的内容应用于信息技术课程,仍然都要倾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依据现代传媒的特点,发挥现代信息的作用,而不是盲目扩充、滥竽充数,破坏信息技术课程的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