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社会阶层与协商民主的推进

2008-12-29

人大研究 2008年7期

  在经历了近30年的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利益格局、社会治理方式和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新的社会阶层逐渐形成并在社会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力,同时也形成了新的、多元的政治参与群体。但是我国的政治参与制度尚未能完全适应这种新形势,从而使得社会各领域的参与功能未能得到疏导和释放,存在影响政治稳定的潜在可能。因此,不仅需要对现行政治参与制度进行适当调整,也应当对社会参与制度进行规范,以适应当前政治参与主体多元化的趋势。
  
  一、社会变革与阶层分化
  
  中国社会的变迁使得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去以阶级划分政治参与主体的方式已经不能涵括当前的参与状况,甚至也不能简单地以阶层概念取代阶级、通过划分阶层来判断参政状况。
  近几年我国一些社会学者根据不同的分类原则和判别标准对中国的社会阶层做了划分,对于我们了解当前我国的社会阶层状况非常有益。吴波在《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析》一书中,以剩余劳动的占有关系作为划分标准,将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划分为工人阶级、资产者和社会中间阶层。 在李培林等社会学者撰写的《社会冲突与阶级意识:当代中国社会矛盾问题研究》一书中,依据权力地位、财富地位、社会地位将中国社会分为六个阶层。也有学者认为新社会阶层主要是指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也就是在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等之外的“体制外”的各类经济精英、管理精英、技术精英等。 李春玲在《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一书中,将中国的社会阶层划分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等十大阶层。这是当前学术界比较认可的划分。过去的阶级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变化之后,分化出了上述新的社会阶层,除了产业工人和农业劳动者还保留了部分阶级的形态外,其他新社会阶层都已很难归入具体的某个阶级。
  社会阶层不会固定不变,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变化还会出现新的阶层,而某些旧的阶层也可能逐渐消失。新阶层的形成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化,坚持以社会调查的方法描述和研究中国社会阶层的变化是了解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为社会科学领域的诸多研究提供必要的事实基础。
  
  二、新社会阶层与新参与主体
  
  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预示着新的利益格局的形成。随着一些新阶层人数的增加,有的阶层中社会威望、财富总量也在增加;有的阶层由于人数的增加,致使人群流动数量急剧增加,对社会政治形势会产生不小的影响。因为我国的社团组织还很薄弱,这些新社会阶层还不能形成大规模的团体,他们的活动范围还比较小,他们的利益诉求也呈分散状态。虽然发生过一些“群体性事件”,但是尚未对社会政治经济领域产生多大的影响。不过,社会组织在逐渐发展,集体行动将成为越来越多的利益诉求者的理性选择。因此,全社会都有必要正视这种社会变化,并且主动适应这种变化。
  新的社会阶层也是随着利益的公开表达而出现。面对着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和不完善的法制环境,面对一些大的利益集团的强势,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乃至侵害的时候,利益的诉求者便大量出现。他们或者是单独行动,或者是小集体的行动;或者是按照法律的规范行动,或者超越法律规范行动;有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有的是为了大家的利益,也有的纯粹是为了他人或者公共的利益。这些利益诉求者的部分行动具有明显的参政意图,是我们现有政治体系之中出现的新的参与者和参与形式。
  根据近些年我国新社会阶层参政活动与形式的观察,可以归纳出以下8类值得关注的新主体:
  (一)城市社区业主。以拥有自有房产为主体的人员,以维权为活动目的,参与影响范围主要是有关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方式和社区自治。有的城市因为拆迁引发了业主的非理性维权,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二)城市自由职业者。他们的出现有多种原因,有的是在维权活动中出现的,有的是以参与政治为目的出现的,有的是参与社会活动中转到政治参与上来的。他们的个人财产状况不一,有的是全部以自己所有财产为参政支出,有的需要社会募捐,有的是他人的私人捐助。
  (三)城乡环保、慈善、社会救助等志愿者和社会团体。志愿者的目的比较纯粹,参与的是公益性活动,影响范围也限于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团体数量越来越多,参与人员也越来越多,社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政府部门对他们的活动比较关注。
  (四)非理性网民(民族主义者和民粹主义者)。民族主义者包括政治民族主义者和文化民族主义者,前者以爱国为宗旨,以抗击外国的政治霸权、军事威胁和经济侵略为主要内容;后者以保存和弘扬传统文化为宗旨,以弘扬传统文化的价值、恢复传统文化的学习、恢复儒家德治传统为主要内容。民粹主义者是民族主义者中比较激进的人员,盲目排外、反外,非理性的参与。
  (五)进城务工人员。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问题便是进城务工人员数量的大量增加,给城市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因为他们处于分散状态和弱势地位,自身权益常常受到侵害。他们在城市中遭遇的问题主要有临时身份、欠薪、低薪、没有医疗保障、子女就学难等,他们的参政机会很少。
  (六)私营企业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私营企业主的人数越来越多,他们的文化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作为一个新兴阶层,他们的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共产党已经将发展对象扩展到了这个人群,统一战线十分注意对他们的统战工作。有的私营企业主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比较和谐,他们参政的热情也在提高,他们渴望通过参政拥有政治身份。
  (七)农民。近些年农民所遭遇的问题主要是土地承包权被侵犯、住宅地所有权被侵犯、环境污染、生命健康等,他们的参政方式比较简单,保存了容易被动员的特性,若不注意则造成的危害比较严重。
  (八)经常发表言论的知识分子。当前知识分子思想多元,价值观差异较大,即使是同学科、同领域的学者之间的观念差异也很大。不过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是那些经常在公共媒体上发表言论的学者,有一些颇有名望的学者的社会影响力不可忽视。一些学者不仅经常通过公开媒体表达意见,而且通过虚拟网络发表看法,对国家政策和法律都有不小的影响。
  在上述这些参与主体中,多数都是近10年来出现的新社会阶层(或团体),他们的利益诉求各不相同,参政形式也大为不同,但是他们都试图通过影响政府决策、法律制定从而实现自己的愿望。
  
  三、新社会阶层与新政治参与方式
  
  新的社会阶层在表达利益诉求时出现了一些新的参与方式,有的表现得很守法,有的不太守法;有的态度温和,有的过于激烈。不同方式带来的社会影响不同,参政效果不同。关注并引导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能够使国家政治发展更合乎理性,使政治活动显得更有秩序。
  (一)网络参与。网络参政的主体构成相当复杂,但是影响十分巨大。网络作为虚拟空间,为一些不愿公开身份的人提供了一个发表意见的渠道,因此也使得网络上的语言和事件难以掌控、也无法全然相信。网络的传播速度相当快,引起的社会反响也会相当大。因此,必须时刻关注网络空间正在传播的语言和事件,以免事态失控。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对网络做了许多技术上的限制,一些敏感语言和话题受到抑制,效果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作为一种新的参政形式,一味控制不是长久之计,而是需要通过对网络信息作出迅速而正确的反映来疏导网络言论,因此,需要专门的信息处理机构和发言人制度。
  
  (二)自发群体性参与。发起和参与群体性活动的主体主要是企业从业人员、农民、经营业主、大学生、少量城市市民。几年来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导因包括违反劳动法规的管理行为、拆迁补偿不足、市场不规范、信息沟通不畅、仇外情绪爆发等多个方面。有的参与者目的明确,有的盲目;有的参与者行为守法,有的公然违法。不过,多数群体性事件确实是事出有因,他们的申诉理由也充分正当。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爆发有的可以归因于政府的信息处理太慢,问题累积时间太长,情绪郁结太久从而爆发事件。频繁发生的事件不利于社会稳定,引起了中央的高度关注。通过对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反思,可以发现问题主要是群众缺乏有效的参与渠道,于是只好选择机会成本很大的群体性方式。
  (三)民间公益参与。对地方政策影响较大的是那些从事环境保护的民间人士的活动。当前许多地方在发展地方经济时没有顾及环境污染问题,往往是造成了污染事故之后再去弥补。民间环保人士的影响途径主要是直接向政府部门反映和向新闻媒体披露两种方式,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对一些地方的政策转变产生了直接影响。社会公益和救助活动也成为一个社会影响越来越大的参与活动,不过他们对政府决策与公共治理的影响相对要大,而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相对要小,他们的活动是政府社会救助的一个重要补充。
  还有一些参与形式,如知识分子的言论参与,对国家政策和法律也有较大影响。不过知识分子本身的构成比较复杂,言论之间常常意见相左,甚至针锋相对,理性的、非理性的言论混杂在一起,清浊难辨。对于言论参与,以疏导为主,不必干涉过多。共识需要经过辩论、讨论,国家政策和法律如果能够建立在共识的基础上,就是对这些言论的吸取,知识分子言论参政的目的也就基本达到了。
  
  四、新社goY7t+68z/ez+TD0Z2lobg==会阶层与我国协商民主的推进
  
  利益多元、价值多元是我国当前政治参与的基本状况,尊重公民权、尊重各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是公民有序参政的前提,而构建协商式民主制度是当务之急。尽管我国的民主制度对于公民政治参与有比较完善的制度渠道,但是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化还是使现有制度略显僵化。
  近10年来,我国为因应社会变化已经在协商民主的道路上做了很多尝试和创新。
  (一)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自1989年末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重大决定须通报各民主党派并听取意见已成为制度,加强了与民主党派的协商;选拔了越来越多的民主党派干部担任政府领导职务,并且可以担任政府领导职务正职。
  (二)信访制度。现行信访制度比较完善,只是效率还比较低,效果不甚理想,容易致使参政者产生政治冷漠感。网络参政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而目前对网络参政的重视还不够。从管理体制上看,网络言论主要归属公安和安全机关负责,关注的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言论。尽管各地相继开通了市长热线、电子信箱和举报电话,但是社会反响不是太满意。领导接访虽然制度化了,但是解决的问题有限。
  (三)听证制度。我国在听证制度上已经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涉及公共生活的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必须召开听证会。由于有的地方听证会缺乏公信力、社会影响不好,因此需要在程序上给予规范,如听证代表的产生途径、代表比例、信息反馈与救济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其中尤其需要完善信息采集和代表产生的途径,必须注意到社会上有哪些主体对此事务有参政的意愿、他们的立场是什么、人数有多少,在举行听证会时尽量让有代表性意见的人能够表达他们的意见,而且在制定公共政策时一定要考虑到如何救济利益受损的人群。
  (四)完善基层自治。《物权法》的颁布将私有财产的保护列为关键内容,强化了对公民财产权利的尊重;《物业条例》的出台规范了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保护了业主的权益。《物业条例》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法定权力,即社区事务的自治。将原居委会的自治落实在社区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实现自我管理,业主参与管理的活动是协商式民主的最好的锻炼。
  新社会阶层的出现虽然有利益诉求、参政欲望,有形成参政压力的可能,但是如果能够疏导参政欲求,化解非理性参与的破坏力,吸纳理性的参政意见,在制度层面加强协商制度的构建,则有助于中国社会走向理性、中国政治走向秩序和谐。著名政治学者俞可平指出,协商民主就是“公民通过自由而平等的对话、讨论、审议等方式,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它补充和完善了当代西方民主的三种主要形式:代议民主、多数民主和远程民主。它使西方的民主理论和民主实践更加适合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西方国家的现实政治发展要求,从而进一步推进了西方的民主理论和实践”。
  协商民主在形式上和程序上要求在公民与政府之间开展经常性的、制度化的对话。“协商民主理论认为,无论是代议民主还是远程民主,都与现代公民的要求和社会的发展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公民与官员之间就共同相关的政治问题进行直接面对面的对话与讨论,是政治民主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也是任何其他方式所不可取代的。政府与公民的协商,既是达到民主决策的必要环节,同时这种协商本身就是一种民主的实践。它既是公民政治参与的现实形式,也是公民培育民主精神的重要渠道,因此,民主协商是政治合法性的来源之一。”并认为“协商民主是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是当代民主的核心所在”。
  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虽然形成于1949年,不过当初设置该制度的初衷竟然暗合了西方晚近的民主理论。这固然与中国的政治传统有关,也与当时中国的实际政治局势有关。进入21世纪后,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和利益格局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热情越来越高,而国家也需要民主党派发挥其党派优势为执政党贡献智慧,协商政治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由于目前在我国直接民主还难以实现,所以政协就成为协商、代议的重要机构和途径。只有制度化渠道越来越通畅,社会利益表达才越可能是有序的、理性的,政协也就成为最主要的选择之一。因此,有必要不断完善政协制度,使得来自各不同新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和参政热情大部分能够通过政协这样的正式的制度管道被政府部门所了解、吸纳,形成法律规定和公共决策一类的能够满足不同阶层人群利益需求的公共产品。因此,也可以说,政协将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朱光磊:《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2]李凡:《2005:中国基层民主发展报告》,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
  [3]方江山:《非制度政治参与:以转型中国农民为对象分析》,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4]洪大用等著:《中国民间环保力量的成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孙立平:《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6]孙立平:《博弈:断裂社会的利益冲突与和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7]李强:《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分层结构》,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8]李友梅、孙立平、沈原:《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9]李图强:《现代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版。
  [10]伊恩·罗伯逊:《社会学》(上册),黄育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作者系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博士、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