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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假冒伪劣商品政府监管的博弈分析

2008-12-29

中外企业家 2008年10期

  
  所谓假冒伪劣是指生产者用劣质的生产要素生产产品,使产品在耐用性、安全性及其他功能方面未达到该商品应有的质量标准,或冒用正品的品牌在市场上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以次充好、以假当真”,攫取消费者利益的策略性行为。而“假冒伪劣商品”的定义简单概括就是“不真或质量低劣的商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愈来愈成为学者所关注的话题。假冒伪劣商品已成为阻碍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大公害。对内不仅造成我国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给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对外不仅恶化了我国的投资环境,而且影响了我国产品市场的国际竞争力,破坏了我国产品品牌的国际形象和企业的形象,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稳步的发展。本文通过政府—下级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企业建立系统的博弈模型,进行博弈分析,提出了一定的政策策略。
  
  一、假冒伪劣商品监管的博弈模型分析
  
  1.政府—下级监管部门的博弈模型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于打假相当重视。但是,政府的打假工作却出现了“越打越假,越假越打”这样的现象。打假工作一过,假冒伪劣商品又会死灰复燃,而且愈演愈烈。分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监管部门打假措施不力,打假力度不够。
  政府最高管理部门对于打假行为有两种选择(下令打假、不下令),而对于监管部门也有两种选择(弱力度稽查、强力度稽查),其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