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政策的底线是不搞土地私有化
2008-12-29温铁军
中国市场 2008年16期
中国农村一旦以土地私有化推进兼并,那就不是贫民窟的问题了,而是暴力冲突。我曾经多次去考察过墨西哥的农民起义、埃及农民的地权斗争、印度的游击区,以及其他国家发生的农民对抗性冲突,根本的制度原因都是一个,就是资本主义与土地私有化结合。2004年我写的印度考察报告,题目就叫《无地必反》。
世界上人口过亿的发展中国家,只有中国真正完成了土地革命,而土地革命是民主革命的核心内容。因此,在发展中人口大国中,唯独中国不存在发生农民起义的制度环境,政府至少还可以通过大幅度增加新农村建设投资,来改善农民的生存条件。其他国家凡出现农民起义的地方,至今暴力冲突不断。血的事实告诉我们,中国农村政策的底线就是不搞土地私有化,否则,我们牺牲了几千万人的生命才完成的民主革命又会倒退回去。
事实上,中国已经出现少数贫民窟,北京周边就能看到这样的地方。学者当然可以说,这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是“正常现象”。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分散在农村的贫民还能通过扶贫来缓解困境;一旦数以百万的贫困人口从四面八方聚集到一起,必然形成社会动乱的基础。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大型贫民窟都是黑社会操控,黄赌毒泛滥。真到那时,别说以法治国,有本事先以法治“窟”,能治得了吗? 所以,不要让中国也像其他发展中国家那样,空间平移贫困进入城市。
一般来说,农民在自己长期生存的社区内部基本上不犯大罪,个别小偷小摸可能有。为什么?首先是地权在起约束作用。在当代的改革之中,很多农村基层治理所依据的乡规民约都明确写着,一旦刑事犯罪,其地权形成的股份收益,或者村社内部分配的福利随即丧失。尤其是在有一定工业收益的乡村,比如广东珠三角农村实行以土地为中心的社区股份合作,这种股份合作制就有一条共同约定:村民如果刑事犯罪,股权将被取消。因此广东的刑事案件虽然高于其他地区,但仍主要是外来人口犯罪。
农村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按户占有产权,这是中国特色的农地制度安排。这种制度有效地稳住了本来就严重过剩的农民人口,直到90年代末期产业资本大规模扩张之前,避免了其他发展中国家在无序流动下形成的贫民窟,从而也就避免了社会性犯罪和政治动乱。
当然,我也可以随大流地乐得见到传统社会变成现代社会,只不过要问一个问题:谁来支付这种极高成本?法治社会必须靠强大的警制支撑,如果中国农村也照搬这种制度,农民有钱负担高成本的警制吗?现在农村建了那么多的司法所、派出所、法院,连捆人的绳子都得谁被捆谁拿钱,并不是国家出钱。过去修建这些机构,一概是从基层抽税费来维持这套庞大、高成本的所谓上层建筑,现在呢,这笔钱谁来付?如果政府来付我完全没意见,村村建派出所我都拥护,只要不向农民伸手。知道已经形成的这套高成本的现代法治现在农村怎么玩吗?中央取消税费了,那好,地方这些权力部门就得换着方法捞钱,都怪他们吗?谁之过?
中国2020年以后达到15-16亿人口,西方在工业化早期就经过殖民化把过剩贫困人口转移出去了,中国只能让十几亿人在这么点资源的地方共生。如果是在所谓制度优越的欧洲,十几亿人早就打翻天了。中国至今还没有打翻天,最大的一个稳定器就是农民平均占有的土地制度。所以,千万别去信那些万金油或者灵丹妙药,不能简单化地给三农问题开药方。新时期已经不再是三农问题能否缓解,而是关乎中华民族能不能稳定地、可持续地走下去的问题。(摘自:《凤凰周刊》2008年2月24日 编辑: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