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2008-12-29
中国市场 2008年37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8月6日公布
由国务院公布的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点评:此条款最大的意义是取消“强制结汇”,推行“藏汇于民”。新条例对外汇管理实现了从“宽进严出”到“均衡管理”的转变。同时,取消内资与外资企业之间、国有与民营企业之间、机构与个人之间的差别待遇,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新条例不仅强化了对短期跨境资本的有效监管,而且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2.《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通知》8月22日公布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的该《通知》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点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生了转变,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该通知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8月3日公布
由国务院公布的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点评:作为反垄断法首个配套规定,该《规定》以营业额为申报标准,实行事先申报制度,明确规定了需要申报的经营者集中的标准,有利于抑制经营者集中可能产生的对市场支配的能力,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保证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