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额信贷商业化发展研究
2008-11-13赵明
赵 明
摘 要:对我国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的效率进行分析,指出阻碍我国小额信贷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因,并提出发展对策。
关键词:小额信贷;经济学;资金
1 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的效率分析
1.1 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
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传统意义上的正规金融机构要取得农户、中小企业者的财务状况信息,往往是不可得的或者是取得信息的成本非常高昂。
1.2 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有助于合约的有效执行
现代契约理论认为,契约是不完全的,现实社会中的不确定性使得要在签约时预期到契约期内所有发生的重要事件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能够预测,要准确地描述各种可能状况也是很困难的;即使描述了,由于存在事后不对称现象,当实际状况出现后,各方会对实际状况到底怎么样而争论不止;即使信息对称,第三方(比如说法院)也很难证实;即使法院可以证实,执行成本也可能太高。
2 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困境
2.1 目标群体的定位不明确
小额信贷的目标群体不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搞一刀切。从本质上来说小额信贷是一种小额贷款形式,既然是贷款,就要求有贷有还,这区别于社会救助性质的补贴式扶贫项目。目标群体定位的不明确还可能造成贫困和低收入人群认为小额信贷是国家的扶贫救济款,缺乏有贷有还的意识,直接影响了小额信贷的还款率。
2.2 资金来源的持续性无法保证
小额信贷资金来源单一,一些小额信贷项目的资金是国外机构捐助的,一旦项目到期、国外赞助资金不再,小额信贷项目往往无法持续。项目所服务的农户一方面担心无法持续地通过小额信贷筹集资金,从一开始就降低了农户参与小额借贷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一旦农户认为项目无法持续,可能出现不归还贷款的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小额信贷无法持续经营的困境。非政府组织运行的小额信贷机构也存在资金来源无法保证的困难,小额信贷初始运营资本规模一般不大,加上中国的政策规定小额信贷只贷不存,小额信贷机构无法通过吸收存款来提供贷款的所需资金。
3 推进小额信贷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3.1 明确定位目标群体
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应该区别于纯粹的扶贫项目,因此其目标群体也应该有明显的区别。对于绝对贫困的农村人口,以及可以预计难以归还贷款的扶贫对象,帮助其脱贫的更可行的办法是在初期向其提供补贴性质的资金,等到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具备一定还款付息能力的时候,再对他们开展小额信贷项目。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项目的目标群体不是绝对贫困的人口,而是相对还款能力较强的贫困农户和微小企业。因此小额信贷项目在开展前,必须甄别目标群体。 针对不同层次的贫困人群实行不同的“扶贫”手段。
3.2 稳步推进小额信贷利率市场化
现有的小额信贷除了农信社的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2.3倍内浮动,央行特批的6省区试点地区可以在基准利率4倍内浮动,其余的只能按照商业贷款基本利率计算。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小额信贷机构应该制定适当的利率,以保证其短期和长期的持续经营。国内外小额信贷实践的经验表明,获取贷款对于小额信贷的目标客户比费用本身更重要。小额信贷的目标群体是低收入的农户和微小企业主,他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高度非弹性的。相对大幅度的利率上升将导致相对小幅度的贷款需求减少,因为小额信贷让目标群体可以借助相对正规的途径而不是非正规甚至非法金融市场筹集资金。
4 稳步推进小额信贷利率市场化
现有的小额信贷除了农信社的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2.3倍内浮动,央行特批的6省区试点地区可以在基准利率4倍内浮动,其余的只能按照商业贷款基本利率计算。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小额信贷机构应该制定适当的利率,以保证其短期和长期的持续经营。国内外小额信贷实践的经验表明,获取贷款对于小额信贷的目标客户比费用本身更重要。小额信贷的目标群体是低收入的农户和微小企业主,他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高度非弹性的。。
中国农村地区区域差别大,小额信贷为了实现有效增加农村金融供给的目标需要不断地进行组织创新。小额信贷试点为建立多种形式小额信贷组织提供实践经验。对于有典型代表的成功模式,在推广过程中应该结合各地实际,瞄准目标客户,更多地学习其组织建设等各项理念,而不是单纯模式的生搬硬套。譬如台州市商业银行和包头市商业银行在国开行的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项目中,前者更为积极配合地学习国际项目咨询公司(IPC)的技术和组织建设理念,是其成功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