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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记册

2008-10-22张锐锋

山西文学 2008年10期
关键词:文学法律

张锐锋

写作即讲述

“故事讲完了”。

世界上已没有新的故事可讲,这是一个基本事实。剩下的,不过是人物、时间、场景的变换,它们已被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不可能越出几百年、几千年、甚至更长时间里人类积聚的那些讲述的原型框架,讲述的种种可能已经消耗完毕。

一切讲述都已变得笨拙,讲述者所从事的工作的意义也变得可疑起来。但人们依然不甘心这种古老的事业就此没落,总是在讲述上投入巨大的精力和热情。尤其是许多人在编织故事的过程不断地考虑,这一故事的脉络是否起伏跌宕和悬念充分,以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其情节是否与生活的事实相符,以赢得阅读者的足够信任。似乎一部作品必须与自己的生活形成连续对应的关系,才能够具有充分的价值力量。讲述中的一次逻辑中断,一个插曲的误导,一个不连贯的跳跃和一个哪怕是小小的细节漏洞,都可能成为一部作品讲述失败的证据,这种失误和挫折甚至是不能原谅的。

我的散文写作就是一种讲述。实际上,在具体的写作中,人们总是会出现一些误差。如果误差必须存在,那么,讲述永远是失败的。这就是说,历史是人讲述的历史,因而不存在完全真实的历史。事实是人讲述的事实,因而不存在完全可信的事实。讲述者在讲述的过程中,已经将自己的意志灌注于历史和事实之中,使之变为自己的历史和事实。这又使人堕入怀疑主义。真正的各种事件渐渐地被隐藏起来,被更多的事件堆积物遮盖。一些细节、场景、人物和结构组合,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被无数次修改、筛选、删减、增补、扭曲之后塞入档案,过程实际上被虚假的东西取代,只留下了一系列对我们来说是重要的结果。

我所讲述的,就是我所怀疑的,或者,我因怀疑而讲述,又因讲述而加深怀疑。这样,因怀疑的无穷无尽,我们的讲述也永无止境。

寻找

我曾说过,写作在某种意义上是寻找同路人的活动,我说出自己想说的,便意味着以这所说的一切,来拣选倾听者。写作在原则上是面对所有的人说话,然而真正的倾听者永远是一小部分。他们的存在使你的写作获得意义。他们隐匿在你的四周,从你的声音里倾听着自己的声音,辨识着那些与自己的心灵相关的内容。他们事实上是一些隐身者,更多的时候,你不可能知道他们在哪里,但你能感受到他们的存在。你感到自己的写作找到了某种坚硬的基础,你获得了来自隐匿的,甚至是虚幻的目标上伸出来的支持力,你找到了灵感的来源。

我是为了在黑暗里寻找他人而进行散文写作,在更多的时候,我是孤独和寂寞的,我竭尽全力谛听来自身边的呼吸,但难免失望。你只能认为,自己的呼吸里,已经包含了别人的呼吸。这很像美国在1986年发射的“先驱者10号”宇宙飞船,它携带着给外星人的诚挚信函,可面对的,可能永远是宇宙本身的群星灿烂,以及它的无限浩渺与苍茫一片。在这一意义上,我的写作,可能就是一次次浪漫而虚无的遨游。

法的门前

“法律”一词已经灌输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许多人开始怀有理解它的热情——然而我们真正面对法律时,又常常感到某种不安,因为它接近你时,你总是感到模糊、不清晰,有一种哲学意义上的“眩晕”。仿佛“法律”的深奥感使我们手足无措,我们感到在它面前的渺小和无奈,仿佛我们既无法摆脱它又无法理解它,同时感到它仅仅在法官和律师们的文件夹里,在印刷品的一些刻板的、不能被随时修改的词汇和格式里。面对它那繁琐、复杂的教条,我们像在沙堆里寻找一粒有特点的沙粒一样,难以捕捉到我们内心的某些要义,只有那些世间的“投机者”们从中各自搜寻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以便为自己正确或错误的行为选择找到理由和依据——法律是“上帝”的,也是“魔鬼”的,就像这两样对立物同时存在于我们的生活里一样。卡夫卡以一个作家和法学博士的双重眼光投向法律——他在著名小说《诉讼》里让一个牧师讲述了一则法的寓言:一个“乡下人”来到“法”的门前,“法”的大门像以往的任何一个时刻一样,是敞开着的。这个人打算进去,却被守卫挡住。这个人就守在门前,一直等候到生命最后一刻。临死之前他向守卫提出了最后一个问题——这么多年来,为什么就没有另外一个人企图走入“法”的门呢?守卫的回答是,这一大门只为你敞着。这一寓言提示了“法”在人间的意义,即,它诱惑你进入,又阻挡你进人;它不向你呈现自身,只为你显示它的神圣和权威;它摆在你面前,又好像与你完全无关;它使你守候一生,却不给你任何窥视它的机会;它缠绕着你的心灵,耗尽你的光阴,却完全无视你的存在。总之它是冷漠的,又要使你付出加倍的热情,它就这样只为你敞开大门,从远处笼罩了、统治了你的全部生活。寓言中的“乡下人”,显然是社会中最大集体的指称,它代表着大多数人,卑微的人,它相对于“法”的制定者而存在。这就是“法”的门前等待者的确切身份。卡夫卡曾在一篇文章中谈到法律问题,他说:法律是少数“统治我们的贵族的秘密”之一,他深信“这些古老的法律被严格地遵守着,但是,依照人们不知道的法律而让人统治着,这毕竟是一件令人痛苦的事”。因而他在“在法的门前”的寓言里指出了“乡下人”渴望进入“法”的大门的心理,他要了解那些强加于自己生活的秘咒,为此他不惜等待一生——他终于得到的最后答复,可能是这秘密的核心。或者,至少是法律的秘密的一部分,那就是,这是为你敞开,却又不能允许你进入。这在某种意义上点明了卡夫卡对法的理解,就是说,卡夫卡的思想里隐藏着:法律针对的恰好是那些不知道法律秘密的“乡下人”,针对的是法律专家之外、不懂得法律的大多数人。“法”的门前的守卫只是“法”的存在的一个证明,并且是“法”对想了解他的人的一种拒绝的姿态,而不是“法”的真貌。“法”的真貌被完全地“遮蔽”在守卫的身后,隐藏在“无限的台阶”之后,“法”的意义不在于显示,而在于隐匿自身。卡夫卡毫无疑问地是一位法律专家、深刻的思想家和杰出的小说家。他以他的观察角度和表达方式为自己建立了一个独特的“处所”和立场,他的倾向代表了一种“法”的启蒙者的倾向,他想向人们提示“法”的非法性,想向人们表达“整个世界建基在一个谎言上”的看法。实际上,从现实生活的角度上看去,“法”的存在是必需的。因为我们的心中有“法”的声音,有至高无上的道德律令,我们的世界必须有一种秩序,我们需要生活的稳定性——当然,这种稳定性能够为我们提供我们最需要的东西:深广的安全感。为了这种安全感,我们必须付出牺牲和代价,必须为生活制造一个牢笼,它限制了你的自由,也避免了你被侵犯的可能性。在现代社会里,我们实际上看到了“法”的优越,看到了“法”的存在的必要性——而且,法的秘密正在进步中不断公开,正在从少数贵族手中向全体人民移交,那么,“民主”就成为法治的最不坏的配置,也就是说,没有民主,法律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

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大多数人就难以摆脱被统治和被奴役的命运。因而,我们单一的、单纯的呼唤法律,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的呼喊里必须同时具有两个关键词:法律、民主。法律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是最古老的意义上是针对“罪”而存在的。它涉及到人们对罪的认知。苏格拉底的定义是:罪是无知。卡夫卡的定义是,“我们是秩序与和平的破坏者”,这是我们的“原罪”。基督教的看法是,人摆脱上帝也就是摆脱自然的意志,做出自由的决定,是罪的由来。为了向上帝争宠,该隐杀了他的兄弟。总之,我们必须制约、制止和预防罪的显现,使人性中的坏的部分放置到黑暗里,使其不带来恶果。为此,在“法的门前”等待是值得的,即使被守卫者拒绝,我们仍要保持进入其中的姿态,因为了解和理解法律,并且将生活放到那些“诫命”上,让那些教条变成我们自己的活的力量,乃是我们的希望所在。我们今天所做的,是为了等待一个完全公正的世界出现在面前。法律尽管拒绝为我们做出承诺,它的存在,它的大门,已经为我们指出了一种可能的途径。实际上,我们乃是要在一条途径上,建造一个有充分价值的社会制度,这种制度就像俄国思想家别尔嘉耶夫说的“自动地造就”完善的、完全的人,从而使坏的事物消逝,使不道德的行为成为不可能的事情。这是我们对人类世界存有一种理想化的信念:罪孽状态或者是“魔鬼”状态,是一种暂时的、注定要瓦解的状态。实际上,我们在最初的童年时代,就渴望公正性的建立,我们要求大人们对事物的是非和善恶做出公平的裁决,并使其成为准则。儿童们的身上闪烁着“无过失的光芒”——陀思妥耶夫斯基如是说,按照他的看法,孩子的智力实际上并不低,他们很早就有了深刻的道德感,并对人间的种种尺度的正确性有着异常精确的直觉判断一这一点,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会渐渐失掉,也就是说,关于“天堂的知识”要被我们遗忘。我们必须开辟另外一条路。也就是说,对于“法”本身的要求是我们天性的一部分,我们建立巨大的法律体系,正是为了向昨天回归,它直接面对我们儿童时代就发出的呼唤,和人性中原本存在的最基本的渴念。

重建个人史

所有的历史都是人讲述的历史,它将细节、秩序、事件轮廓和人物背景以及种种相关要素、场景,进行了种种有意无意的修改,然后塞进了档案。因为讲述者的立场、方法、角度、思考和判断,直接决定着他所讲述的集体事件的可靠性,他不可能像上帝一样无处不在、无所不知,也不可能获得全部资料并以此推知事情的全貌。这样,我们所看到的历史只是对发生过的事件过程进行筛选过滤之后,最后留下的一连串似是而非的结果。显而易见的结局是,结果比过程变得更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就是一连串事件的结果,它以淹没过程为代价,尤其是淹没了每一个曾经存在的、真正充满活力的、扮演着主人的个体历史为代价,关于个人的内心史更是被忽略不计。

从这一方面,我们看到了历史的虚伪。在一个抽象集体的概念笼罩下,个人静悄悄地被蒸发了。为了抵御这种对个体强行取消的阴谋,有时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策略,用某种方式重建个人史,以强调我们的存在。文学就是一种重建个人史的方式,它以种种为我们所能接受的结构形式,提供了个人抵抗集体历史的能量,以避免人在其中萎缩、消亡。实际上,按照布莱希特的说法,“日常生活的逻辑,即使用于世纪巨事,也不应该有任何动摇,在小范围内有效的东西,在大范围内也必须得到遵循”,然而反过来,大的历史事实并不会适用和迁就于任何个人。

20世纪末出现的新散文运动中,许多作家以自己的方式展开了各自的个人史。个人对生活的独特体验、对世界的观察和认识以及个人对自身的理解,一些复杂交织的内心秘密,在各种不同形态的文本中升起了缕缕蓝烟,来自生活的不同化合物在实验室的试管中产生了奇观。祝勇的《凤凰》、《蓝印花布》,以自己独特的视角切入文化遗留物上的每一个细节,将自己的人生体验和深邃思考注入其中,使那些似乎死去了、沾染着种种文化尘埃的碎片神奇复活。周晓枫则在一个个充满寓言意味的文本里徘徊,从《它们》、《鸟群》里的动物形象到《圣诞节的零点》中的零点乐队和孩童时代的回忆片段,无不揭示着自己人生历程中的灵魂传奇。庞培一次次地描绘着自己的乡村肖像,使我们不停地品味着深藏其中的生活趣味,并不断地理解那一被打捞起来的人类原初本真的生活状态及生存图景。地处西北的刘亮程调动自己全部经验资源,不断搭建只属于自己的一个人的村庄。新散文运动因此变得生机勃勃,它自觉地构建着新的、自己的文学话语和表现形式,并对我们长期形成的散文传统构成了某种强烈的颠覆。

不能忽视的是,新散文的后续者一个个跟进,他们的步伐坚定、充满力量。通往未来的漆黑道路上,同路人彼此呼应,向散文的未来报讯。在一个个边远的角落里,殚精竭虑的散文家默默地做着自己的实验,专注地从自己的内心世界里提取原料,寻找适合于写作的最恰当配方。的确,他们似乎找到了别人没有找到的东西,并凝聚了他们的激情和才华,那种遍布纸面文字中的质朴的又是尖锐的灵魂拷问,使一个安坐的世界感到不安。颠覆、革命、否定和重建的力量,实际上总是起于实验室和手工作坊,就像火药的爆发起于设计精巧的炼丹炉。很长时间里,他们完全置身于城市的喧嚣之外,或者说,来自自己内心的呼喊盖过了窗外世俗世界的喧嚣。

在一个实用的、重利的时代,只有极少的作家能够全身心地沉浸于文学。市场的巨大磁力已经将一切都吸附到其中,几乎很少有人能够逃脱利益的操控。散文的写作,或者说个人史的重建,已经成为一些具有精神洁癖的人们试图摆脱世俗利益缠绕、并使得自己的精神重获自由的一种方式,因而我们总是能够在新散文的作品中,阅读到茫茫森林交叉路径上自由精灵的狡黠冲动。

文学的偏见

文学在某种意义上是人类向善的表达。因而在一个善不能完全实现的社会里,文学总是充满痛苦。它的表达实际上更接近于倾诉。它在表达的过程中,不断感受着人们的苦难、不幸和迷惘,也梳理和编织着人们内心深处潜藏着的精神矛盾。可以这样说,文学创作是一项极其艰苦的工作,作家们必须将自己的全部才华和精力倾注其中,才可能获得有限的收成。它像许多别的职业一样,既需要勤奋劳作,又需要个人先天的禀赋。必须承认,许多杰出的作家已经创造了无数优秀的作品,他们卓越的工作使人类的精神空间扩大了,升高了。那些优秀的作品之所以激动人心,是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能够看到各种不同的惊人发现,这些发现不仅针对我们自己,也针对我们所面对的世界。我们可以从一面镜子上,看到深邃的人的图像。其中,有多少不可思议的事物是我们所不曾知道的。

这样,我们便愈加尊重作家的劳作,也愈加钦佩那些创造者的上帝般的才能。我们从卡夫卡的世界中,看到了埋藏在人的根基之下的谎言,

看到人的真正的生活是怎样被外在的力量一点点地挤压、扭曲、变形。我们也从托尔斯泰的简明解剖中,看到历史的真实并非我们所记录的、所想象的那种真实,我们无法预料和把握的偶然性常常发挥着意想不到的作用。我们所不了解的东西,事实上经常扮演支配我们的主人。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世界里,我们看到了对善与恶的深刻判断,看到罪的起点,也感到了无过失状态的儿童的光芒照耀。当然,我们也从鲁迅的小说中,感受到一代知识分子的内心苦闷,以及他们与现实之间建立起来的紧张、痛苦、不可和解的精神联系,同时,也从其中窥视到国民灵魂的简笔画。可以这样说,杰出的文学家以他们独特的个人经验和知识背景作为依托,用激情和理性混合起来的泥土,为我们重新塑造了一个具有鲜明特点的世界,使我们能够感受到它的呼吸、它的心跳。

这是两个世界,“纸上的世界,和现实中的世界”,是我们得知自己和世界之间的复杂联系,看到人的现实境况和种种可能性。充满诗性的语言使我们置身于布满矛盾和陷阱的花园里,在现实生活之外,我们还能够拥有另一个时空。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文学变得泛滥起来,每一个人似乎都对这一创造领域充满施展才能的自信:人们不认为这是一项艰苦卓绝的、需要独特天禀的事业,而是认为,创作一种作品是轻而易举的,根本不需要殚精竭虑。许多人不敢声称自己能够从事别的工作,比如说,科学研究、哲学研究或生物学研究,也不敢声称自己能够做一个画家和合格的机械师,甚至不敢声称自己能够做一个筑路工人和乡村木匠,却认为自己完全能够胜任作家的工作。我经常听到有人说:我退休后要写一部小说。或者说:我太忙了,如果我有空闲时间,一定要写一部随想录。或者说:作家们都是胡编乱造,我们做学问可没那么轻松。我们经常听到的这些言沦,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许多不了解作家劳动的人们的观点,在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国度,人们对文学创造活动的鄙视是不可思议的。

我不知道这些人的自信从何而来。我还知道,一些靠写作获利的末流写作者也加入到这一可悲的合唱中。许多人怀着这样不可理喻的自信,贬低文学的价值和地位。这样的偏见几乎渗透到一切领域,在大学,教授先生们也同样轻视文学,尽管他们赖以生存的饭碗是由文学捏制的,里面放着的也是文学恩赐给他们的食粮。他们一方面向学生们讲着自己对文学的研究成果和学习体会,同时又去否定作家的创作成果,尤其是当代作家的文学著作。表面上看,他们是厚古薄今,实际上是抱残守缺、食古不化。今天的一部优秀作品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成果,而他们所写的对该作品的读后感一类的所谓的研究文章,却以论文的名义沾沾自喜地贴上学术成果的标签。这真是一种奇怪的现象。不仅如此,他们还将自己对文学的轻视和偏见,传递给学生。让学生们带着这些错误的思想和观点走向社会,然后继续进行多米诺骨牌式的传播。

我开始怀疑,是不是我们的文化中间先天地存在这样一种致命缺陷,那就是,我们从不愿意承认同时代人的卓越成就。蒲松龄、曹雪芹是这样,许多古人的遗产都是在死后翻拣出来。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一些作家,一些二流的,甚至是末流的作家,今天的研究者们才蜂拥而至,把那些旧名单从故纸堆里找寻出来,并大唱颂歌。这是一个崇尚死者的国度,其中隐藏的目的,可能是以死者的尘土来掩盖生者的荣耀。

我记得一位西方哲人曾说过这样的话:一个没有产生过伟大人物的民族,是可怜的民族,一个产生了伟大人物而不懂得尊重和爱戴他们,这将是一个可悲的民族。一项伟大的事业如果得不,到社会应有的重视和尊重,我们将难以看到真正的前途。文学的命运正是这样。因为作家的劳动已经成为孤独的劳动,创造者的真知灼见正在随风飘散。

文学与科学

最近,我读了一本《爱因斯坦晚年文集》,这是一本科学家的书,思想家的作品。他在《自画像》中说:对于一个人自身的存在,何者是有意义的,他自己并不知晓,并且,这一点肯定也不应该打扰其他人。一条鱼能对它终身畅游其中的水知道些什么?实际上,文学家从一开始一直在问这样的问题,因而,我发现一个科学家和一个文学家从来都是相通的。他们有着相似的方法、相似的思维、经验、目标。人们总是过多地夸大这两种人的差异,且很少寻找他们的共同点。

很多人看来,科学与文学是相距最远的两个学科,它们之间的联系几乎微乎其微,我们很难想象,一种致力于自然探索的努力和一种致力于人自身灵魂的探索之间,能够找到哪些共同点,也很难想象,它们之间的距离在怎样的条件下能够得以消除。在我们看来,科学是向外的,它是人类试图寻找外部世界奥秘的知识总和,文学是向内的,它不断找寻人的内心秘密,并运用语言工具做出恰当表达。实际上,在此引用牛顿力学定律的表述也许是准确的,科学与文学的力量是作用于同一条直线上的,它们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自从在两千多年以前,柏拉图将诗人清除出理想国后,哲学和科学似乎主宰了世界,文学只能在具有某种垄断意义和天然合法性的城堡之外游荡、流浪,世界上的一切进步也似乎归功于科学的进步,文学则以一种非法身份秘密地存在于民间。一个显著的事实是,在今天的大学里,文学的各种研究被视为理所当然,文学创作本身却被毫不留情地排斥在外。这在所有的艺术专业领域,文学创作的缺席成为一个当然特例。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文学失去了重要性,也并不意味着从事其它学科研究的人,因此而藐视文学的存在。事实上,这两种存在同样重要。科学家从几千年前开始,一直将科学的首要宗旨设定于发现自然的和谐,它建基于对宇宙秩序的信仰。一切假定、推理、求证,都从这里出发,爱因斯坦的“上帝不会掷骰子”成为科学信仰的箴言。即使是量子力学以及其他理论颠覆经典力学的事实,也很难动摇建立世界和谐、统一的知识图景的信仰根基,也很难动摇人类的对于自己的纯理智可以领悟世界秩序的终极意义的信念。从哥白尼、伽利略、开普勒、牛顿到爱因斯坦,一代又一代科学家为此付出了极大努力,也将我们带到了一个全新的科学世纪。科学家们致力于自己的事业的同时,也从未忘记文学的价值和意义,他们知道,文学与科学实际上从未分离,他们的不同、差异性不过意味着一个硬币的两面。

哲学家怀特海早已发现了这一点。他从希腊悲剧入手,看到了“悲剧的本质并不是不幸,而是事物无情活动的必然性。这种命运的必然性,必须通过人生中真实的不幸遭遇才能说明”。他认为,人类必须展现这些剧情,以说明逃避的无用。实际上,文学中所反映的这种无情必然性,已经充满了科学思想,已经对秩序这一概念有了深刻、明了的洞察,人生活动的图景与宇宙图景之间的对应关系,从古典文明时代已经融入了人类的思考。中国古代占卜祭祀以及天人合一的思想,春秋战国时代的雄辩术中的博喻传统,已经

蕴含了人从自己出发来推知整个宇宙的愿望,这在遥远过去的文学家的思想中,比比皆是,挥之不去。近代物理学的诞生,更加精确地说明这一点,物理定律对物质世界的笼罩实际上已经等同于某种人生命运的律令。

文学以自己的方法、手段,不断探讨、检视人的内在和谐问题和存在的本质,它更多地从人出发,以人为归结点。人不仅成为文学关怀、描述和探讨的对象,还是文学内在构成的本质特征,它有效地将宇宙浓缩于人自身。科学采取了相反的路径方式,将理解人自己的活动放大到宇宙存在的全部时空里,它将人类认识世界的历史融合到认识自己的历史中。其过程和运行路径体现了各自的特点。从赫拉克利特对时间的理解,毕达哥拉氏对数与宇宙秘密的理解,到古代宗教思想中的种种对人和世界的理解,科学和文学都在汲取人类文化的精华,并将其转化为自身的营养。它们不仅是同源的,而且有着相似的经历和相同的带电质心。

中世纪和古代世界的客观主义思潮对科学影响深远,这种观点支配着一系列的科学研究活动,一个被认为是自为的自然出现在我们面前。文学同样展现了文艺复兴之后的一系列成就,现实主义被推向高潮。巴尔扎克对社会的全景式描绘,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对战争实际状况和观察者的观察误差,以及各种因素合力决定结局的思考,都和科学思想有着高度一致性。笛卡尔的形而上学沉思,“我思故我在”的尖锐哲学观点,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起,将主观主义带人了科学,物质、空间、时间等概念和关于物质世界的规律,获得了重新理解的机会,科学对于主体的关注引发了一场科学革命,并伴生了一连串的巨大科学成就。这从方法论上,与文学更加接近,或者说它和文学现代理论不谋而合、不期而遇。与此对应的是,普鲁斯特的长篇巨制《追忆逝水年华》、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卡夫卡的《变形记》等一系列现代主义杰作的诞生,给我们带来新的文学资源和开辟了新的探索前途。

文学从根本上说,不论承载怎样的思想,不论探索语词种种排列组合的奇迹,也不论其对人的理解达到怎样的深度,最终要回到审美的层次上。不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就很难将它称作艺术。从这一点上理解,科学也是一种艺术,因为在科学家看来,审美准则同样是科学的最高准则。西方科学家彭加勒曾在一篇文章中说:“科学家之所以研究自然,不是因为这样做很有用。他们研究自然是因为他们从中得到了乐趣,而他们得到乐趣是因为它美。如果自然不美,它就不值得去探求,生命也不值得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对于生命和世界的理解回到了文学目的性的起点上。

我们观测与我们相距遥远的天体,也发明各种工具来寻找微观世界,并从各个角度来思考宇宙的起源、生命的起源及其历程,是因为它们的美,能够不断地为我们带来惊喜。一个科学理论和一个文学作品一样,其成就大小的衡量,在某种意义上说,不是因为它多么正确,而是因为它们非凡的美学价值。从最单纯的感受到最高超的种种设计,科学探索的过程和文学探索的过程,对于必然性的认识,都充满了美学上的意义。无论如何,一切寻找真理的道路,都必须以美作为路标。

我想,文学和科学需要不断沟通,它们都会因对方的存在而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它们作为文明的两翼,彼此不可分离。它们将相互启迪,不断实现其营养的相互转换,并以其互补的方式共同形成人类文明的生态景观。科学应用的真正前景,也在于与人文精神的完美融合。文学与科学的最重要的相似之处还在于,它们都以创新作为自身存在的前提,它们在许多方面的标准从来不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这是它们能够健康成长的保障和最富魅力的特征。否则,我们就不可能有科学史和文学史,因为“史”的结构和本质是由变化的力量打制的。

人性的戒律

一位西方现代哲学家认为,观念构成每一个人思想的词汇,因而我们搜寻自己思想的种种线索时,必须用显微镜来仔细探测我们的观念世界。正是种种观念一直支配着我们的思想和生活。经过筛取,我们生活中的大观念有120个,进一步从中提炼的话,可以得到最大的六个观念。这就是,我们据以进行判断的观念:真、善、美及我们据以指导行动的观念:自由、平等、正义。

这都是人生生活里一直追寻的乌托邦,它们一直在人的思想里闪耀,却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被捕捉到,就像在印度智者将盐投入水中一样,我们可以尝到咸,却不能将盐的品味从水中打捞上来。我们深感到这些观念的确存在于生活里,存在于我们的灵魂里,却又常常觉得自己对这些伟大的法则的向往和无穷饥渴。

在今天,我们呼唤民主和法制,希望这些观念渗透到现实制度中,让我们能够看到以这六大观念支撑起来的屋顶,以使我们圆满地生活于它们的荫凉里。我们希望世界能够得到精确的鉴别,使是与非、善与恶从遮蔽中揭示出来,使坏的得到惩戒,使好的发扬光大——人类的智慧是微弱的,目前,也许最好的办法是建立法制。十九世纪末,托尔斯泰曾猛烈地抨击过当时的法律,他说法律就是掌握着有组织的暴力的人所制定的规章,不执行这些规章的人就要遭受殴打,被剥夺自由,甚至被处死。这位伟大作家凭着自己尖锐的直觉在某种意义上击中了法律的要害,他对法律本身所含的公正、正义提出了怀疑,他认为关键是法律由谁来制定,法律所凝聚的是制定者的利益,它很难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

然而,托尔斯泰的怀疑忽视了另一方面,即从统计学的意义上,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将真、善、美、平等、正义、自由的观念建构在可见的现实中?法律在某种意义上是最便于操作的,它在实现强者的利益时也在保护着弱者。这里凝聚着强者和弱者的深刻妥协,这可能不是解决人类问题的最好办法,却可能是一种最不坏的办法。

从另一方面看,法律的惩戒力量也是有限的,它不可能将所有的触犯它的人都绳之以法,许多触犯刑律的人可能一生都在逍遥之中,也可能法律的利剑“擦过罪人的耳边却恰好落到无辜者的耳朵上”,这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个事实。但是,那些被天网捕获的犯罪者,却在承担着所有的犯罪者的惩罚,因而他们所遭受的惩罚必须比应接受的惩罚要重一些,他不仅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还要为所有犯罪者的行为分摊惩罚——惩罚的尺度必须在全社会面前成为可以感受到的东西,必须在每一个人的心理上做出估量;人心要在看到的恐惧中抑制犯罪的普遍冲动。

这样看来,与其说法律是公平的惩戒,不如说是一种警告和震慑。它一直在提醒人们行为的边界在哪里。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曾在《智慧之路》一书中指出罪恶的本质是人直接而又无限制地投降于欲望或感官冲动,投降于世间的快乐与幸福,投降于经验的存在。这都是人们追求的东西,因而康德认为人有着堕落的自然癖好,那么,我们必须为人的自由追求规定边界,法律试图做到这一点。

这样,人就成为某种规定性存在,他被内心的法则和外在的法律所规定,在很多情况下,你是这样乃是因为你必须是这样。尤其是今天,崇尚金钱权力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普遍心理,这本身就包含了罪的特征,金钱作为交换劳动产品的手段的意义在许多人的心理上已被另一种意义取代,即这是一种“享用他人劳动的最方便的手段”,“金钱可以储存,用金钱最容易使最大数量的人受到他的奴役”。金钱是一种被数量化了的权力,这一点与直接的权力具有相似的效力,统计和奴役他人的人性弱点被充分暴露出来。如何在欲望膨胀的世界上建立法制成为一个重要课题,法律在某种意义上是直接针对脆质的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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