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朵浪花碎在海洋
2008-07-26海微澜
海微澜
我在一个南方小镇长大。小镇的街道两边,栽种着矮胖拥挤的树,阔大的叶子在雨丝里凝然不动,仿佛刚刚洗过的一席丝绸。
穿越这散文般的街道,尽头就是我的中学。那些时光谈不上多么欢悦,反而充满意想不到的黑色幽默——突然哪天就让我们痛哭流涕,长大成人。
高一的下学期,沈粉红恰好转学到我们班,成为我的同桌。课间时分,教室的窗台上高高低低趴满了邻班的男生,都来观赏沈粉红。
任何时候,美女都很稀奇。尤其沈粉红,具有很正统的漂亮:明眸皓齿,亭亭玉立,像幅中古油画,又像一颗露珠,华丽之中透着点儿清澈。
偏偏她还很羞涩,总是垂头看书,捻着辫子梢儿,更添少女之美。
放学了,她挎着草绿色的书包回家了,那伙男生热烈地讨论开了。声音最大的,就是王建。
王建父母离异,他跟着酒鬼父亲生活,常常无故被暴打一顿。有一次来上课,他的眼睛肿成“单缝眼”,嘴巴也成了“香肠嘴”,模样可怜又滑稽。我们偷偷看他,有几个免不了偷偷地笑。他挥舞着拳头,吼道:“谁敢再笑,我就打得他哭爹找娘!”
后来,王建结识了社会上的兄弟,又在班上网罗了几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开始像只蜘蛛似地横着手脚走路。他甚至列出一张匪夷所思的黑名单,把女生按相貌分成一二三等,分配给手下各人追求,追到手后大家都要给那人敬上香烟,并且在此人的魅力等级上加分。
有一批同学对这种人都嗤之以鼻,恨不得一拉水箱绳,把他们冲进马桶。有一批同学则很羡慕他们的天马行空,自由自在。
我是第一批,但是敢怒不敢言,远远避开就是。
那会儿,王建敞着一件旧黄的衬衫,露出同样旧黄的小背心,对围在周围的一帮哥们说:嘿,这有什么难的?我最多一个月就让她喜欢上我!我们赌10盒香烟!
其他人拍打桌子,起哄大笑,庆祝这第一轮猫抓老鼠的游戏。
我恰好送完作业从办公室回来,在窗户外面站定,倒抽一口冷气。冲进去抽他们大耳刮子?还是去提醒沈粉红小心?
我想了半天,悄悄转身,连书包都不拿,径直回家。何必招惹他们浪费时间?我只想好好读书,考上大学。
次日,王健开始行动。他穿着自己唯一一件齐整的蓝衬衫,大摇大摆地走过来,故意撞掉了沈粉红的课本。他连忙蹲下来拾捡,并且请她吃饭作为道歉。沈粉红看也不看他,冷冷说三个字:没关系。
真是一个骄傲的女生。我莫名地松了一口气。
后来我才知道,沈粉红的父亲是警察,常年在外执行可称危险的公务,得了一大摞优秀工作者证书。母亲每日呼朋引伴,围坐一桌玩麻将,对女儿不闻不问。沈粉红就像一粒若有若无的灰尘,飘荡在那个时而喧嚣时而冷清的二居室里。
少女的内心,都是寂寞的,何况生长在如斯家庭。
其实,王建的追求毫无技巧,只是特别“执著”。
那时,王建每天早上都在她家楼下的水泥杆旁等着,看她下了楼,送给她一只写着情诗的千纸鹤。那是他从一本爱情诗集里挑出来再抄写的。她不接,也不理他。他不在意,不远不近地跟着。放学了,他照样跟着,送她回家。风雨无阻,早晚不缺。
在接送第15天的放学途中,有伙痞子不怀好意地围住沈粉红,多亏王建英雄救美——这场苦肉戏足够逼真。痞子散了,沈粉红看到王建正流鼻血,小心翼翼地递过手帕:“疼不疼啊?”第18天,王建送出了第一束花,是路上采的小野菊,沈粉红把它们插在了自己军绿色的书包上。第25天,沈粉红当面拆开了那只紫色的千纸鹤,轻轻读着那首诗,在晨曦里跳跃旋转。第29天,王建约她去小公园赏月,她去了。
他第一次吻了她。那是沈粉红的初吻。
次日,王建照样跟着沈粉红进了教室。不同的是,沈粉红的脸在那天早晨,变得像她的名字一样。当晚,王建就向哥们汇报了进展,得意洋洋。
他们同进同出,甜甜蜜蜜的,大约有两个月,王建就渐渐冷落她,去追求新的猎物。他并不爱她,他甚至不懂爱是什么。他只是以这样的战绩,来覆盖父亲带给自己的羞辱。
那时,老师们只关注成绩在前十名的学生,给他们开小灶、鼓励和微笑。差生早恋,打架,旷课,被逮到了批评一顿完事。
沈粉红没有任何保护,就像一张被用过的面巾纸,随手丢开。
她惶然地看到王建开始追求别的女生,束手无策。我亲耳听到王建背着她,对哥们说:“天天找我,对我说什么天长地久,她真是脑壳有问题!你们赶紧去追她啊,就算帮我的忙!”
这话大家都听见了。沈粉红进教室时,大家用奇怪的眼神看她,她不明所以,逃到了课桌旁,把脸埋了起来。
我看到,她在流泪,泪水把课本都浇湿了。她的泪刺痛了我,可我能做什么?
沈粉红肿着眼睛上学,默默无言地回家。王建的那些小喽罗们,老爱在她旁边闹闹哄哄,她一概不理。那天,她看到另一个女孩拿着只千纸鹤走进来,和王建说说笑笑,不由握紧了双手。
王建说:“喜欢吗?喜欢每天都送你千纸鹤!”
沈粉红突然对身旁那个一直缠着自己的男生说,“今晚一起去吃饭,你有钱吗?我要吃辣子鸡丁、酸菜鱼和盖浇饭!”她兴冲冲的。那个男生喜出望外地说,有钱有钱!
从此,沈粉红判若两人,克服羞涩,主动和男生们“打情骂俏”。
我不知道除了这个词语,还怎么形容她的反常之举。她会用指尖扫过男生的鼻尖,还会把自己的头发,吹拂到对方的脸上,咯咯笑道:“怕不怕痒痒啊?”她穿一些奇形怪状的衣服,偶尔还会涂抹鲜艳的口红。她总是满不在乎地嘲讽王建:算什么男人啊?追求我的时候,就像一条狗!
她混进了王建的那个团伙,变成了一个女阿飞,让好学生们避而远之。
有一次,放学后,他们一起去小饭馆喝酒。
当晚,沈粉红大笑大闹,不停喝酒,劝都劝不住。满地都是空酒瓶的时候,沈粉红突然沉静下来,看着揽着另外一个女孩的王建,清楚地问:你究竟爱没爱过我?
对这个太文艺的问题,王建毫无反应。沈粉红拿起酒杯掷了过去:“你根本不配说爱,不配!”她靠在椅背上,蜷缩起身体,静静笑着,流下了泪:“今天是我17岁生日。爸爸妈妈都忘了,来,大家为我唱一首生日快乐歌……”
就在大家惊讶的注视中,她的身体滑下椅子,扑倒在地。
送医院的途中,她已经停止呼吸。医生说她死于酗酒,是酒精中毒。
她的父亲从出差的外地赶回家来,跑到学校,从口袋里掏出枪来,说要干掉那帮和她一起喝酒的小子;她的母亲陡然老去,成天在街上飘荡,看到年轻的女孩子,就要走上前去相认,唤她回家。
至于王建,被他父亲打得遍体鳞伤,并被迫转学。他收拾完课本,走过沈粉红的课桌时,用手轻轻抚摸了一下桌面,泪若倾盆。
当时我也哭了。教室里,哭声一片。
这不是一个人的初恋,是一群人的悲剧。除了不负责任的父母和老师,我们对沈粉红的独角戏,不曾有过任何阻拦,只是看热闹且趋利避害。如果结局不是太过悲凉,也许仍不会忏悔。
可是,世界上的更多悲剧,大多还不是如此震撼,只是一个毫无爱意的吻,一夜永无休止的麻将声,如同蚊子叮一小口,就能将毒液输入心脏,天长日久,竟能摧毁人的灵魂,直至人面目全非。
有些东西碎了,就像一朵浪花碎在海洋,再也无法重现。
zhaozhen1996@sina.com
(编辑:赵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