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人盟誓
2008-07-14康明
37°女人 2008年6期
康 明
1997年,台湾出现了一纸含意深刻的《结婚人盟誓》,这是柏杨在举行结婚典礼前的创意。《结婚人盟誓》如下——
我们二人谨定于×年×月×日午时,在××举行结婚典礼,写下海誓山盟,终身遵守,在婚姻路上,共同经营,灾难病痛,互相扶持,永不分离,并就下列事项,立下承诺,即使沧海化为桑田,桑田再化为沧海,也要相亲相爱,直到白头。
一、我们宣誓:从结婚这一天开始,不但成为夫妻,互相敬爱,分担对方的快乐和忧愁,也同时成为朋友,而且是诤友,互相勉励,互相规劝,互相批评。
二、我们领悟:愉快地共同生活,全靠心灵沟通,所以,我们一定善用言语,不仅表达爱心、关心,也使彼此加深了解,一起成长。绝不粗声斥责,绝不用肢体代替言词,绝不允许发生婚姻暴力。
三、我们认知:婚姻与事业是夫妻共同经营的果实,夫妻对家庭的贡献等值,在家庭内或社会上,价值完全相同,社会工作薪俸无论多少,家务工作的薪俸都是相同的。
四、我们同意:将来我们有子女,管教上如果有不同意见,甚至尖锐对立,一定要克制自己,去请教专家,决不把孩子当成实现自己希望的工具,也决不用孩子来炫耀自己。
五、我们认为:一夫一妻制是社会安定的磐石,是孩子们成长最安全的温床,我们喜爱并尊重这种制度,并用事实和行动维护它的尊严。
六、我们警惕:婚姻生活并不多姿多彩,它不但平凡,而且琐碎,如果不滋养珍惜,容易使生命憔悴,心灵粗俗,所以生活之中,我们一定保持适度的假期,与孩子一起长大。
七、我们谨记:我们孝敬自己的父母,也孝敬对方的父母,不仅是回报养育之恩,也是培养自己人格的完整,为我们的下一代立下榜样。
我们虽不能马上做得完美,但我们会耐心追求,永不沮丧,永不停止。
(摘自《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