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cool
2008-06-06严舒卫
中学英语园地·教研版 2008年4期
严舒卫
近年来,在日常生活或影视中,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酷”。其实,“酷”就是英语中的cool。
cool可作形容词,表示“凉爽的”;它也可用作动词,表示“使冷却、变冷”;还可用作名词,意为“凉爽的地方”。 cool现在常用来指什么东西很好/棒,令人过瘾。比如,人长得精神潇洒,可以说cool; 一本书写得好、一首歌唱得好、一幅画画得好,都可以说cool。 魔术变得好,可以说cool; 一辆车外形独特,也可以说cool。
在美国,人们称唱流行爵士歌曲的人为cool cat,过去将其译为“凉猫”,现在多译作“酷猫”。其中最“酷”的一位是被中国歌迷称为“猫王”的美国爵士摇滚巨星Elvis Presley。 “猫王”衣着飘逸,歌声动听,舞台形象“酷”劲十足。遗憾的是,许多年轻人只喜欢模仿“猫王”的衣着举止,甚至望文生义,以为只有“冷”才算“酷”。其实,真正的cool不在外表,而在内心。
cool一词的真正流行要归功于已故著名黑人小号手Miles Davis。 他的经典之作The Birth of Cool使cool逐渐走出了黑人英语的小圈子,渐渐失去了往日“冷漠”、“深沉”的含义,转而被美国大众赋予了新的内涵,即赞扬一种创新的思想和标新立异的形象。
对同学们来说,扮“酷”是可以的,但不宜过多。多花些时间学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才是最“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