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死,就死得很难看?
2008-05-30羽良
羽 良
如果华为人还是意识不到自己企业文化中的反社会因素有多么地根深蒂固,那么“死,就死得很难看”的诅咒,恐怕就永远不会离开华为。
“死,就死得很难看!”这是中国版自杀兔的卷首语。很不幸,最近大名鼎鼎的IT企业华为似乎被这句话诅咒了,其成都、深圳公司接连跳下两个员工,以“很难看”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当然,“很难看”的不止是自杀者本人,“深受其害”的自然也包括华为公司。当其深圳公司的老员工张立国成为第38个非正常死亡的华为人后,有人晒出了去年华为的任正非任老板写给公司党委成员的一封信。信中,任老板自己对蔓延于华为内部的自杀和自残现象感到大为不解。任老板自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员工积极、开放、正派地面对人生?我思考再三,不得其解。”任正非觉得,“要引导员工理解、欣赏和接受高雅的生活习惯与文化活动,使他们从身心上自己解放自己。”同时谆谆教导道,“员工不能成为守财奴,不能成为金钱的奴隶,丰厚的薪酬是为了通过优裕、高雅的生活,激发人们更加努力去工作、有效地奋斗而服务的,不是使我们精神自闭、自锁。”
很不幸,根据天涯网上那些效率奇高的“人肉搜索”们的调查,从任正非这封信的发出时间上看,在任正非号召全体华为人要“从身心上自己解放自己”后的半年多时间,华为还是接二连三的有三位员工自杀。任正非的痛心疾首并没有挽回这三个年轻的生命。
我觉得,从骨子里,身为老板任正非就没能理解自杀这么一种反社会的行为,和他一手缔造的华为有什么样的关联。现在华为一有人出事,就会蹦出好多人说是华为的“狼性文化”作祟。这种不求甚解的说法真是挺冤枉华为的。“狼性文化”就会让人自杀么?大概是个研究狼群的生物学家都会认为这种说法扯淡。狼这么讲求集体协作的动物,怎么就成了自杀催化剂了?再说了,华为又算是哪门子“狼性文化”?
在我这样的外人看来,华为的企业文化说到底,就是当年柳传志在联想搞出的那个“贸工技”思想的极端版本。好多人觉得华为和当年的联想不一样,联想当年赤裸裸的做渠道,拼销售,研发中心干的都是些小打小闹的活儿,改善改善机器的用户体验,做个一键上网,就算是很有技术含量的活儿了,联想一个卖电脑的,怎么能跟华为这样一年申请一千多项专利的“高科技企业”比?这种想法好像还真忽悠了很多围观群众。其实真正看看华为的经营流程就一目了然了,从来都是先做销售,再下任务,研发周期永远是服从销售周期。说好听点,这有点像Dell公司的直销主义:销售决定研发和生产的成本,说难听点,这不就是每家拼销售的公司都或多或少必须依赖的“传销文化”么?
什么是“传销文化”?说到底,就是渠道为王,公司的经营成本大量地消耗在销售渠道上。比如当年那些网络游戏公司,最终生存下来的一定不是技术最好的,而是销售最好的。去想想史玉柱的游戏公司花了多少人力财力用在全国“铺点”抢网吧资源上,你就能明白什么是“渠道为王”,什么是“传销文化”了。华为其实也并不例外,否则你没法解释华为为什么人员流动性那么大,公司永远在招聘,永远人手不够用。一家真正的高科技企业,是不可能有如此高的人员流动性的,只有那种“谁来了都能干”的公司,才会不在乎人员的大面积流动。
“传销文化”本质上,是一种漠视个体价值,漠视知识产权的企业文化。它是永远只关注直接成本变化的“报表文化”。当有人能够把这种“传销文化”发挥到极致的时候,它要么就是靠紧绷的资金链维系着吞噬大量现金的渠道优势,比如当年的三株口服液;要么就是反过来,靠“放卫星”似的销售能力,无休止地反向壓榨研发和生产环节的人力资本,比如今天的华为。这,恐怕才是华为企业文化中产生员工自杀行为的反社会基因。
丢掉“狼性文化”和高科技企业的伪装吧。如果任正非和他的华为人还是意识不到自己企业文化中的反社会因素有多么地根深蒂固,那么“死,就死得很难看”的诅咒,恐怕就永远不会离开华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