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本条约》:拯救,还是放弃?
2008-05-30钱克锦
钱克锦
在爱尔兰否决后一周的欧盟峰会上,各国首脑已经表示,尊重爱尔兰的民意,要等到捷克做出决定后再仔细讨论,也就是说,在2008年10月之前,这个问题就放在这里吧。
2007年12月19日凌晨,欧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通过了一个欧盟新条约即《里斯本条约》,取代因为在2005年被法国与荷兰全民公决否决而宣告失败的《欧盟宪法条约》。世界各地媒体多以“欧盟暂时告别宪法危机”来报道这一事件。半年后,事实证明欧盟告别危机果然是“暂时”的——2008年6月12日,爱尔兰公投以53.4%对46.6%的结果,否决了《里斯本条约》。全世界的媒体在渲染“占欧盟人口1%的爱尔兰人决定欧盟未来的命运”的同时,都在好奇地问一个问题:现在欧盟能怎么办?
变相的欧盟宪法
要了解整个事件,先要回答两个问题一是欧盟大多数成员国的政府为什么要制定一个宪法?另一个是,在欧盟一体化深化中获益良多的爱尔兰,为什么否决保证欧盟继续深化的“简版宪法”《里斯本条约》?
眾所周知,欧盟50年的历史,是一个从当初为经济目的组成的政府间组织,逐步发展为一个几乎无所不包、部分领域已凌驾于政府之上的区域组织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加入国家数量不断增多,合作领域和合作程度不断增加。在巨大成就鼓舞下,为了更好地整合欧洲,在国际舞台上增加欧洲的分量,同时也为了解决不断扩大带来的问题,欧盟一些政治家产生了制定欧洲宪法来规范欧洲发展的想法。
2000年5月12日,时任德国外长的费舍尔在洪堡大学以个人名义发表关于欧盟前景的演讲时,鼓吹要制定一部欧盟宪法,将欧盟“从今天的国家联盟过渡到完全议会化的欧洲联邦”。这个实际代表德国政府声音的演讲,成为欧盟制宪的先声。其他成员国领导人随即也纷纷表示赞成欧盟制宪。此后,历经尼斯会议(2000年12月)和拉肯会议(2001年12月),欧盟宪法在2003年7月出台,经过曲折的谈判,2004年10月,25个成员国领导人在《欧盟宪法条约》上签字,随后交付各国国内批准。
2005年5月和6月,法国与荷兰这两个欧盟创始成员国在各自的全民公决中,否决了这个宪法条约。由于该条约只有在所有成员国通过才能生效,因此等于宣判条约死刑,从而引发了所谓的“宪法危机”。2007年6月,参加欧盟峰会的27国首脑同意了替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这就是后来的《里斯本条约》。
但这个所谓的修订版本,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据英国的一个智库“开放欧洲”统计,《欧盟宪法条约》中96%的内容,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地又出现在《里斯本条约》中;而领导过制定欧盟宪法条约的法国前总统吉斯卡尔·德斯坦则说:“所有前一个倡议中的内容,都要包括在新的条约中,不过要以隐蔽的形式,或者对其进行伪装。”
为了避免再遭否决,此次表决已经让成员国尽量用议会表决而非全民公投的方式来进行,只是爱尔兰的法律规定这样的条约必须通过全民公决。而问题就出在这个爱尔兰。
欧洲派和疑欧派
某种意义上,爱尔兰最不应该否决推进欧盟深化的条约。自1973年加入欧盟(当时是欧共体)以来,爱尔兰从欧盟地区政策中获益匪浅,先后获得援助约320亿英镑,从一个贫穷的农业国上升为欧盟第二富国,人均财富仅次于卢森堡,堪称欧洲的“成功故事”。
但“忘恩负义”地否决了这个条约的天主教爱尔兰人,也的确有自己的具体原因:他们担心欧盟的行政开支增加会导致给爱尔兰的补贴减少,影响农村发展;他们担心爱尔兰在国防外交上奉行的中立政策会被削弱,甚至担心爱尔兰严格禁止堕胎的法律也可能要被废除;他们也担心自己赖以吸引外资的低税率将受到欧盟新体系的干预,经济发展会受挫;他们还担心欧盟扩大带来东欧移民抢走自己的饭碗。此外,爱尔兰国内的政治斗争也导致,反对政府的人把否决条约当成惩罚政府的一个痛快措施。
然而,在这些具体的担心背后,爱尔兰否决条约反映了欧盟深化和扩张背后的两对矛盾:即欧洲派和疑欧派的矛盾;以及各国政府精英和普通大众的矛盾。
几十年来,欧盟总是处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它必须考虑各成员国的利益,另一方面又必须通过合作谋求共同的利益,这两个利益并非总是一致。以对这两个利益强调的不同,欧洲政治势力基本可以划分为两派,即强调共同利益的欧洲派和强调成员国利益的疑欧派。
在欧洲派看来,欧盟已经取得如此巨大成就,欧洲应在此基础上更加统一,对外要有一个完整的形象,直至成为一个独立法人,甚至建立费舍尔所说的欧洲邦联,更有人说是要建成美国模式的欧洲合众国。
而对于疑欧派来说,欧盟的扩张和深化将大大损害成员国的利益。例如,曾经参与制定欧盟宪法条约的英国工党议员吉塞拉·斯图尔特说:“《里斯本条约》剥夺了成员国在61个领域的否决权。如果通过了,欧盟的法官就会决定,那些对我们非常危险的犯罪分子要关押多久,要怎样对待移民;欧盟会限制我们怎么花公共财政,这将影响学校和医院的建设。”总之,疑欧派认为,合作可以,但不能太深入。
欧洲派和疑欧派在欧洲各国都有,双方势力也都存在于社会精英和普通大众中。
此外,一旦牵涉移民、工作机会等具体问题的时候,欧洲的精英阶层和民众的矛盾也往往波及欧盟宪法的命运。精英阶层们通常有远大理想,“目光长远”;而普通民众则从自己生活角度出发看待欧盟的一些重要文件——当然,正如一些人所说,爱尔兰对《里斯本条约》说“不”的选民中,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人根本不知道条约说的是什么。但是,一方面疑欧派的宣传到位,另一方面在大致知道的情况下,拒绝一个不十分了解的条约总比贸然接受它要更安全。
总之,爱尔兰否决《里斯本条约》不仅反映了该国的具体担忧,还代表了欧盟内部疑欧派的胜利。那些被国会议员代表了的、没有机会亲自投票的疑欧派选民为此欢欣鼓舞。一些疑欧派政府官员也倍感振奋,捷克总统克劳斯就说这是“自由和理智对人为精英工程和欧洲官僚主义的胜利”!
可以说,爱尔兰公投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其他成员国没有机会公投的选民的意愿。
风波几时休
对于欧盟的领导人来说,这个否决并不足以让他们大惊小怪。一来欧盟对来自爱尔兰的打击早有预料,应对起来还不至于手忙脚乱;二来欧盟不断深化的过程本来就充满挫折,挫折已经是发展中常有的问题。
实际上,条约被否决后,布鲁塞尔运转正常:官员们讨论企业兼并问题,开会研究政府援助问题,首脑们正常地发布指令。也就是说,没有《里斯本条约》欧盟照样转。换个说法就是,条约被否至多也只是让欧盟一体化的深化步伐放慢,而不是停止。
不过,制宪过程受阻,对欧盟首脑来说还是有些打击。现在就看他们如何解决。根据历史经验,欧盟在努力推进深化文件时,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事先声称欧盟机构已经陷入危机,不改革就不能运行了,于是出台新文件;第二步,文件交付各国表决过程中,强调如果被否决,后果将多么严重;第三步,在一些国家遭到否决后,呼吁该国选民“重新”考虑,否则后果严重;第四步,经过多次会议讨论,最后达成妥协,出台新的文件。
《里斯本条约》在爱尔兰被否后,欧盟是否也要走这条老路呢?很有可能。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已预言,如果保持现状,欧盟就不会有出路,法国总统萨科齐也有同样的言论。甚至还有建议说,要么爱尔兰重新表决,要么它先退出欧盟机制,让其他国家先发展。当然,爱尔兰是不会退出欧盟的,30多年的发展已经使它和欧盟联为一体了;欧盟也不可能专为爱尔兰修改条约以便爱尔兰选民进行重新投票,如果那样,欧盟14个业已赞同里斯本欧盟条约的国家将启动新一轮的批准程序,没有人支持这一做法。其结果无疑是导致欧盟改革条约被搁浅,几年以后才有可能被人们再度提及。
现在似乎看不出欧盟在解决这个危机上能有什么强有力的措施。人们只看到,在爱尔兰否决后一周的欧盟峰会上,各国首脑已经表示,尊重爱尔兰的民意,要等到捷克(一个疑欧派势力很强的国家)做出决定后再仔细讨论,也就是说,在2008年10月之前,这个问题就放在这里吧。
当然,尽管出现所谓的宪法危机,欧盟发展仍然会继续,更不会因此而倒退甚至分崩离析。毕竟从长远来说,尽管欧洲公民似乎愈发地漠不关心,欧盟这个人类的样板工程绝不会倒塌,只不过是要更多的耐心,更多的谈判,更多的妥协,继续像过去几十年里一样,在无数的挫折中执著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