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笔记小说中所记录的词义演变现象
2008-05-27李娟红
李娟红
摘要:笔记作为一种俗文学,记录的是当时人或者前人的口语。宋代笔记共四百多种,其中记录了大量宋代及其以前的词语义项,对我们今天研究词汇的演变有着极高的价值。从笔记小说中所记录的词义演变来看,词义演变大致可以分为改变词义和派生新义项两种情况。笔记小说中对这些词义演变现象的记载,虽然是零碎的、不成体系的,还没有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但对今天我们考察这些词语的意义演变过程,建立科学的词汇史,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关键词:笔记小说;词汇;演变
中图分类号:H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08)03—0236—03
词汇是一种音义结合体,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早在先秦时代,荀子就在其《正名篇》中提出了著名的“约定俗成”理论,但这只是就语言形成之初来说的。随着社会的变更以及人们思维形式的改变,作为语言一部分的词汇也在不可避免地发生着变化。有些词的意义自古至今都是一样的,例如“马”、“牛”、“羊”等基本词;但是,在更多情况下,词语的意义是不断发生着变化的。
对于语言词汇变化的研究,张永言先生指出,词汇研究中几乎所有的兴趣和力量集中于疑难词语考释的现状亟须改变,常用词语演变的研究应引起重视并放在词汇史研究的中心位置。①邵敬敏先生认为,语言研究应在静态的基础上进行动态的研究。②
笔记小说中记录了大量词义演变的例证,这对我们今天研究词义的历时演变有着极高的价值。本文就对这些语料来做一个简单的归纳整理。从笔记小说中可见的语料来看,词义演变大致可以分为改变词义和派生新义项两种情况。
一、改变词义
如果一个词在使用的过程中,义域都发生了变化,那么它就改变了词语本身的意义。这种词义改变现象产生的原因,有的是由于词语义域的扩大,有的是由于词语义域的缩小,现分别举例说明。
(一)义域扩大
关于词语义域的扩大,指的是在词语使用的过程中,放宽语义限制,使语义扩大。葛本仪先生认为,词义的扩大是指在词的一个意义范围之内表现出来的词义扩展的情况。词义扩大以后,原来词义所表示的内容就包括在扩大了的词义所指称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原来表示种概念的意义则包括在扩大以后所表示的类概念的意义范围之内。③如马一岁叫驩,二岁叫驹,三岁叫駣,后来未成年的马统称为驹。这种由于义域扩大造成的意义演变现象,在笔记小说所记录的词语中多有反映。如:
近代通谓“府庭”为“公衙”,即古之“公朝”也。字本作“牙”,《诗》曰:“祈父予王之爪牙。”祈父司马掌武备,象猛兽,以“牙爪”为“牙”。故军前大旗谓之“牙旗”。出师则有建牙、禡牙之事。军中听号令,必至牙旗之下,与府朝无异。近俗尚武,是以通呼公府公门为“牙门”。字称讹变转而为“衙”。④
《南部新书》、《齐东野语》等宋代笔记中对“牙门”都有记载。“牙”,古称将军之旗。《集韵•麻韵》:“牙,旗名。”《字汇•牙部》:“牙,将军之旗曰牙,立于帐前谓之牙帐,取其为国爪牙也。”后,“牙”用来称呼古代军中主将的所在。《隋书•长孙览传》:“晟遣降虏觇候雍闾,知其牙内屡有灾变。”“牙”又是古代官署之称,后作“衙”。唐代的《封氏闻见录•公牙》记载:“近代通谓府廷为公衙,公衙即古之公朝也……军中听号令,必至牙旗之下,称与府朝无异。近俗尚武,是以通呼公府为公牙,府门为牙门,字稍讹变,转而为衙也。”
由此可见,“牙”的意义经历了这样一个演变过程:将军之旗——将军办公之所在——古代官署之通称。先由相关方式引申出新义项“将军办公之所在”;后来又扩大词义,专指词语用来泛指,通称“古代官署”,且泛指义后来取代了旧义而成为“正义”。总的来说,“牙”的义域扩大了。
又如“苏五奴”:
苏五奴妻张四娘,善歌舞,有邀迓者,五奴辄随之前。人欲得其速醉,多劝酒。五奴曰:“但多与我钱,吃(米追)子亦醉,不烦酒也。”今呼鬻妻者为五奴自苏始。⑤
苏五奴,人名;其妻貌美,“善歌舞”,如果有人约她妻子狎玩,就随之前往,还答应狎客只要多给钱,自己可以适时装醉,以使尽兴。此后就称“鬻妻者”为“五奴”。此例以专名代泛称,义域扩大,用“五奴”这一个体名称来指代具有同一行为的群体,使借体产生新义,并且新义取代旧义。
这两个例子在词义演变的过程中,都以专名代泛称,词义扩大,而且新义形成以后,本词就不再表示旧义。也就是说,这一词语的新旧义在同一个词的形式内没有并存使用,词义发生了改变。
(二)义域缩小
义域缩小,就是增加词语原有义项的语义限制,只取其中一点或者几点,往往结果就是使词语所表示的意义专门化。一般来说,词义缩小以后,该词原来所表示的概念,则要有新的名称(词或词组)来表示,这新名称表示的意义和缩小后的词义也形成了类属的关系。⑥词义缩小,由泛指发展为专指的情况,在笔记小说中也多有记载。如:
古者居室,贵贱皆通称宫,初未尝分别也。秦、汉以来,始以天子所居为宫矣。《礼记》云:“父子异宫。”又云:“儒有一亩之宫,环堵之室。”林子中在京口作诗寄东坡云:“欲唤无家一房客,五云楼殿锱鳌宫。”而东坡和云:“卬头莫唤无家客,归扫峨眉一亩宫。”盖本诸此。⑦
《说文》:“宫,室也。从宀,躳省声。”《尔雅•释宫》:“宫谓之室,室谓之宫。”《易•困》:“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史记•五帝本纪》:“象乃止舜宫居,鼓其琴。”张守节《正义》:“宫即室也。”又“宫”、“室”对举,则“宫”指整所围墙围着的房子,“室”指其中的一个居住单位。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宫部》:“宫,宫言其外之围绕,室言其内。析言则殊,统言则不别也。”以上“宫”都是房屋的通称。
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尔雅音义》:“宫,古者贵贱同称宫,秦汉以来惟王者所居称宫焉。”《周礼•天官•阍人》:“阍人掌守王宫之中门之禁,丧服凶器不入宫,潜服贼器不入宫,奇服怪民不入宫。”唐•李白《古风十九首》:“萧萧长门宫,昔是今已非。”清•沈育的《赠蜀使》:“江连白帝郭,月照汉王宫。”以上“宫”指的都是帝王的住所。
“宫”从“房屋的通称”到专指“帝王住所”,义域缩小。后世由于封建等级制度的消亡,作为“帝王住所”意义的“宫”存在的文化背景消亡了。所以,在房屋的意义上,“宫”又转变为文化活动或娱乐的场所,如少年宫、民族宫、文化宫等。“宫”的义域发生了转移。
“宫”意义上的演变,不但体现了古语词发展过程中义域的缩小,还体现了词汇发展过程中义域的变迁。
例如“丈人”一词:
且又鞮侯单于谓“汉天子,我丈人行”。注:“丈人,尊老之称也”。故《荆轲传》:“高渐离‘家丈人召使前击筑。”杜甫《赠韦济》诗云:“丈人试静听。”而柳宗元呼妻父杨詹事丈人,母独孤氏为丈母。故今时惟壻呼妇翁为然,亦不敢名尊老,以畏讥笑。⑧
丈人,古时是对老人的尊称。《易•师》:“贞,丈人,吉。”孔颖达《疏》:“丈人,谓庄严尊重之人。”《论语•微子》:“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何晏《集解》:“丈人,老人也。”可见,“丈人”在先秦时代是对老人的尊称,是一个泛称。
“丈人”指“岳父”。《三国志•蜀志•先主传》:“献帝舅车骑将军董承辞受帝衣带中密诏。”南朝宋•裴松之在作注时说:“董承,汉灵帝母董太后之姪,于献帝为丈人。盖古无丈人之名,故谓之舅也。”由此可见,至少在南朝宋,“丈人”已经开始专指“岳父”。从对“庄严尊重之人”的尊称到专指“岳父”,“丈人”义域缩小了。
有关词义改变的例证,笔记小说中还有很多,限于篇幅,我们只取以上例子简单说明。
二、派生新义项
如果一个词在使用的过程中,义域有时不变,有时变化,那么它就是派生出了一个新的义项。旧词新义的出现,只是表明了它的新义项的增加,却不会妨碍原有义项的存在,更不会引起旧义在该词范围内的消亡。在词的义项增多的情况下,新旧义项在一个词的形式内完全可以同时并存,并且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这种现象在笔记小说中也多有体现。派生新义项的情况有两种:一是派生出固定义,二是派生出临时义。现分别举例说明。
(一)派生出固定义
派生出固定义,本文指的是旧词派生出的新义项逐渐固化,在以后的交际过程中继续使用。如:
魏收有“逋峭难为”之语,人多不知其义。熙宁间,苏子容丞相奉使契丹,道北京。时文潞公为留守,燕欵从容,因扣逋峭之义。苏公曰:“向闻之宋元宪云:‘事见木经。盖梁上小柱名,取其有折势之义耳。”乃就此事作诗为谢云:“自知伯起难逋峭,不及淳于善滑稽。”
而齐、魏间以人有仪矩可喜者,则谓之庯峭。集韵曰:“庯庩,屋不平也。庯,奔模反;庩,同都反。今造屈势有曲折者,谓之庯峭云。”二字与前义亦近似。今京师指人之有风指者,亦谓之波峭。虽转庯为波,岂亦此义耶?⑨
“逋峭”本为梁上小柱,引申指人有风致。《魏书•文苑传•温子昇》:“尝诣萧衍客馆受国书,自以不修容止,谓人曰:‘诗章易做逋峭难为。”宋•徐度《却扫编》卷中亦载:“〔文潞公〕因问魏收有‘逋峭难为之语,人多不知‘逋峭何谓?苏公曰:‘闻之宋元宪公云:事是(见)《本(木)经》,盖梁上小柱名,取有折势之义耳。”“逋峭”本是梁上小柱,因其“有折势”,符合国人以“摇曳多姿”为美的审美心理,由特征相似引申出“人有风致”。
“逋峭”还可以指文章曲折多姿。清•袁枚《答平瑶海书》:“故于所为文,劲折逋峭,能独往来于天地间。”同样也由于梁上小柱“有折势”的特征引申出来的。
可见“逋峭”的本义为“梁上小柱名”,后引申为“围柱曲折貌”,进而引申为“指人有风致”或“指文章曲折多姿”。这四个义项在宋代及其以前的典籍中,都有例证,也就是说,“逋峭”的三个引申义项与本义并存使用,旧词派生出固定的新义项。
又如“谢豹”一词:
谢豹,虢州有虫名谢豹,常在深土中,司马裴沈子常掘地获之……或出地听谢豹鸟声,则脑裂而死,俗因名之。⑩
谢豹本为鸟名,即杜鹃、子规,后用于对一种昆虫的俗称。这种昆虫钻出地面听到谢豹鸟的叫声就会脑裂而死,故称。
新义产生后与旧义共存使用,旧词派生出固定新义项。此类现象又如“右军”、“曹公”:
逸少好鹅,曹孟德有梅林救渴之事,而俗子乃呼鹅为“右军”,梅为“曹公”。前人已载尺牍有“汤燖右军一只,蜜浸曹公两瓶”,以为笑矣。
周制,天子有三军,即左军、中军、右军。王羲之因曾任右军将军而被称为“右军”;又因为王羲之“逸少好鹅”,浙江绍兴戒珠寺前有他养鹅的“鹅池”。传说王羲之经常观察鹅的行走姿态,把学习书法与观察鹅的习性结合起来,以至于其书法造诣日趋完善,所以“右军”产生了一个新的借代义,成为“鹅”的俗称。
曹公,即曹操。因其有“梅林救渴”之事,故“曹公”成为“梅”的别名。
此两例皆为以相关人物代本体,使借体产生新义,虽是由于借代产生的修辞义,但由于使用广泛,后逐渐成为旧词的固定义项。
(二)派生出临时义
派生出临时义,是指词语在使用的过程中,通过修辞产生的临时义项,没有成为本词的一个固定义项。
如“花”:
洛阳人谓牡丹为花,成都人谓海棠为花,尊贵之也。亦如称欧阳公、司马公之类,不复指其名字称号。然必其品格超绝,始可当此。不然,则进而君公,退而尔汝者多矣。
共名兼括同类事物中的不同属类和个体,根据标记理论,零标记的共名可以有目的地指称它所包括的任何一种事物。在上述材料中,“花”是共名,而牡丹、海棠都是它的属类,所以从理论上来讲,“花”可以有目的地指称它们。
认知语言学认为,特定文化环境造就的认知制约着语言的意义。洛阳盛产牡丹,成都盛产海棠,使得人们在潜意识中认为,在洛阳“花”就是指牡丹,而在成都“花”就是指海棠,特定的文化环境使词语表示新的意义。
此例是由于语境而产生的由共名来特指个体的现象,只是这个新义只有在特定的情景语境中才偶一用之,是原词由于语境产生的临时义项。
一个词语意义的演变,往往是几种演变过程的综合。张永言先生说:“要探明词汇发展的轨迹,特别是上古汉语到近代汉语词汇的基本格局的过渡,即后者逐步形成的渐变过程,则常用词的演变嬗递更加值得我们下工夫进行探讨……词汇史的研究应该把它们放在中心的位置。只有这样才可能把汉语词汇从古到今发展变化的主线理清楚,也才谈得上科学词汇史的建立。”
笔记小说中对这些词义演变现象的记载,虽然是零碎的、不成体系的,还没有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但对今天我们考察这些词语的意义演变过程,建立科学的词汇史,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注释
①张永言、汪维辉:《关于汉语词汇史研究的一点思考》,《中国语文》1995第6期。②邵敬敏先生认为,汉语语法研究应在静态的基础上来进行动态研究。我们认为,不但语法应进行动态的研究,语言中的词汇也应该多做一些动态的研究。③⑥葛本仪:《现代汉语词汇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86、191页。④(宋)钱易:《南部新书》,中华书局,2006年,第1111页。⑤(唐)崔令钦:《教坊记》卷十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⑦(宋)费衮:《梁溪漫志》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49页。⑧(宋)庄绰:《鸡肋编》卷上,中华书局,1983年,第29、28页。⑨(宋)周密:《齐东野语》卷八,中华书局,1983年,第134页。⑩(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17,中华书局,1987年。(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三,中华书局,1983年,第245页。
责任编辑: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