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富士康出局高新技术企业说起
2008-05-16盛培德
盛培德
最近,业界聚焦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样的企业才算真正的高新技术企业?
如果要问,一周可以为苹果生产80万台3G iPhone智能手机的富士康是高新技术企业吗?答案是否定的,你不必惊诧。因为根据国家新近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这一实施细则,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门槛明显抬高了,于是也引发出了截然对立的不同意见。
一种说法是,抬高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门槛,脱离了中国国情和企业实际。他们认为,新政策出台后,最大的感觉就是国家新标准非常严格。尤其是在研发投入、对产品的自主研发和知识产权方面,感到难度很大,难以承受。因而认为维持原状较为合适。
深圳是我国拥有高新技术企业最多的城市之一。据深圳市公布的数据,深圳这些年共有3000多家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下达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后,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曾组织了一次大型调查,提前按照国家下发的文件标准参数对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总体测算。按照统计,大概有50%的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为什么不够条件?这是由于国家新颁的标准特别强调了企业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的比例占多少等数据,而这正点中了那些所谓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死穴。深圳的情况颇有代表性。深圳很多以前通过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其实都是代工性质,或者是购买别人的知识产权,比如组装生产各种手机、MP3、MP4、无绳电话机等等。他们在研发方面几乎无投入或建树,甚至一片空白。这些头戴“高新技术企业”高帽的代工厂,其实只是为了博取国家几减几免的政策优惠而已。所以新标准对他们来说,门槛显然过高,自然非常不满甚至坚决反对。富士康在中国甚至全球IT界虽大名鼎鼎,可惜也只是世界最大的IT代工厂。其生产的高智能手机3G iPhone也只是按人家的知识产权授权来个照葫芦画瓢。因此,深圳有关部门认为,富士康很有可能因无法达标而从高新技术企业出局,这就不足为奇了。
据悉,新、旧标准最大的不同在于:一是要求企业对产品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 二是企业中大专程度以上的科研人员占研发人员的总数比,从现在深圳标准的10%提高到30%; 三是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按企业的规模分为3%、4%、5%三个档次,而深圳之前规定是研发费用统一为3%,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收入要求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在60%以上,比深圳的规定高出10%; 四是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时,要有知识产权证书,要有新产品或者新技术的有关材料、新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审计科技计划的各项证明,作为必备材料。而在深圳,之前都是作为附件;五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上,将有科技部、税务总局和财政部三家联合盖的章。合格企业期限由过去一定一年延至3年,3年后再审,并凭证书当年即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新的国家认定标准将高新技术企业的特定要求,以实实在在的标准或参数形式作为门槛加以确定,达标才行,不达标就免谈,将过去那些鱼目混珠者、滥竽充数者统统挡在了门外。让那些打着高新技术企业旗号,或投机取巧,或挂羊头卖狗肉,或以鱼肉国家税收优惠为目的的人就此收手。也让那些真正靠研发、靠自主知识产权为国争光的高新技术企业能够得到国家政策的倾斜和扶持。正本清源,宁缺毋滥,不仅可以发挥“羊群效应”,引导企业努力进取,以跻身名符其实的高新技术企业行列,也更加有利于一些大型的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为什么在中国生产的一双外国名牌球鞋,在国外卖到200多美元,而中国厂商才拿到10来美元?因为我们从事的是没有知识产权的代工生产。为什么中国人要拿1亿多件衬衫才能换一架波音飞机?因为我们从事的是低科技含量甚至无科技元素的劳动密集型生产。如果说,以前这种超级贱卖劳力和资源的做法是我们不得不交的“学费”,那末,经过30年改革开放的洗礼,如果仍不转变发展思路,因循守旧,不思进取,那就只能是甘于自贱和落后了。富士康出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谓一石惊起千层浪,它对轻视研发,不求自主知识产权的旧观念旧格局是一次振聋发聩的警醒和冲击。
胡锦涛总书记9月19日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可以认为,国家出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标准,就是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们要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出台和落实叫好。只有形成浓厚的科技研发的社会氛围,只有在自主知识产权上形成你追我赶、万马奔腾的新局面,中国才能从制造大国走向“智造”大国,我们的企业才能真正做大做强,在全球化的大潮中与强手同台竞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