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农信社被撤销”事件的背后
2008-05-08刘宏鹏熊聪茹
刘宏鹏 熊聪茹
2007年6月,中国银监会宣布,包括大泉湾信用社在内的哈密市4家农村信用社,因特大经济案件造成资产严重损失,无法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依法予以撤销。这是全国首例县级金融机构被行政撤销的事件,给人们留下太多的思考……
“拿住几只耗子,发现了耗子窝”
人们用“拿住几只耗子,发现了耗子窝”来形容哈密市农信社系列大案相继浮出水面的过程。
2004年9月7日,哈密市农信社新西分社曝出金融大案。司法调查显示,会计王凤霞、出纳尉萍等人,从2000年起即以储蓄款不入账方式进行账外资金循环,累计账外吸收存款1.89亿余元,账外支付5900多万元,涉嫌侵占、挪用资金高达1.45亿元。“9·7”大案案发后,哈密市农信社正常经营难以为继。调查人员惊讶地发现,截至2007年3月末,哈密市农信社主要经营指标严重恶化:不良贷款5.53亿元,占比高达92%;投融资7900万元,损失已成定局;各项存款5.63亿元,借入人民银行再贷款累计达2.54亿元;从新疆其他农信社拆入资金1.27亿元,累计亏损6915万元,案件损失1.45亿元……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公安、金融监管部门先后在哈密市农信社查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客户资金、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收储收贷不入账、私藏使用存单等20余起案件,累计金额过亿元。
调查显示,哈密市农信社200多名员工中,涉案者达60余人,其中包括10余名高管人员。跃进分社总共7名员工中就有5人被依法起诉。
风险处置“如履薄冰”
“被撤销的4家农信社,仅个人债权数量就高达7万多户,这意味着善后工作不能有一点闪失,否则肯定会影响哈密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一名参与撤销哈密市农信社的工作人员说。他用“如履薄冰”来形容参与风险处置工作的感受。
截至2008年2月,对4家被撤销农信社的总体收购兑付已进入收尾阶段。自2007年7月至今,共到位收购资金61088万元,累计兑付金额58452万元,41944笔,分别占应收购兑付金额和笔数的94%和59%。哈密地区行署动员地区各级政府力量,在90天时间里累计清收被撤销信用社各项贷款12180万元,占清收任务总额的19%左右。
被撤销的哈密市农信社网点已“易帜”为哈密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点。哈密地区行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哈密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这些新网点将于3月5日前开始营业,“绝对不敢误了农民的春耕生产”。
大案反思
1997年,哈密市农信社曾作为新疆管理水平最高、效益最好的农信社在全新疆被广为宣传。但10年之后,这家农信社却创造了因大案而被行政撤销的“全国纪录”,不能不令人叹息和思考:
反思一:内控制度不落实,金融风险越积越大。
一名哈密市农信社员工伤心地说:“制度在我们单位不如领导的一句话。”信贷管理制度要求信贷人员务必首先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等进行调查,但在哈密市农信社的实际工作中,信贷人员还没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农信社主任就已下达了发放贷款的命令,如果不执行,就会被调离信贷岗位。
反思二:负责人任人唯亲,人事管理越管越乱。
在哈密市农信社职工中,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多达60多人,密不可破的裙带关系构建起复杂的关系网。违法违纪事件无人举报,即使发现了违规违纪行为,被处理的也寥寥无几;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一点金融知识都没有的人竟然可以当主任、当会计;要害岗位从不轮岗,有的主任、信贷员、会计、出纳在一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印、押、证、章保管及钱账管理不分的状况比比皆是。
反思三:层层监管形同虚设,违法行为愈演愈烈。
2000年至2004年,哈密市农信社新西分社几名员工通过并不高明的手段挪用资金21130万元。在长达4年多时间里,旬报、月报、半年报、年报等大量报表从农信社监管部门眼前流过,竟无一人对前后矛盾的数据产生质疑,更没有针对数据异常变化进行核实,农信社系统内部监管体制形同虚设。
据调查,哈密市农信联社稽核股仅有2人,加之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对计算机知识掌握甚少,对信用社业务的检查只停留在账表核对上,只看结果而不管过程,以致不能及时发现所属单位的资金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