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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应付时局之变 山东中小韩企半夜出走

2008-04-28

IT时代周刊 2008年8期
关键词:青岛韩国企业

芮 星

在充分享受了中国经济发展的红利后,面对陡然严肃的劳动用工政策,一些中小型外企不是积极寻求解决之道,而是采取短视的非法激进行为,最后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一觉醒来,厂房和设备还在,可是老板却不见了。这不是发生在珠三角一带的“走佬”事件,而是山东等地现今正频繁出现的韩国中小企业“大逃亡”。

日前,山东省外经贸厅就此紧急与韩国驻中国大使馆、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以及韩国中小企业厅驻青岛代表处展开进一步磋商,并达成初步共识。即在4月底,韩国中小企业厅、山东省外经贸厅以及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将召集200多家有意向山东省中西部地区转移的韩国中小企业,在青岛举行说明会,为符合条件的韩企提供帮助。

据《IT时代周刊》了解,中小型韩企集中撤离的苗头始于去年,但直到今年2月份,韩国进出口银行发表的《青岛地区投资企业的非法撤离现状》报告书,让当地的中方招商引资机构大为吃惊。韩国人在报告书中指出,2000年至2007年,共有8344家韩国企业在青岛投资,其中非法撤离的企业占2.5%(206家)。它们多集中于首饰加工、纺织和皮革生产等传统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这些非法撤离的企业没有进行任何清算,甚至有的老板在夜里偷偷离开中国。

在中国宏观经济持续向好的形势下,这些韩国老板为何一夜间放弃自己在华辛苦创下的基业,不顾信誉地半夜“逃走”?

国内政策转变

2008年1月1日,我国实行了新的《劳动合同法》。新法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好的人身保障,反过来也因用工成本的上升对一些企业造成了影响,尤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而目前在华投资的中小型韩国企业多属此类。

众所周知,韩国人当初来华投资,看重的就是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低廉。然而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中国工人的劳动成本负担因此而大增。据估算,分布在山东一带的中小型韩国企业的用工成本增幅可达50%以上,此消彼长,其利润空间相应地受到压缩缩小。

据韩国《中央日报》日前报道,目前在华投资的韩国企业约有2万家,其中有20%出现亏损,预计将有4000余家亏损企业未来会撤出中国。

此外,行业人士认为税制改革对刺激韩国企业逃离的影响也不容小觑。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两套税制,外资企业长期享受比国内企业低十几个百分点的优惠税率,这对内资企业来说相对不公平。而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调到25%的新税法已于2008年元旦开始实施。

新税法对外资企业造成的冲击,尤其对那些靠低成本优势运作的韩资企业来说,十几个百分点的税率会导致其利润尽失。而较早前出台的另一项税则也被认为是造成韩企逃离的因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已于2006年12月修改完毕,其首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应按照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之前外企是无需缴纳这项税务的。

青岛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课题组祁怀高向本刊记者指出:“以企业所得税税率内外资合并为代表等一系列政策因素,正使得外资企业享受到的优惠政策逐步减少。”

同时,祁怀高还认为,随着产业界加大对环保的重视,由投资企业承担的环境成本也呈现单边上扬态势,它同样对外资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祁怀高举例说,在山东,韩资企业恶意撤离的典型代表是信一、信五皮革有限公司。最初这两家公司选择青岛落户,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在于,作为化学性的高能耗、高污染的皮革业,当时在韩国本土的严厉政策控制之下经营步履维艰,而青岛当时正处于招商引资的高峰期。现在各级政府部门都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如2007年底出台的有关山东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新的监督考核体系指出,既要考核经济发展,更要考核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韩企问题重重

面对突然出现的群发性韩国企业撤资问题,中国社科院韩国问题专家朴键一指出,中韩两国都有需要检讨的地方,但韩国要承担主要责任。

他认为,从韩国政府的角度来讲,在整个韩国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过程中,韩国政府没有很好地处理如何使国内中小企业转型的问题,政府没有主动地出台政策措施帮助这些企业升级,而是全部将其推向市场,并积极促进其向海外转移。而在中国投资的韩国企业中,95%的都是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高污染、高能耗的中小企业,大多属于在韩国没法生存的“夕阳产业”。它们当中有不少到中国来就是为了利用这里廉价的劳动力、各种优惠措施及便利条件,生产后将产品销往韩国或是第三国,丰厚的利润也导致了它们缺乏改善经营管理、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动力。而且,整个在华韩企在本地化方面一直做得都没有欧美企业好,它们在中国的发展更显得有些“水土不服”,往往表现为经营不善,在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时无所适从。

同时,部分韩国企业“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也让其作茧自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韩国企业市场部工作人员告诉《IT时代周刊》,当她与客户洽谈业务自报家门时,不论是中国企业还是其他欧美在华企业不少都“面露难色”,经常让她感到很不自在。她认为原因很简单,有的企业在生意交往中被韩国的中小企业欺骗过。据她透露,有不少所谓的“在华中小韩企”,其实就是“个体企业”,有的甚至就是在韩国卖了房子,拿着一两千万韩元到中国来“投资”的普通韩国人,在通过正常经营无法赚钱的情况下,就钻中国“优待外企”政策的空子,专事“倒卖项目”等等。而他们现在非法撤离的做法,对其他在华韩企形象的伤害是实实在在的。

韩方适时调整

“中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时期,现阶段正是具备竞争力的韩国企业进军中国内需市场的好时机。那些撤离中国的韩资企业事实上是无法适应中国经营环境变化的失败者。”韩国《朝鲜日报》中国问题专家池海范强调。

同时,国际上亦有观点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颁布了一些新的法规和政策,并且明确了“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的引资政策,这说明我国利用外资由量向质的转变的大方向是不会变的。韩资企业若想进一步改善在华的投资成效,并将对华投资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就要主动适应中国市场,及时在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地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战略调整,减少对劳动力成本的依赖,转变投资模式,增加高技术产业的投入,多方面扩展产品销售渠道,扩大投资区域。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华韩资企业中也不乏像三星、LG这样成功的企业。那些成功企业的共同点就在于,都能够积极主动地适应中国的经营环境,并不断通过提高技术水平进行企业升级,使企业逐步走向高附加值和多元化经营,并实施领先于中国企业和其他国家企业的差别化经营战略。这些经验都值得那些打算撤离或已经撤离的中小型韩国企业吸取。

中方反思现状

专家朴键一认为,在韩企撤资这个问题上,中国也有值得检讨的地方。他指出,国内相关制度的建设还远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长期以来,中国在吸引外资方面做得很好,措施优惠,制度完善,而且程序便捷。但是在外企撤资方面却做得不够,各种手续、程序都非常复杂。

“中国清算程序究竟有多复杂?”韩国通讯社韩联社在提出这个问题的同时算了这样一笔账:撤资的清算程序大约要180天至270天,而由于各种细节,实际时间还会延长。

关于清算繁杂、拖延的问题目前已经引起了我国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据了解,青岛市政府已经下发通知要求韩资企业密集的区和县级市成立协助企业办理清算的专门机构。

然而,仅做到这一步还远远不够,山东等地的产业界已经开始对外企撤资问题展开了反思。业内人士认为,地方政府或可以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做好配套服务,这不单是对外国投资者的约束和保护,也是对国家税收和劳动者利益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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