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百善孝为先”
2008-04-23王挺
王 挺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百”者,多也,“善”者,好也。意思是在有很多好事要做的情况下,孝敬父母应该放在首位。“百善孝为先”,是中华孝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观点。深入地理解这一思想观点的内涵,对于我们今天的人生,仍然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百善孝为先”,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理解,去实践。
首先,从孝敬父母的重要性来说,“孝”,应当摆在各项事业的首位。父母对于儿女来说,有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教育之恩,父母为了儿女的安危及前途可以不惜一切,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
其次,从孝敬父母和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工作之间的关系来说,“孝”,同样应当尽可能地摆在首要地位。中国有句古语:“忠孝难两全”。这是从国家整体利益这个角度来讲的。在外敌入侵、社会动乱,国家处于内忧外患的紧急状态时,肯定应当把报效祖国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这样,当然是忠孝难两全了。然而,在和平时期,在日常工作中,有的人也是老说工作忙,顾不上孝敬父母。在各项工作、各种事业之间,孝敬父母究竟应该摆在什么位置上。我们不妨冷静地想一想,如果没有父母的生育、养育、教育之恩,何来自己的人生!人生只要不忘本,何愁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回报父母之恩呢!
再次,从父母的年龄来说,“天下最不能等待的就是孝顺父母”。人过六十,如日过中午,体力、精神等等已经在走下坡路了。人过七十、八十,如夕阳西下。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八、九十岁的老年人,如同攀登喜玛拉雅山的珠穆朗玛峰,每走一步,都会感到很费力。既使身体比较健康的老年人,也不能和十年前相比了,毕竟整个机体老化了。对于这一点,老年人应该有自知之明,做儿女的,对父母的健康状况也应该心中有数。
做人,要孝敬父母,尊重兄长,尊敬老年人。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生儿育女,儿女依恋父母,世代相传,是人世间不变的规律。父母亲和儿女之间,是以自然血缘关系为基础所建立起来的恩情和感情。这种恩情和感情,是崇高的、神圣的、牢不可破的,也是人世间其它任何恩情和感情所无法替代的。
由此可见,孝敬父母实质上是一个对父母的根本感情问题,也是做人的根本态度问题。
那么,怎样才算是孝敬父母呢?纵观2000多年前孔子所著的《孝经》,以及现代社会人们在“孝”的方面的共识,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父母要敬重、要关爱。敬重、关爱的具体要求是,子女对待父母应将内在的敬爱之心表现出来。对父母亲说话态度要恭敬,语言要亲切。对父母的教导和正确的意见,要认真地听取。在某些问题的看法上有分歧时,要委婉地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不要顶撞父母,使父母生气。工作忙,不能按预定时间回家探望时,要给父母亲打个电话。出远门时,要告诉父母亲出行的时间、地点,免得亲人挂念。要记住父母亲生日。要急父母亲所急,想父母亲所想。不要把父母亲当作“包袱”、“累赘”。更不要嫌父母说话罗嗦,要耐心听,细心地和父母亲交流思想,加深感情。
二、对父母亲要进行物质奉养、精神奉养和劳力奉养。关心父母的衣、食、住、行,进行物质奉养,是最低要求。替父母亲干点家务活、劳力活,是最普通的要求。对父母亲进行精神奉养,才是最重要的奉养。所谓精神奉养,主要是指多和父母亲聊天、谈心,了解父母亲的思想情绪、心理状态、精神需求,针对性地帮助父母亲解疑释惑,达到使父母亲心情愉悦的目的。
当然,我们说精神奉养重要,并不是说物质奉养、劳力奉养不重要。这要看具体情况。在父母亲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时候,对父母的物质奉养就是头等重要的事情。
三、要经常关心父母的健康。父母亲年过六十以后,一般身体都“走下坡路”。做子女的应该像父母关心儿女健康那样,经常关心父母的健康。平时要经常问寒问暖,必要时要领父母亲检查身体,对父母的健康做到心中有数。父母亲生病时,要帮助及时就医,抓紧治疗。不仅煎汤熬药、端饭送水,更要留守身旁,精心照料,细心护理,且不可掉以轻心。父母亲重病时,甚至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特别需要亲人关怀,做儿女的不可嫌弃父母身上气味难闻,难伺候,不卫生。这正是儿女为父母行孝的重要时刻,也是考验一个人孝与不孝,真孝、假孝的试金石。
四、对男女双方的父母亲要一视同仁的孝敬。亲生父母是父母亲,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同样是父母亲,不可厚此薄彼,要一视同仁的孝敬。孔子在《孝经》中提出,由敬爱自己的父母、祖先,扩大到尊敬所有的长辈和老人。孟子则明确要求,人们不但要敬爱自己的父母兄长,而且要用同样的情感去敬爱别人的父母兄长。这种由敬爱自己的双亲推广到敬爱其他长辈的道德观念,体现了“孝”的更深层、更高尚的含意,反映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现阶段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同样具有现实意义。
在一个家庭内部,儿媳孝敬公公、婆婆,女婿孝敬岳父、岳母,这个家庭就会变得非常和谐,成为夫妻和睦、敬老爱幼、合家欢乐的幸福家庭。长辈同晚辈之间,有时有点矛盾,在所难免,也很正常。在重要问题上要分清是非,但不可深究;在细小问题上;做晚辈的要谦让一些、宽容一些,不可鸡肠鼠肚,过于计较;要学会协调、化解家庭内部矛盾,这是对子女尽孝的一种更高层次的要求。
五、要学有所长,事业有成,为父母亲争光。做儿女的,从小学到中学、大学,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思想道德品质不断提升,父母亲就感到很高兴;就业以后,艰苦奋斗,积极上进,建功立业,事业兴旺发达。个人感到生活幸福,父母更会感到愉悦,感到光荣,感到自豪。这种给国家、给父母亲带来荣耀的人,是对父母亲最大的孝敬。俗话说:“前三十年看父母敬子;后三十年看子女敬父母。”子女有本领,为国为民建功立业,别人夸耀儿女,父母亲当然感到光荣。相反,如果子女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甚至走邪门歪道,违法乱纪,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不仅不能赡养父母,还会给父母亲精神上带来沉重的负担,增加耻辱感和罪恶感,甚至影响到父母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这样的不孝子孙,何谈对父母的孝敬?!
六、要把祖辈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传之子孙。中华民族有许多优良传统和作风:吃苦耐劳,艰苦奋斗;勤奋学习,博览群书;积极上进,努力工作;讲究文明礼貌,注重道德修养;勇于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勤于总结各种经验教训;孝敬父母,尊重长者,诚实守信,平等待人;勤俭节约,杜绝浪费;不贪无义之财,不做违法之事;不谋私利,处事公正;为人处世比较实事求是,生活简朴,没有不良习惯等等。通过言传身教,把这些优良传统和作风传之子孙,才是更高层次的孝敬。
七、对父母亲的过失,要采取适当的方法予以纠正。做父母的也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人,难免有过失,难免犯错误。对待父母的过失或错误,决不要迁就、顺从,而是应该用劝谏办法,帮助其纠正。在重大是非问题上,原则必须坚持,是非功过,丑恶好坏必须分清;但态度要耐心、细心,方式方法要缓和、文雅,时间不能太急促,太紧迫,毕竟父母亲是年老之人了,生理上,心理上都有一个逐步转变逐步适应的过程。做子女的能够体谅到父母的这一特殊情况,又能决心帮助其改正错误,纠正过失,这要算是“孝”的一个重要标志。
八、要认真地对待父母的遗嘱。父母的遗嘱不论是文字的或是口头的,大都是经过长期思考,深思熟虑的结果。因此,对于遗嘱一定要反复学习,认真思考,深刻领会其中的要领,掌握其中最重要的精神实质。继承遗嘱,最主要的是要传承父母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这是人世间最珍贵的东西。物质财富是有数的,有形的,花一个少一个,用完一件废一件。而精神财富则是无形的,是统领人的一生的灵魂,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法宝,是别人抢不走、小偷偷不走的财富。牢牢掌握这笔财富,继承发扬这笔财富,才是尽了最大的孝道。在对待物质财富上,一要谦让,二要宽厚,要讲风格,讲气度。要不争、不夺,互敬互让,协商合议,合理分配,最终达到合家团结、和睦相处的目的。
做到以上这几条,才算是做到了为人子女的尽孝之道。
我们每个人实际上都具有双重身份,在父母面前是子女,在子女面前又是父母。因此,孝敬父母,弘扬孝道,是我们每个成年人的责任。需要父传子、子传孙,代代相传,发扬光大。
(责编 卫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