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籍改革”第四年
2008-04-19陶卫华杜娟
陶卫华 杜 娟
2007年6月,成都获批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其实,早在3年前,成都户籍改革新政的成形出台,就来自于市委“统筹城乡”发展的配套改革战略。当年,成都推倒城乡户籍壁垒阻碍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枷锁,在全市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统称为“成都市居民”。
现在,到了户籍新政实施的第四个年头,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梁其洲透露,成都正在酝酿的新思路是,如何把这一政策辐射扩大到全体外来农民工,把他们也纳入到整个成都的城乡一体化战略中来。
成都农民的进城之路
目前,成都已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全覆盖。此外,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得逐步与城市社保制度接轨。成都市规定,被征地农民都可以办养老保险,政府给予20%左右的补贴。男性到60岁、女性50岁,就可以每月领到近300元的养老金。
这样的政策极大鼓励了农民融入城市的热情。不过,其中面临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张有琼认为“政府政策是好,只是压力确实也有点大”。现在她尚处于无业状态,而丈夫做环卫工人的每月收入580元中,就要拿出400多元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她感叹:“未满40岁的村民要买社保的年限更多,买10年,如果再没工作好恼火啊!”
对此,成都市政府的应对之策是定期搞各种免费就业培训,以充分保证“农转居”居民的就业。就业率相对较好的“农转居”试点培风小区居民除了工作收入,多数还能拥有房屋出租、土地流转收益和村集体资产的分红,去年人均收入达到4500元。
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农转居”居民都能达到这样的水平,其中的政策因素如能否从被征用的土地中获得租赁、入股等土地流转收益是影响其收入的关键性因素。
三圣乡土地流转模式
三圣乡模式是成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民充分受益的成功样板。
4年间,这里的农民不仅完成了从传统农民到土地经营者的身份转变,更因其政策优惠而成为从土地流转中获得资产收益的典型代表。
在成都市打造的所有“统筹城乡综合经济改革试点镇、乡”序列里,三圣乡是离成都最近的一个:只有7公里,曾经是传统农业人多地少、无产业特色的贫困地带。现在,这个贫困乡有了一个国家4A级景区的魅力名字:“五朵金花”。
三圣乡幸福村村民熊祥金曾经是骑车进城卖菜的菜农,现在的身份是幸福梅林“梅王阁”农家小院的个体经营者。正值梅花旺季,他的小院每天可以接待400人的“农家乐”游客,一年的经营收入就能达到6万元。
不过,幸福村村民像他这样自己经营“农家乐”项目的并不多。这个村的近50家“农家乐”90%以上由农民出租给外来公司经营,村民获得土地出租收益的同时,可以外出打工挣钱。
“我们是带土地的居民。”这是熊祥金对自己身份的新定位。和城里人不同的是,他们在拥有工资、经营收入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土地租赁、入股的财产性收益。
他指了指远处古色的“风景独好”农家小院,“这个院子就是由我们幸福村村委会利用村集体土地修建后转租给外来商家经营的,村里全体村民通过入股方式来获得租金收入。”
这些细节展现了三圣乡通过土地流转以争取最大效益的发展思路。三圣乡政府的具体做法是:对农地土地出让权的转让协议规定时间不等,并设上限(国家规定为30年)。使用年限满期以后,原则上政府对于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是农民自愿流转给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再由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市场方再次流转。农民流转了土地,但是土地经营权并没有丧失。农民可以把土地经营权折算入股,每5年递增10%。可以通过分红来取得回报。
从农民到产业工人
成都的户改模式并未造成中心城区人口过度集中,归功于其政策引导。
按照成都市政府的战略,农民向城镇集中主要分3种类型:在5个中心城区建设完全与城市接轨的农民新居工程;在郊区以重点镇为主推动农民向城镇集中,城镇新型社区工程构成重点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边远丘区山区,根据区情适度引导农民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
城中村或近郊农村,有地利之便,“农转居”阻力不大。对于远郊乡镇的“农转居”农民,如何保障其应当享有的权益?
成都进行了一种大胆尝试:通过土地整理,推动农村院落拆并和农民居住向城镇、中心村和聚居点适度、自愿集中。
蒲江县距成都城区68公里,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两年多前,复兴乡1500多户农民拆迁搬进集中居住小区。通过土地流转,他们把腾出的万余亩土地租给农业产业公司,农民直接变成产业工人,实行“股权+红利+工资”的收入分配方式。目前该乡猕猴桃生产基地投资已达1.2亿美元。
实现远郊落后地区农业人口转移的另一种途径是建工业园区。大邑县距离成都市区45公里,规划了一个占地30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引进了青岛双星等一批著名企业,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工作和社保问题。
据统计,成都市规划建设600个农村新型社区。截至2006年底,已经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67个,入住农民14.7万人。
成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02年的2.66∶1缩小到2006年的2.61∶1。从2003年到2006年,成都失地农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至二、三产业就业,年均增加10.53万人。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后,继续留在农村的农业劳动者,摇身一变成为“农业工人”。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国安在“中国统筹城乡论坛”上对成都市的土地规模经营思路给予肯定,他认为城乡统筹发展商的引入推动了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促进了成都探索土地流转的经营机制,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等模式,有利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换“社保”:有待争论的经验
为了形成土地的规模集中,成都户改的一个核心要点是鼓励农民放弃土地,向城区集中。四川省社科院学术顾问、经济学家林凌把这一战略概括为“三保障、两放弃”。
“三保障是前提,农民进城必须保障他的就业、廉租房,保障他的家属进城,保障他的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到的社会保障;两放弃是条件,农民放弃他的农村宅基地、农村承包地。”
在实际操作中,这形成了成都市“土地换社保”的户改模式。
应该说,这一户改模式出台时还是考虑到了失地农民的利益。成都市公安局户籍科民警纪丽告诉记者:“‘农转居后,农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补偿权、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等不发生变化。农民自愿退出原农村宅基地进入城镇购买公寓房的,可享受相邻区位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
从积极意义上看,在城乡差别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土地换社保”虽然可以说是权宜之计,但毕竟一方面能够推动农民积极进城,另一方面在保护农村耕地的情况下,能够促进土地集中和合理流转,帮助农民真正拥有自己的财产性收入。
不过,这一模式也得到不少专家的质疑。温铁军教授指出,“土地换社保”操作不好,很有可能变成另一场以“城市化”命名、对农民进一步剥夺的方式;同时社保以土地为条件,本身就是对农民的另一种差别待遇。
温铁军认为,中国农村的贫困客观源于农村土地、资本、劳动力三要素的流失。城乡统筹的真正着力点还在于促进三要素回流,同时政府在公共开支的公平性上做到城乡无差别待遇。
公共服务均衡化的梦想与现实
2003年以后,中国政府的社会政策着力点都在于促进公共品的公平性上。这一思路与国家总体进入城市反哺农村、公共服务均衡化的发展阶段相吻合。专家认为,我国现在已经开始具备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基本条件,成都作为“统筹城乡综合试验区”,其大户籍改革正顺应了这一大的趋势。
如今,成都市已经建了20多个 “农转居小区”。青阳区培风小区作为成都首建的第一个“农转居”小区,配备了先进的“六站一室一港湾”,即医疗站、文化站、教育工作站、社保工作站、就业工作站和警务室、港湾式交通车站,使得农民在享受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甚至超过城市社区。
此外,成都市制定了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等政策,财政投入14.5亿元,对农村中小学校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城乡教育硬件均衡配置。
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梁其洲强调:“成都户籍改革不单是户口意义上的改革,而是一整套完整的制度设计,中心是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
不过,在中央层面的全面改革未开展之前,整套制度体系的搭建仍然受到牵制。
对此,成都市统筹委副主任秦代虹表示出诸多无奈:“没有征地的农民,包括农民工要加入城镇社保,比较困难。”
“我们现在是对农民有一套保险支持,农民工有一套保险支持,职工和城市居民有一套保险支持。这些保障体系我们从制度上可以对接,但是问题是如何从国家层面上把几种保障纳入一个财政支付体系中来?”
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政府的户改依然难以解决最基本的问题,中国社科院教授陆学艺的看法是“它想彻底也很难完全彻底”,最终需要中央层面的制度推进。
(摘自《小康》200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