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欧对华贸易救济新趋势述评
2008-04-15余盛兴
余盛兴
在中国进出口贸易连创新高,顺差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伴随着人民币汇率、产品质量等杂音,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以美国和欧盟为首的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高举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大旗,掀起一股对华贸易保护的浪潮。
本文在简要介绍近期美国和欧盟对中国出口产品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救济行动中值得关注的做法和动向的基础上,分析其中缘由、法律争议焦点以及可能对“中国制造”带来的影响和后果。其中评论观点不代表作者所在单位观点,文责由作者个人自负。
反补贴:美国对华贸易救济“新工具”?
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不适用反补贴规则这一惯例最早由美国商务部(DOC)及相关司法机构以判例的方式形成,并为其它国家所遵循。此后20余年,DOC一直坚持该原则,拒绝对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发起反补贴调查。然而在2006年铜版纸案中,DOC不顾中国政府和企业的反对,包括面临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和通过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的压力,坚持发起调查,最终裁定中国企业构成7.40%-44.25%的反补贴税率。
2007年12月15日,这起曾经让中、美双方政府和业界崩紧神经的反补贴案“出人意料”地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无损害裁定而告终。这一裁定使得中国出口产品免除了未来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内被征收反补贴税(同时还有反倾销税)之累,但对于双方政府和法律专家而言却没有赢家:中国政府和企业进一步通过美国司法渠道讨说法已无必要,中国政府申请WTO争端解决机构解决也缺少了现实意义(2006年9月14日,就美国DOC对铜版纸反补贴案作出的初步裁定,中国政府向美国正式提出WTO项下磋商,但至今无任何进展——中国政府并没有要求成立专家组)。
然而,美国业界和政府针对中国产品采取反补贴行动的“热情”丝毫未减。一方面,自2007年6月至今,美国国内生产企业针对中国产品提起8起反补贴指控,一跃使中国成为全球反补贴行动的最主要对象。另一方面,DOC及时启动了每一次反补贴申请,而且至今已就其中四起做出存在高额补贴的初步裁定。
美国针对中国产品频繁发起反补贴调查不仅对中国出口企业多设置了一道障碍,而且也为相关政府部门和组织增加了繁重的额外负担(包括填写问卷和接受核查)。从目前裁定的结果来看,中国企业要么被裁定极高的反补贴税,要么被裁定不合理的倾销幅度。有的企业则因不堪重负(包括数据、时间、人员投入和律师费等各种费用投入)而中途退出。
通过反补贴美国国内生产企业和相关组织似乎找到了一个新的武器,DOC等调查机构也借此工具安抚国内产业。令人担忧的是,美国政府似乎已经成功打破了其自己在20多年前创立的惯例,而且有向其它国家“传递”的迹象。这不得不引起我国出口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商会、行业协会的警惕。
反倾销税复审:出口企业二次救济,进口国生产商借机“寻租”?
反倾销税一旦通过最终裁定确立后,一般征收期限为五年(可续期)。根据WTO《反倾销协议》和各国反倾销法律,在反倾销税生效期间利害关系方可提出复审申请。
一般情况下,复审包括年度复审(或期中复审)和新出口商复审两种。其中,美国反倾销税复审最为活跃:法律规定由DOC公告每年一次行政复审机会,一年内新出口商至少有两次提出复审申请的机会。在过去大量实践中,不少中国企业通过复审获得了低税率甚至零税率(典型的如鲜大蒜案,在原调查阶段DOC裁定中国企业统一税率为376.67%,但最近几年不少企业通过复审取得了零税率),而另一些企业则虽然在原反倾销调查中取得不错的成绩,但却遗憾地败北于年度复审之中(例如卧房组家具2004-2005年度复审案,上海某公司的税率由15.78%提高到216.01%)。
中国出口企业和充当反倾销诉讼原告的美国生产企业在通过年度复审等程序较量的同时,复审程序之外的动作也引人关注。在卧房组家具复审案中,美国原告每个年度复审机会来临时将所有可能涉及的中国企业列为复审对象,但在随后的几个月内又有选择地撤回对其中多数企业的复审申请。该案中,原告对其复审申请权和撤回权可谓用到了极致,其通过复审申请迫使部分中国应诉企业寻求妥协和支付“捐款”在业内已经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对于原告如此“寻租”方式,一些出口企业在愤怒之余也感无奈,而其是否合法也成为律师和家具行业争论的焦点话题。
相比较而言,欧盟的反倾销税复审是沉寂的。从最近的迹象来看,欧盟也开始启动一些复审程序,例如通过复审决定暂停对原产于中国的钼铁的反倾销措施,在措施不到一年即主动启动对中国塑料袋生产和出口企业的期中复审。但是,要说欧盟近期启动的零星复审显示其态度转向积极还为时尚早,因为相关案件只不过是应欧盟境内有政治影响的生产企业或其它利害关系方的政治压力,而不少中国等国家出口企业根据正当的法律程序提交的复审申请却至今石沉大海。显然,欧盟主管当局在这方面极其慵懒和缓慢,甚至可谓官僚味十足。
由此可见,应对欧美反倾销复审,中国企业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不管是法律层面的还是非法律层面(包括政治层面和商业层面)。
欧盟东扩:中国出口企业福兮祸兮?
随着欧盟成员国不断增加(2004年从15个增加到25个,2007年再增加2个至27个),欧盟统一市场不断扩大,近年也取代美国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一方面,欧盟成员国增加和市场扩大为中国制造的产品提供了更大的市场空间。近年来,中国出口企业日益重视甚至专注欧洲市场,出口数量和市场份额也在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德国、瑞典、英国等贸易强国则大力开拓中国采购市场,从而带来中国出口大幅度提高。
另一方面,“中国制造”在欧盟市场也面临不小的阻力,有时甚至面对一种强烈的市场驱赶力。首先,中欧贸易存在很大的顺差,这成为一些国家政客指责的对象;其次,大量廉价物美的中国产品进军欧洲市场,这对本来已经因为欧元持续大幅度升值而竞争力下降的欧洲制造产品造成强大的冲击;第三,新加入的东欧国家中,不少成员将驱逐或限制中国产品作为发展本国相关产业和扩大市场份额的“良机”,因而表现得格外“积极”(在2006年皮鞋案中表现最为明显:在英国、德国、瑞典等国家明确反对征税的情况下,波兰等国家则成为意大利、西班牙等主张征税国的忠实盟友)。因此,在人民币汇率、产品质量、劳工标准等问题上,在欧盟境内总能听到与美国遥相呼应的声音,也不时出现抵制中国制造的行动。
2007年,欧盟先后针对柠檬酸、味精、焊接管材、橘子罐头、钢铁紧固件和热浸镀锌板等7种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08年来势似乎更为凶猛:截止2月19日,欧盟先后针对不锈钢板、蜡烛、钢绞线等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2007年下半年以来,欧盟对华贸易政策更趋强硬,这从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连续发表的立场强硬的讲话中可见一斑。多方面迹象表明,欧盟对中国产品反倾销不再“手软”,甚至也在考虑仿效美国启动针对中国产品的反补贴调查。
从这个意义上说,2008年中国政府和企业应对欧盟贸易救济行动任重道远。
(作者单位: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