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2008-04-14韩浩月等
韩浩月等
三弟的婚礼
韩浩月
回老家去参加三弟的婚礼。坐了八个小时的火车,到了县城。没有回家,直接就去了百货大楼,给三弟买了一台DVD。去年春节和三弟一起喝酒的时候,说过等他结婚了,会送他一台42寸的彩电的。可这一年,我在外面混得也不好,不能实现承诺了。并且,三弟的后面,还有四弟、五弟、六弟、二妹、三妹、四妹……这个头开了,以后我的日子就苦了。
三婶在偏房里,包着水饺,她是在给我准备去上坟用的物品。几乎每次回家,她好像都在重复做着这一件事情。她每次对我的到来,都是不惊不喜的样子,甚至不抬头看我一眼,只是叫一声我的名字。她忙着手头的事情,断断续续地说着话:当年你爷爷全家迁去了县城,只留下你三叔在这里,孤门独户,你能忍心你弟在这里被别人欺负吗……你爷爷现在住的房子,等他百年之后……现在你说话算数,你给做个主吧……
我能说什么呢,我不能告诉三婶,我已经脱离了这个家,这个让我牵挂又让我烦心、让我想回来看看、但真来了又不想多呆一天的家。我只能远远看着,看得疼痛人骨。
三弟的婚礼开始了。大过节的,村里没多少人过来参加,院子里,只有十几个脸色稚嫩的年轻人在起哄。好在鞭炮的声音,震耳欲聋,把冬天的冷清,消融掉了不少。房顶的音箱里,播放着刀郎的流行歌曲,《冲动的惩罚》,嘶哑的歌声,在乡村的天空下,显得分外寂寥。我在院子门口的土墩上,抽着烟和村里的长辈聊着天。穿着西装的三弟,胸口戴着一朵鲜花,他蹲在我的面前,跟我要了一支烟,顺手把胸口的红花摘掉,扔到了不远处的粪堆里。三弟有些懊恼,说,这是什么事啊,一辈子结这一次婚,一点也不热闹……
热闹很快就到了。不出所料的,几个叔叔喝多了酒,在房间里吵了起来。男人们在房间里闹的时候,女人们会在另一个房间里哭。每年的喜事,到最后都免不了有人哭哭啼啼一场。早些时候,我为这个发过火,我结婚的时候,提前告诉了长辈和兄弟们,只许笑,不许哭,谁要哭闹,就赶紧该滚哪去滚哪去。可是,现在,我已经没有了这样的脾气。
三弟婚礼的当天,我就要走了,回去的火车票,买的就是这天。高高兴兴地来,沮丧地带着一肚子鸡毛蒜皮的事情走,总是这样。大家庭里的那些矛盾,永远纠缠不清,让人难过。虽然,每次赶回老家参加婚礼,我何尝不是想维护和叔叔、弟弟们的关系。亲人毕竟是亲人,打断了骨头也会连着筋。
小强
陈晓守
那小动物就躺在面条里,还差两口我就可以把它解决。整个用膳的过程我都在浏览报纸,《南方都市报》的社论正在说全国新一轮清理整顿淫秽出版物的事,我是在看完评论后才发现的它,它在我的盘子里四仰八叉。
我把服务员唤来,指那小动物给他看。这个陕西小男孩的脸霎时就红了,连说对不起,端了盘子去服务台,对年轻的女老板低语。那就算了算了,别收面钱了,收他鸡蛋钱4块就成。她声音不大,在嘈杂的餐馆里却显得特别刺耳。
我收了报纸拎了衣服往服务台去,把15块钱拍在年轻女老板桌上。女老板说不用那么多,4块就够了,让其他服务员拿了11块追我。我没接,我说你们别忘了这事儿就好。一些客人大概揣摩出发生了什么,纷纷朝我看过来。女老板撇下我,大声地向他们解释刚才那是一场误会。我出了餐馆,没听清她用怎样的伶牙俐齿向客人们辩解。
这是我一个月内在小区外的食肆里两次遭遇蟑螂。上一次是在“声雨林”吃煲仔饭吃到的。饭扒下了大半,它躺在一块香肠下,死状也惨,尸首分离。很难说我没有吃下那另一半。与这次的情景一样,年轻的服务员也吓坏了,立马端了事碗找店主商量。中年女店主对我说,饭钱就免了,那汤里没蟑螂吧,你给6块就好。
这话让我感觉,这顿饭我吃了两次蟑螂。同上次一样,回家刷了牙,我往嘴里塞了三只苹果,希望粗纤维赶紧作用肠胃,早些把蟑螂带来的秽物排泄干净。
一月内发生两次高度相似的倒霉事,倒让我冷静下来思考这食品卫生问题。我是这样想的,像我这样常年在餐馆吃饭的人,碰上这种事的几率也许并不会低,有的蟑螂你没发现,有的或许在爆炒下尸骨粉碎融化在饭菜里,有的被厨师或者服务员率先看到然后他(她)出于好心用油乎乎的小手帮你拈了出来,有的在你看报纸说话时不留神当油渣吃了下去你还以为今天这馆子来了新厨有了新味道。
同样,我也并不认为这一个月我只吃了两次“油渣”。所有在广州呆过一年以上的朋友都知道,别说不干不净的酒楼食肆,即便窗明几净的家里,你也很难根绝小强们的繁殖。“油渣”的原料层出不穷,你就别指望你运气好到它永远不会往你食道里钻,可能吃不到“渣”,但一定能让你尝到那别样的“油”。
所以,那两位女掌柜压根儿就没把吃到蟑螂这事当事儿,不收你饭钱就得了呗,你别得理不饶人。这就是我的2007,年初做对了一件30多年来最正确的事,年末就频频遇到小强。
野猫
刘俏到
去办公室的路是条上坡路。那天晚上去加班,忽然从马路对面跃出一只野猫,爱理不理地瞥了我一眼,接着大步流星蹦上了我身边的一棵歪脖子树,三下两下爬上树杈,又纵身一跃蹦上了树边三四米高的挡土墙,随后消失在夜色中。看它一副不走寻常路的模样,无声且无息,镇定而轻盈,似是一个白天已经踩准了点的夜行客:计划业已制定,正在坚决执行。
居住在老城,如此遇到野猫是常事。仔细想来,野猫也似乎以行走在城市者居多,一如流浪汉多在街头出没。确实,猫之于城市,与在农村不同。在农村,猫是伙伴,是农具,是居家常备,是介于里屋和堂屋之间的那扇门——经常敞开着想不起来要关,但又不能没有它。城市的猫呢,要么养在深闺贴着宠物的标签,彻底变成玩具;要么因为无从追究的原因散落在冷街陋巷偏草僻丛,过着落魄单行的日子,这就成了职业野猫。
一只猫,从家猫变成野猫,理由可以有很多。但一旦堕落成为城市的游荡者,就与我这样的异乡过客相去不远,无论运势怎样变化,不管明天如何指向,那命里毕竟是中下签者居多,有如弹簧般坚韧,又如落叶般轻贱。如果让算命先生概括野猫的后半生,不外是“命犯天煞,东奔西走,时有脓血之灾,终究客死他乡,难以回头”,如此而已。
其实就猫的个性而言,我总觉得,与圈养的鸡鸭和恋主的狗儿多有不同,猫总是充盈着强烈的无政府主义和自尊自由之感。乡下老家就曾养过一只老猫,长年奔波在外,千呼万唤始得回。常有庄前村后的男人女人前来报告,说是某时某地得见该猫,并作案数起且有鱼类失踪等等。由此说来,抛开个别猫主人天性冷漠不谈,城市的野猫之所以成为野猫,是否因为它天生喜欢特立独行以致沾上了那么一点名士做派呢?
于是想起几位钱多事少痴于收养野猫的爱护动物人士,其实他们的好心只怕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