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头,该不该磕?
2008-04-14周濂
周 濂
只有当我们不被自由、平等、人权、尊严这些具有争议性的大词蛊惑,而是深入到问题的脉络机理,探究其中浅白平实的道理,才不会被“磕头”这一“触目惊心”的表象轻易迷惑
“男儿膝下有黄金”,对于辫子已然割掉100年的中国人来说,这一对膝盖如果不慎和地面做了亲密接触,仍然会撩拨起最敏感的神经。
2008年1月20日,央视播出复旦大学教授钱文忠行跪拜礼为季羡林贺寿的场景,引发争议一片。半个多月后,二人转“带头大哥”赵本山收徒,一干弟子磕头拜师的图片被搁到网上,再次掀起轩然大波。
有趣的是,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表面上都是启蒙运动核心价值的捍卫者。比方说,痛批赵本山的网友指责他“蔑视人人平等的现代价值观念”;而同情钱文忠的群众则认为“钱文忠有跪拜老师的自由,季羡林也有接受学生跪拜的自由。”
赵本山践踏“平等”,钱文忠享有“自由”,看来拿抽象的现代价值标准来说事儿,这头该磕不该磕,还真是一个难题!
二战期间,美国有份战时广告说:“自由这些词,只有当我们把它们打碎成我们日常生活中十分熟悉的碎片时,它们才能团结我们。”同样的,只有当我们不被自由、平等、人权、尊严这些在根本意义上具有争议性的大词蛊惑,而是深入到问题的脉络机理,探究其中浅白平实的道理,才不会被“磕头”这一“触目惊心”的表象轻易迷惑。
例如,赵本山接受磕头,那是人家徒弟在行“拜”师礼,钱文忠给人磕头,那是人家师傅在过大寿。不分场合时间,见着权贵与长辈倒头便拜,是奴性的表现;在有象征意义的特殊仪式庆典如拜师、贺寿或祭祖行磕头礼,只要不是做秀,多半都是内心敬意的一种流露。如此看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磕头不磕头,而在于这头磕的对象、时间、地点合适不合适,以及磕头所表现的情感虔敬不虔敬。
亚里士多德说:“一个人不是因感到恐惧或愤怒而受到谴责,也不是因怒气本身而受到谴责,而是因以某种方式发怒而受到谴责。”无论卑微或者虔敬,情感的表达往往需要一些外在的形式予以教化和定型。中国人的神经之所以特别经不起“磕头”的挑拨,原因在于人们有一种固化的逆向逻辑:磕头这个“外在形式”只能凝结一类情感——卑微或者奴性。打破这个迷思,也许能让我们更加平和地看待磕头行为。
2006年春节前夕,河南民俗学家高有鹏发布《保卫春节宣言》,指出“磕头和作揖是典型的非物质遗产,需要保护”,而且“晚辈在春节向长辈磕头、朋友之间相互作揖是不为过的,都是虔诚的敬意”。
上述主张遭到了朱大可先生的猛烈抨击,在《保卫民俗还是复辟陋习》一文中朱大可指出:“这个论调没有任何新意,恰恰相反,它不过是一百年前‘缠足和‘辫子捍卫论的翻版而已”。在我看来,这个批评可以说打脱了靶子。
新的就是好的,旧的就是坏的,这样的进步史观如果放在五四时期还情有可原,到今天仍然采取如此简单的二分思维则未免失之粗陋。更何况,类似的批评对于高有鹏这样的民俗学家根本无关痛痒,因为“没有新意”对于他们来说原本就是“题中应有之义”。民俗学家孜孜以求的恰恰就是去维护那些虽然“毫无新意”但却(在他们看来)“意蕴深远”的传统生活方式。
朱大可先生另一个批评是:“与磕头作揖相比,辫子和小脚才是最激动人心的‘民族遗产,在独创性、本土性和传承性方面,都更符合‘民俗的文化指标。按照这样的逻辑,我们不仅要保卫磕头作揖、长袍马褂和缠足剃发,还要保卫与之相关的整个皇权和古代礼制,因为这才是所谓‘民俗的价值核心。”这是个在大专辩论赛中常见的归谬法,只可惜从“按照这样的逻辑”往后的推论都不符合高有鹏本人的逻辑。
细查高有鹏的宣言,他所主张的仅仅是恢复“作揖和磕头”,而且明明白白有特殊的时间和对象限制,即“在春节”“向长辈”和“朋友间”。呼吁在春节这样一个重要节日里选择性地恢复传统礼仪以表现虔诚的敬意,哪怕仍有商榷余地,但“按照这样的逻辑”,还真推不到长袍马褂、缠足剃发和恢复皇权上去。
“达尔文医学”有一个观点,认为人类的身体之所以患上某些疾病,根源在于我们是“行走在高速公路上的石器时代人”。其实身体如此,观念亦如此。在一个“器惟求新”的变革时代里,执意于“人惟求旧”已不再是明智之举,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要脱胎换骨、洗心革面以巨细麋遗地配合时代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