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汽车致力改善供应商员工劳动条件
2008-02-28
WTO经济导刊 2008年1期
2007年,福特汽车在北京、上海、重庆和广州等地为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重庆整车厂近300家供应商实施劳动法规培训,福特汽车的目标是让旗下所有企业的供应商均参加到这个项目中来。12月底,福特汽车公司通过一系列的评审及检查制度,并向供应商提供全面的劳动法规培训,已经在中国成功建立起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帮助敦促供应商在工作环境、健康和合法用工等方面达到福特汽车公司以及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要求。这些培训得到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全力支持,而培训的材料由美国汽车工业行动集团设计,该集团是一个非盈利性的汽车整车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组织,其使命主要是促进顾客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及有效沟通以改进商务过程。福特汽车在选择供应商时就已提出相关要求,供应商必须签署文件,声明遵守对生产流程和工作环境的规定。其后供应商将开展自检,就合法用工、向员工提供合理休息时间、合理的薪酬水平,相关的健康安全和通畅的管理层沟通渠道各个方面完成自我评估表,然后接受第三方的评审。根据全球统一的福特汽车公司的标准,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例如劳动法和工作场所健康安全法等,对供应商的工作环境进行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将获得福特汽车的合约,不合格者需要提出改进计划,接受复审。根据不同供应商的状况,福特汽车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