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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亏待了谁

2008-02-25方家平

IT时代周刊 2008年4期
关键词:新法劳动法合同法

新年伊始,备受关注的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立即引出IT企业的种种规避做法。在华为“辞职风暴”引发网上热议之声未了之时,日前,又有人声称《劳动合同法》太注意照顾企业员工的利益,而这样实际上对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难道真是这样吗?其实,只要通读新《劳动合同法》,体会到的只是立法者对劳资平等的精心呵护之情,还真难以看到“太注意企业员工利益”的偏袒之意。所以,应该说,新《劳动法》没有亏待了谁。

如果确实有偏袒之嫌的话,也只能说明我们过去对劳动者权益关注得还不够。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前些年“强资弱劳”的情况在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中有愈演愈烈之势。外资、私有企业主甚至部分国有股份制企业把剥夺劳动者权益作为增加企业利润的举措,导致劳资关系极度恶化,劳资纠纷频频发生,有些甚至演变成群体事件,一度成为社会最刺耳的不和谐音。

新法就是要对过去对这种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够的问题进行纠偏,让劳动者权益理性回归。站在这种公平的立场来审视新法,是断然不会得出新法“太注意企业员工利益”的结论的。如果把企业和劳动者对立起来,且把劳动者当作企业赚取利润的工具或者负担的话,那么,站在企业立场上,说新法“太注意企业员工利益”也就不足为奇了。

众多IT企业面对新劳动法的这种躁动和不安,是企业往自己的脸贴上了对劳动者权益的傲慢与偏见的鲜明印记。当这些IT企业沉浸在自己通过提前解聘、劳务派遣等新招应对新法的喜悦之时,殊不知,他们的知名度在上升、美誉度在下降,企业做大做强的根基在动摇。这是因为。一个连员工权益都不重视的IT企业,其生产的IT产品再好(恐怕也很难生产出好的IT产品),也不会得到消费者的青睐。

员工是IT企业发展的最大财富。实践经验证明,凡竞争力强的IT企业,都是重视人才管理、劳动者权益的企业。世界知名企业做大做强的秘诀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就是对人才的重视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如果我们的IT企业要成为一流企业,成为永续发展的企业,那么IT企业家不妨抛弃对员工权益的傲慢与偏见,以积极的心态去学习《劳动法》、执行《劳动法》,其结果只会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方家平,政府信息化官员、IT行业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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