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封杀共享上网惹争议 提速宽带改变收费模式或为解决之道
2008-01-14薛子墨
薛子墨
固网运营商新推出的封杀共享上网这一大动作,既开源节流,又打击了以牟利为目的的非法接入使用者,可谓一箭双雕。然而这样的做法却在网民中引起了很大争议,这究竟是为什么
2007年12月初,广东电信召开了ADSL“一拖N”封堵布置会,白云、天河等广州各区分公司、网络维护中心、10000号客户服务中心、网络监控中心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此次专项工作针对ADSL“一拖N”布置了全面封堵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目前,广州天河、海珠等区已有用户因共享上网电脑超过两台而被电信断网。据电信部门工作人员透露,一旦被检测中心发现有超过“一拖二”现象,电信将从技术上给予屏蔽。
山西、青岛、新疆、兰州、重庆、湖北、黑龙江等地运营商也已采取封杀用户共享上网的举措。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固网运营商封杀共享上网的做法在全国多个城市均有发生,这意味着通过路由器多户共享宽带和一户多机上网将遭大规模封杀。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企业为用户提供更具吸引力的价格、高性价比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固网运营商封杀共享上网做出了逆向的思维和选择。
限制共享上网
ADSL作为国内主流的宽带接入方式,目前却面临着宽带不宽的难题。运营商的投入不足、用户数量增长、互联网业务激增是造成ADSL线路带宽不足的主要原因。
业内专家认为,就像车道一样,车辆增多会造成交通拥堵,用户增多传输带宽就成了大问题。安装ADSL,用户既可在现有电话线路上改造,也可申请专用上网的第二条电话线。申请专门用来上网的第二条电话线就会造成运营商或用户投入增加,而在原有电话线路上改造更易引发线路故障。对于老线路接触不良、接头氧化(如分线盒处、用户接线盒处、话音分离器处、ADSL终端处)这类线路问题,运营商安装人员可作简单处理。但线路上存在的一些不适宜高频信号传输的问题,用户引入线衰减过大造成连接不稳定、DSL灯闪烁等现象,引起用户开通速率低或者激活困难等,运营商只能以换线来解决,这无疑也会增加成本。
目前,电脑普及带来上网用户的增多,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家庭选择共享上网。电信专家告诉本刊记者,共享上网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将直接通过ADSL连接上网的主机设置成代理服务器,本地局域网上的客户机通过该代理服务器访问外部信息资源;二是接一个宽带路由器或无线路由器,多机通过该宽带路由器共享上网。这些做法都会提高带宽的满载率,降低高峰期上网速度,给运营商带宽造成压力。
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互联网应用消耗的日益增大,即使宽带极为发达的国家都已感到资源紧张,而中国的情况则更为吃紧。2007年11月,世界经合组织(OECD)调查了其30个成员方的互联网服务。数据显示,日本的宽带上网速度最快,平均宽带上网速度是93.7Mbps。美国上网速度居第14位,平均宽带上网速度为8.9Mbps,不及日本的1/10。2007年12月,信产部副部长蒋耀平指出,六成以上中国网民通过宽带上网,目前中国宽带用户数已达1.22亿户,网民数量跃升为世界第一。中国目前上网宽带速度仅为1M-2Mbps,人多粥少,带宽资源紧张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国内目前互联网视频下载、音乐下载已经非常普遍,P2P(点对点)传输以及P2P流媒体的应用加剧了网络堵塞。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我国P2P应用占用运营商网络40%~60%的带宽,高峰期的占用率甚至高达70%~90%,但P2P业务带来的收益却仅占其总收入的5%。另外,垃圾邮件增多,蠕虫类病毒泛滥,也占用了大量带宽。
业内分析人士告诉《IT时代周刊》,运营商在不加大资金投入的情况下,采取封杀共享上网的政策,一方面可以增加运营收入,另一方面也可缓解带宽紧张的状况,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提升网速,改变宽带不宽的窘境。
争论的焦点
近年来,中国电信资费问题一直是敏感的话题。固网运营商推行的封杀共享上网的政策无疑再一次引起广大用户的议论,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封杀共享上网规定的合理性。
电信运营商认为,封杀共享上网主要是由于近几年 “一拖N”现象严重,ADSL宽带盗号事件层出不穷,存在着互联网安全隐患,越来越多的黑手伸向这个“钱包”,令消费者蒙受损失。多户共享宽带上网和一户多台电脑上网占用带宽,使用户网速变慢,损害了合法用户的权益。运营商认为和用户在签署宽带服务协议时已经明确告知,未经电信公司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电信提供的宽带接入服务提供给第三方使用。通过监控和分析检查同一IP地址的数据包是否有多个MAC地址可以判定用户是否共享上网。监控的目的是防止黑网吧和一些出租屋业主非法串机、多家合用。几台电脑合用一条线上网会带来网速不稳、容易掉线等问题,同时给服务器带来了更重的负担。
但一些用户认为,目前上网费用比较贵,很多家庭拥有二三台电脑,让用户家里每台电脑都报装一条宽带线路并不现实,而且多接几台电脑也没多占用带宽,用户可以接受因宽带共享带来的网速减慢。另一些网民则认为,既然已经出钱购买了运营商的相应带宽使用权,就有权决定如何利用这些带宽,运营商限制上网服务或用后台侦测手段停止上网服务的做法不合理,质疑这样的协议条款为霸王条款,认为运营商是想提高收益借机“圈钱”。
我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限定电信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或者拒绝电信用户使用自备的已经取得入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互联网法律专家、著名律师于国富向《IT时代周刊》表示,电信运营商与用户之间是平等的服务合同关系,合同里没有的条款不能随意增加或更改。至于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是不是“霸王条款”,则要看其是否明显存在不公平,这要由法院来判定。
业内专家认为,固网运营商采取封杀共享上网的做法是合法的,对于打击以牟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者,维护网络安全具有积极意义,但对于普通家庭用户宜区分灵活对待。“一刀切”的做法是引起广大用户争议的主要原因。激烈的市场竞争带来的结果应是企业为用户提供具有吸引力的价格、高性价比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运营商应该针对家庭用户拥有多台电脑的发展趋势,为需要共享上网的家庭用户提供更多样化更优惠的服务和选择。
据了解,对于通过路由器共享上网的家庭用户,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采取的办法并不相同。广州电信规定套餐内用户宽带线路同一时间允许该用户家庭的2台电脑同时上网使用,而对于网吧和商业用户采取特别监控。网通则规定一家庭用户只能一机上网。在青岛地区,用户签订的使用协议中明确规定,一条宽带只能用于一台电脑接入,再增加一台电脑,要办理手续,每月交费20元。如用户私自安装,网通监控系统发现后将给予封闭。
中国网通副总工程师左风明确表示,网通限制多台电脑通过路由器共享上网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与用户签订的使用协议中就规定一条宽带只能用于一台电脑接入。网通工作人员告诉《IT时代周刊》,网通新用户入网协议上明确增加一个条款:租用MODEM设备,仅限一台计算机上网。此条款包括多户共享宽带上网和一户多台电脑上网两种情形。然而,老用户的用户入网协议上没有规定限制家庭用户多机共享上网,也没有明确指出一户只限一台电脑上网,执行者面临一个规定新旧用户两种执行的尴尬。
解决之道
近两年,共享上网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业内人士指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三个:其一,普通用户花几百元买一个路由器就能解决技术上的问题,使共享上网并不困难;其二,运营商自身对业务服务条款规划不足,没有预料到这种状况的普遍存在,并在服务协议中告知用户;其三,我国宽带计费多采用包月不限流量计费体制也极大地刺激了多用户共享ADSL端口的行为。
分析人士指出,打击非法牟利“一拖N”对于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网络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对于家庭用户的多机上网,则应给予更多实际的考量。设置合理的计费模式是固网运营商可以采取的解决方案。通过向宽带用户提供更多灵活的宽带计费方式,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宽带消费需求。如按时长计费、按流量计费、包月计费、按内容计费及其相互组合衍生计费模式的结合。另外,运营商加大发展宽带新业务,比如“我的e家”,让用户家里的两台或三台电脑共享一条ADSL线路,并添加一些增值服务,引导用户进入新业务消费中来。
显然,增大投入、加快改造、实施扩容,光纤到户才能真正解决网络资源紧张、宽带不宽的问题。中国电信集团总工程师韦乐平曾表示,据中国用户需求市场调查结果,到2010年高端用户的下行接入带宽需求将会达到20MB~30MB,这是因为要满足包括高清电视、标清电视、视频业务、VoIP和普通上网需求等。
目前,网速前五名的国家分别为:日本、法国、韩国、瑞典和新西兰,这些国家都已将接入网从DSL网络转换成光纤网络。有关数据显示,自2006年10月至今,OECD30个成员方的DSL宽带上网费用平均下调了19%,而上网速度则提高了29%。作为中国两大固网运营商,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对于扩容问题已经设计好了路线图,并逐步开始实施“光进铜退、光纤到户”计划。
网通香港上市公司近期发布公告称,将投资150亿元对部分地区铜缆进行改造,同时新增网络将使用光纤,预计在3到5年内建成。2008年中国网通主导的北方10省(区、市)大中城市将实施光纤到户,现有用户网速受限制问题将得到解决。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竞争的充分,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中国网络用户也可以用上大带宽、高速度、低价格的网络资源。或许到那时,固网运营商封杀共享上网的争议才会最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