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垄断行业高收入
2007-12-29苏海南
人民论坛 2007年11期
要调节其工资总额,又要调节其福利等收入;既要调节制度内收入,又要调节制度外收入,形成全面的收入调节控制
在我国,关于调节垄断行业过高收入的讨论和操作已有多年了,至今收效不大,其原因很多,值得我们反思。我以为,有四个问题需要我们再思考和探讨。
什么是垄断行业?
按照经济学的理论,可以分为行政垄断、自然垄断、市场垄断等几种。在我国,人们大都认为主要有行政垄断、自然垄断两大类。其中,行政垄断是指依靠行政权力不许其它企业进入某一领域,由一家或极少数几家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状况,如关系国家安全的军工行业,或关系国计民生领域的烟草行业等;自然垄断是指由于资源稀缺性和规模经济效益、范围经济效益等原因,由一家或极少数几家企业提供单一物品和服务的状况,如石油、石化等矿产资源垄断行业,自来水、公共交通、居民用电煤气供应等行业。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行业存在垄断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过程,只要宏观管理调控到位,存在某些垄断现象并不一定是坏事,作为这些行业无须避“垄断”两字唯不及。但现实情况是,至今有关方面尚未认定我国的垄断行业是哪些行业?被人们认为是垄断行业者,则纷纷声明自己不是垄断行业,其理由是本行业已有几家企业在生产经营。这造成垄断行业对象都难以认定,使调节垄断行业过高收入缺乏基本前提。其实,在我国,同为国有企业,虽分成几家,其实质仍是一家,并没有真正的竞争关系。只要是对本行业市场或资源拥有完全或绝大部分控制权的一家或极少数几家企业,即可认定为垄断行业企业。正因为在这一点上认识不统一,影响了调节垄断行业过高收入工作的进展。
如何判断认定高收入?
这些年来,人们对少数垄断行业收入过高有一些基本分析,如根据统计资料看,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更大。
媒体频频披露的情况更是惊人:先是有报道电力公司抄表工能领取15万元的年薪,后又有报道说国网公司的处、司局级干部年薪在30万至60万元;还有报道某些烟草系统普通在编员工一年收入可高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