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2007-12-29永安
中学生百科·悦青春 2007年4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接近尾声时,法国抵抗组织抓住了一名为德国盖世太保工作的叛徒,准备把他处死。英国派驻法国的一名情报官员要求先对这名“法奸”进行审讯,因为他相信能从犯人嘴里挖出情报,以解救那些仍处在死亡和酷刑威胁下的无辜者。他连忙去牢房里看这名“法奸”——一位年轻的男人。
这名“法奸”对他说:“我凭什么要回答你的问题呢?如果你能担保我不被杀死,我就回答你的问题。但我知道明天这些人就要将我处死,那我说它干什么呢?”
这名“法奸”给这位英国情报人员出了一道出现“道德冲突”而要求进行“道德选择”的难题:这名“法奸”被处死是肯定的,如果英国情报人员想从他嘴里挖出情报以解救那些无辜的人,他就必须对这名“法奸”说谎,骗他说可担保他不会被处死;而如果他不说谎,那就意味着他放弃了拯救那些无辜者的努力——这个时候,不说谎就不能救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他该怎么办?
我们可能会不假思索地认为:对待一般人(尤其是“自己人”)的方法是不适用来对付敌人的,在战争状态,我们没有在敌人面前遵守道德规范(在这里是“不要说谎”)的义务——哪怕他已经是一个俘虏,也已经丧失了这样的资格。所以,不要说骗他,就是杀死他都可以。英国情报人员应该骗他,以争取拯救那些无辜者。
这种看问题的视角等于取消了“道德冲突”,因为它认为我们在敌人面前,不管干什么,只要是为了战胜敌人、保全自己,都获得了道德谴责上的赦免权。然而在现代文明的价值观中,战争仍然要接受道德评判,比如不可虐待俘虏,不可屠杀平民。而从哲学的高度上考察,这名“法奸”也的确不仅是一名“敌人”,同时他还是一个“人”,他也是有人的尊严的——就像罪犯同样有他作为人的尊严一样。因此,“道德冲突”一直存在,英国情报人员必须作出“道德选择”。
怎样选择呢?这时持不同的道德观的人可能会作出不同的回答,并为自己的选择提供理由。比如功利主义的道德观就认为,只要是为了增进大多数人的幸福、减少大多数人的痛苦,骗这名“法奸”的行为在道德上是正当的,因为考察一种行为在道德上是否正当,看的是它能否增进大多数人的幸福。然而,英国哲学家伯林认为,其他一些因素也应该考虑。比如,一个人怎么忍心aa8y7FuRacVN2/iEuq1g4nUwjGGzXACYhnwxQbKxhLw=对另一个快要死的人撒下弥天大谎呢?在这种情况下,对他撒谎是否剥夺了他最后的作为人的尊严?难道这名“法奸”发现自己受骗后,不会在剩下最后一口气时诅咒英国情报人员吗?
这样的问题是让人困惑的。我们大多数人也许都会倾向于选择骗这名“法奸”。理由是:骗他最多只是“小恶”,而拯救无辜者则是“大善”,两害相较取其轻;何况,他是一名敌人,而不是无辜者这一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消除了我们进行道德选择的焦虑——我们骗他即使有“负罪感”,也可以通过拯救无辜者来获得补偿。
然而,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呢?为了千百万人的幸福,是否可以杀死一个无辜的孩子?当三个被困在山洞里的人要想活命,必须吃掉其中一个人时,另两个人凭什么为了自己的活命,可以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呢?
我们远不能说一个无辜孩子的命就不比千百万人的命值钱,同样也不能说一个人的命不比两个人的命值钱——生命是无法通过金钱和数量来比较的。但是,鱼和熊掌是不可兼得的,当人们必须作出选择时,又该如何?
这些都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很难碰到的特殊情况。面对这样的情况,人们的选择是极为困难的。但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比如我答应了一位朋友和他一起吃饭,但路上遇到一位老人需要帮助,必须送他去医院,在无法联系朋友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事情,道德冲突当然没有那么严重。“遵守诺言”这一道德规范和“帮助需要帮助者”这一道德规范相遇时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们可以尝试“两害相遇取其轻,两利相遇取其重”,应该不难解决。比方说,先送老人到医院,然后想办法给朋友道歉,如果有必要,邀请朋友吃饭。
编辑/姚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