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不同语言策略
2007-12-29姜勇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7年3期
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的犯罪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着高学历、高智商、高职级发展,其反侦查能力以及犯罪手段的智能化、隐蔽性不断增强,加上“传讯犯罪嫌疑人不得超过12小时”的硬性规定,使得职务犯罪案件的突破难度越来越大。这就要求讯问人员不断探索侦查谋略的最佳途径和有效方法,进而在创新运用中充分体现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谋略技巧和侦查水平。本文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就如何巧妙地运用讯问策略突破职务犯罪案件作一粗浅探讨,希望能抛砖引玉。
一、声色俱厉,敲山震虎
某规划局副局长刘某因涉嫌严重渎职和受贿,先是被纪委实行了“双规”。刘某老奸巨滑,性格沉稳,心思细密,逻辑思维能力特别强,属多思少言之辈。面对办案人员的提问,他总是沉思良久再说话,认为对自己不利的就干脆缄默不语,以此对抗调查,使调查陷入了僵局。奉命前来协助纪委办案的该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杨局长,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和刘某此时的心理状态,决定首先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实现案件的突破。于是,杨局长第一次与刘某交锋时,气势凌厉,语气肯定,严肃地指出他有经济问题,必须如实交待,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见讯问人员如此气势,刘某的气焰顿时大减,有些慌乱,但还是强作镇定。杨局长乘胜追击,开始政策攻心,严厉地向刘某指出不要妄存幻想,希望亲友帮他在外活动,从而打消了刘某的侥幸心理。其间,杨局长还故意点了几个有疑点的工程名称,敲山震虎,刘某顿时慌了,感到自己的问题已被办案人员掌握,顽固抵抗的心理防线土崩瓦解,很快交待了其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处罚权等权力多次受贿和严重渎职的犯罪事实,于是该案按照法律规定由纪委移送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立案处理。
审讯的威慑性源于审讯的对抗性,它要求讯问人员要始终牢牢把握审讯的主导权,对嚣张气焰要坚决予以打击,决不能允许出现审讯错位现象,变成人家对你执法行为的质询,反客为主在“审讯”你。上例中,杨局长运用的就是这种策略。讯问中,他通过严肃的正面教育和适时的敲山震虎,促使对方不得不面对现实,积极配合审讯工作。当然,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只是讯问的一个策略,绝不能因此而违反文明办案的规定,出口成“脏”,损害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那样只会引起对方的反感和抵抗心理,适得其反。
二、自由交谈,迂回进攻
某市农校校长李某某涉嫌重大贪污案,被该市检察院传讯。在办案检察官面前,李自恃曾经担任过市委办公室秘书,见多识广,又是正县级干部,有盘根错节的“背景”,刁钻顽固得不得了。与办案人员接触时,他要么抱病卧床,萎靡不振;要么装聋作哑,一言不发,致使讯问无法进行,案件陷入僵局。受命接手该案的一县检察院反贪局王局长,先陪李某某去了医院,请医生进行全面体检,待确认并无大恙后,便向其发起了一场“攻心战”。王局长只字不谈案子,而是与李“拉家常”,谈他在任时的工作。两个小时过后,李某的戒备心逐渐松懈,口若悬河地大谈自己的“丰功伟绩”…… 王局长突然拉下脸,话锋一转,一字一顿地问:“李某某,你这不是可以谈话吗?”李顿时张口结舌,自知无法自圆其说,只好乖乖地接受讯问,彻底交代了他贪污23万元的犯罪经过。
一般来说,职务犯罪嫌疑人被传讯到案后,对自己的问题都心知肚明,但侥幸心理又使他们对检察官的讯问保持高度警惕。基于这种情形,审讯人员开始时不要期望值过高,幻想着三言两语就能让对方乖乖交代问题,而应有先打外围战、然后再迂回包抄的心理准备。上例中,王局长就采取了迂回进攻的策略,先与对方东拉西扯,自由交谈,待其言行出现矛盾后突然拉回“正题”,打对方个措手不及。需要强调的是,采用这种策略要把握好两点:一是度,即要始终牢记自由交谈只是让对方放松警惕的手段,所以话题不要拉扯得太远,要以对方是否暴露出矛盾点为限度;二是快,即一旦发现对方言行出现矛盾,要当即“反戈一击”,让对方来不及补救。否则错过时机,对方就会继续抵赖,审讯效果将会大大折扣。
三、借题发挥,打消顾虑
潘某系原某省政协副主席,2002年因涉嫌特大受贿案被该省检察院立案查办。刚开始,潘某怀着强烈的畏罪情绪和侥幸心理,拒不交代自己的问题,审讯一度陷入僵局。负责讯问的省检察院反贪局季副局长一边给他讲解党的政策和有关法律知识,一边等待突破时机。一天中午,他们在一起吃饭,上的菜是黄豆芽、豆腐炖排骨。季副局长灵机一动,对潘某说:“我给你打个比方吧,这一盘菜排骨三块、豆腐七八块、黄豆芽数不清,对你来讲重大问题就是这个排骨,你吃饭就是要先拣好的吃呀,把排骨拿出来。这三块排骨之间还有比较,有肉最多的块最大的;其次是豆腐,对你来讲这就是稍次一点的问题;这些黄豆芽是什么呢,就是那些比较细小的零七八碎的一些问题,什么收过一些金手饰,收过一个购物卡啊,等等,所以你交代问题,咱们解决问题都得从主要问题出发。”
潘某听了检察官的分析点点头说:“你这个比方很好,确实是这个重大问题不是很多,但是有。次一点的问题像豆腐吧,就相应多一点,但也不是很多。大量的问题就是这种不正之风所形成的过年过节送点钱、送点购物卡、送个其他的什么物品,诸如此类的东西。你这个比方挺好,我理解了,我就先给你来一块‘排骨’吧。”吃完饭,潘某很快向讯问人员交代了自己的受贿问题,后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审讯是一项严肃的办案活动,始终存在着讯问主体与讯问对象之间侦查与反侦查、控制与反控制、讯问与反讯问的激烈对弈,从而使其呈现出典型的“活力对抗”特征。但是由于审讯活动的复杂性,有时又不完全是剑拔弩张的语言交锋,而是表现为不动声色的智慧较量。上例中,这位季副局长在讯问陷入僵局时没有“牛不喝水强摁头”,而是及时抓住吃饭的时机,拿盘中的菜“就地取材”,利用打比方巧妙发挥,引导对方正确看待自己的行为,逐步消除其内心顾虑,最终使其主动坦白交代了自己的重大经济问题,其高超的讯问技巧令人叹服。
四、巧设语言“陷阱”,击溃心理防线
1997年底,南方某市邮电局某分局发生一起内外勾结挪用公款1600多万元的案件,女出纳员郭某与其同居男友邹某一并归案。办案人员经审查发现,郭某将挪用的巨额公款交由邹某购置豪华别墅,经营运动服装厂,并与教育部门有长期购销关系。根据“贿赂犯罪在某些行业普遍存在”的规律,办案人员推测邹某很有可能在服装购销过程中行贿教育部门有关人员。讯问人员从搜查和其他途径了解到,邹某此人文化不高,迷信风水且好附庸风雅,自号为“龙”,别墅名曰“卧龙居”,挂满诸色字画,其中更有仿真迹的某领袖诗词,视为镇宅之宝。并于书柜之内摆放法学书籍,似对法律有所“钻研”。讯问人员据此分析,邹某乃是“有恃无恐”,无意立功从轻,解决办法是首先令邹某对自己的罪行严重性,亦即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有充分认识。讯问人员决定利用他的迷信心理与他谈一谈。
“你别墅大厅那首词不错呀!”讯问人员先送上一句“恭维”。
邹某一脸自豪:“当然,像真迹吧?领袖大作,镇宅之宝啊!”
讯问人员忽然把脸一沉:“你这个笨蛋,你被那幅字害了!”
邹某愕然:“此话怎讲?”
“那幅字最后一句是什么来着?”
“是‘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啊!”
“你还没想到吗?你自号为龙,挂一幅这样的字,你还跑得了吗?!”
邹某一听,面如土色。讯问人员抓住机会,指出他罪行的严重性,敦促其立功自保。邹某很快检举了省里某教育部门几名处级干部收受其贿赂的事实,检察机关按管辖范围侦破了这宗案中案。
对职务犯罪嫌疑人来说,能否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关键取决于其对自身罪行严重性即法律利害关系的认识,特别是在窝案串案中,“率先”东窗事发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对于自己一旦交代后的利与弊考虑很多,顾虑重重。针对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这种心理,讯问人员应着重在申明利害关系上做文章,通过深入细致的点拨和分析,促使对方“丢车保卒”,主动检举立功。上例中,检察官对这一策略运用得比较到位,他们利用犯罪嫌疑人邹某的迷信心理,抓住其宅中的字画巧妙设置“语言陷阱”,一举击溃对方的心理防线,使其不得不主动检举揭发受贿人以求减轻罪行,从而达到了“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理想效果。
五、抓住“软肋”,以情动人
马某是某县一国有公司的老总,因涉嫌挪用公款案被检察院传讯。马某自恃能量大,背景深,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顾左右而言他”,声称自己没有任何经济问题;一旦讯问人员追得紧了,他就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致使案件陷入僵局。负责审讯的反贪局侦查科刘科长,为如何打开案件突破口陷入了沉思,猛然想起先前在马某家搜查时发现的一个细节让他为之一振。原来,在马某家搜查快要结束的时候,刘科长无意中发现马某的卧室门上有一行用粉笔写的数字,一问才知道这串数字是马某夫妇的生日,是他们6岁的儿子毛毛写上去的。刘科长决定借毛毛为“道具”,从感情上摧毁马某的心理防线。
刘科长故意问:马总,你孩子今年几岁了?
马某见讯问人员不给他说案子却给他谈孩子,顿时来了精神,忙答道:“我儿子6岁生日前几天刚过了,这孩子虎头虎脑地真讨人喜欢。我这么给你说吧,无论我在公司再忙再累,只要回到家看到儿子喊着‘爸爸’向我扑过来,我就会变得一身轻松,什么累啊烦恼啊都立马没影了。”
见马某进入了“圈套”,刘科长便接着说:“是啊,可怜天下父母心呀!你说,做父母的整天辛苦地工作还不是为了孩子吃好喝好将来有个好前程啊。”
“对,对,你这话说得有道理。”马某忙不迭地附和道。
“然而,有的父亲却不为孩子着想,辜负了孩子的一片真情。”刘科长话锋一转,开始把话题朝“目标”上扯。
马某一听不解地问:“还有这样的父亲?我看这样的父亲太不合格了!”
刘科长说:“这样的父亲不仅有而且就在眼前,你没有发现吗?”
马某仍然一副不解的神情:“就在眼前?你什么意思,说得是我吗?”
刘科长微微一笑说:“对啊,我指的就是你呀!还冤枉你了不成?”
马某一听激动地站了起来,说:“我怎么对孩子不负责了?你得给我说明白!”
刘科长挥挥手让马某坐下,说:“别那么激动嘛!我来给你分析分析。你35岁才有了毛毛,按说他是你的掌中宝,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应多为他考虑。孩子对你多好啊,把你的生日都写在了卧室的门上,时时记着。现在,恐怕他正缠着妈妈找爸爸呢!”
听讯问人员这么一说,马某的脸色立刻大变,他抱着头喃喃地说:“唉,我对不起我的老婆和孩子呀……”
刘科长忙趁热打铁,说:“既然你知道对不起老婆孩子,就得好好用实际行动补救,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争取宽大处理,早点出去与家人团聚。”
马某抬起头哀叹一声:“好吧,我都跟你们说了吧……”于是便“竹筒倒豆子”,不仅一口气交代了他挪用公款30万元借给朋友经商的犯罪经过,还主动坦白了检察机关没有完全掌握的他与公司几个副总私分国有资产10万元的犯罪事实,案件得以成功告破。
白居易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以情动人”不仅在日常交谈中有效,而且在职务犯罪侦查审讯中也能发挥作用。尽管说职务犯罪嫌疑人接受他人钱财时决不客气,从国家“腰包”里掏钱也毫不留情,但他们毕竟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疼儿爱女的天性并没有泯灭。所以,有经验的讯问人员善于抓住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情感“软肋”做文章,以此打开案件突破口。上例中,这位刘科长就很巧妙地运用了这种策略,从而一步步击溃了对方的心理防线,使其最终如实坦白了自己的问题。
当然,审讯不是孤立的,它是整个侦查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同各种外围调查工作、技术侦查手段的运用和有关强制措施的实施一起构成了侦查活动这个“系统”。因此,为确保职务犯罪案件顺利告破,讯问人员在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灵活运用讯问策略的同时,还要与其他办案人员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这样才能使腐败分子及时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