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发展 以人为本
2007-12-29吴红梅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7年12期
伦朝平,男,1952年8月出生,一级高级检察官。1980年参加检察工作,历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员、自侦处副处长、市检察院人事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1992年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1998年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04年至今,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全国第一届十佳公诉人第一名黄晓文、第二届十佳公诉人庄伟、第三届十佳公诉人第一名徐航、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吴春妹、全国十佳反贪局长刘壮等一批在检察系统闻名遐迩的人物,都是从他的麾下走到了全国检察官的最前列。
这是事业发展,以人为本。
记者:伦检察长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接受我们的采访。首先请您结合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和首都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谈谈检察机关将如何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
伦朝平: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是指引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行动纲领。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并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对我们而言,就是明确了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全面推进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必须全面领会十七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新发展。
当前,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快速健康发展的新阶段,由于利益格局调整加快、社会矛盾凸现、大量人民内部矛盾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到司法领域。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这是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必然反映,也使我们的检察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如我院办理的一些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往往民事和刑事交织,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界限不清,法律和司法解释后滞。又比如一些案件如果按传统的、刚性的司法程序机械办案,就有可能造成被害人的损失无法挽回,结果是检察机关辛苦办案,而被害人、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都不满意,案结事不了,影响办案社会效果;再从我院近年来办理的多起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案件看,单起案件参与人最多达近2万人,涉案金额从几百万至数十亿不等,而且这样的重、特大案件屡见不鲜,在目前整个社会投资风气比较浓厚,金融、地产、医药、农林等行业都大力地吸引投资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揭示犯罪规律、开展法制宣传、研究防范对策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职务犯罪更加智能化、隐蔽化,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增强,案件查办难度加大。
形势决定使命,使命考验能力。依法治国才刚刚起步,我们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正视队伍的历史和现状,正视队伍整体在知识水平、法律素养、执法观念上的问题和不足,牢固树立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眼光。我们所处的时代,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从理论上作出新的回答并在实践中加以解决。所以需要我们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正确把握和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司法和谐的能力;强化法律监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服务首都工作大局的能力等等。破解这些课题,最根本的途径是需要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明的高素质检察官队伍。
记者:是的,我们检察官职业应当神圣化。培养这样一支能担当历史重任的高素质检察官队伍,着力点在哪里?
伦朝平:十六大报告中对部队的要求言简意赅,即“打得赢,不变质”。我以为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着力点应该在两个方面:思想政治建设是根本,执法能力建设是关键。
我院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其对我国社会生活的影响,整个干部队伍的价值观念也出现了新的变化,我们已处在一个价值观分化和价值观多元的社会环境当中,我们干部队伍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面临着各种冲击和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提高我们检察干部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显得尤为重要、尤为迫切。如何保证干部的价值观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公共权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一协调,是我们需要长期面对的一个严重的挑战。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着眼点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近年来,我们积极深入地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我们国家发展的关键时期,其本质要求和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必将保证我们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思想政治素质是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