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房价三策
2007-05-30
中共中央党校校委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近日撰文称,鉴于近几年国家调控房价效果不彰,可能需要从宏观制度层面来解读并提出相应对策。
首先,从房屋供给角度看,中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术来13年中,将有近4亿人进城,这些人需要买房和租房住。这种划于住房的强劲需求,必然会转化为对于耕地的超限量占用,从而使粮食安全和房价稳定成为两难选择。所以,我们应该考虑是不是有必要在宏观经济上舍弃一个调控目标,保证达到另一个控制目的。比如说,我们就是想保证粮食安全,那么,政府对房价上涨就要有心理准备,要视而不见,不再采取无果的其他调控措施。而如果想吃饭和居住都兼顾,那么就有必要通过减少工业对粮食的过度需求,严格控制战略性农业产品的出口,适当增加粮食进口等来综合解决。
其次,从土地供给方面看,目前中国所谓“合法”住宅的土地供给市场为政府单寡头高度垄断,政府作为唯一的土地供应者向许多个需求者挂、拍、招竞价,使土地的供应价格极大化,特别是房地产用地,基本上都要竞价,其价格要远比工业和交通等用地高得多,政府也因此每年进账5000亿元之多。这才是商品房价格畸高的幕后推手,而要打破这种垄断格局,可按照宪法,保障农村和城郊集体土地集体所有,对于住宅这样不是公共利益的商业性用地,不再经过政府征用,而在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前提下-直接进入用地市场。这样在所有制上,可形成国有和集体两个土地供应口,而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则更是多个,从而形成竞争性的土地供应市场,并将交易收入让利于卖地农民。
最后,从需求调控方面看,应该承认投资者是理性的,政府对住宅的投机和投资性需求,不能只靠加息来打压,而应从税制设计上想办法降低投资获利的空间。比如,可废除和简化目前政府对集体土地的征用出让和列房地产的诸多税费,只在交易环节征收增值税,在保有和使用环节开征房地产税,并且全部留给市县级政府财政,用于这一级政府的公共预算,弥补地方财政废除商业州地征用出让制度后财力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