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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光亮

2007-05-21余秋雨

收获 2007年4期
关键词:墨家宋国鲁班

余秋雨

诸子百家中,有两个“子”,我有点躲避。

第一个是庄子。我是二十岁的时候遇到他的,当时我正遭受家破人亡、衣食无着的大灾难,不知如何生活下去。一个同学悄悄告诉我,他父亲九年前(也就是一九五七年)遭灾时要全家读庄子。这个暗示让我进入了一个惊人的阅读过程。我渐渐懂了,面对灾难,不能用灾难语法。另有一种语法,直通精神自由的诗化境界。由此开始,我的生命状态不再一样,每次读庄子的《秋水》、《逍遥游》、《齐物论》、《天下》等篇章,就像在看一张张与我有关的心电图。对于这样一个过于亲近的先哲,我难于进行冷静、公正的评述,因此只能有所躲避。

第二个是韩非子,或者说是法家。躲避它的理由不是过于亲近,而是过于熟识。权、术、势,从过去到现在都紧紧地包裹着中国社会。本来它也是有大气象的,冷峻地塑造了一个大国的基本管治格局。但是,越到后来越成为一种普遍的制胜权谋,渗透到从朝廷到乡邑的一切社会结构之中,渗透到很多中国人的思维之内。直到今天,不管是看历史题材的电影、电视,还是听讲座、逛书店,永远是权术、谋略,谋略、权术,一片恣肆汪洋。以至很多外国人误以为,这就是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的主干。对于这样一种越来越盛的风气,怎么能不有所躲避呢?

其实,这正是我们心中的两大色块:一块是飘逸的湛蓝色;一块是沉郁的金铜色。躲避前者,是怕沉醉;躲避后者,是怕迷失。

诸子百家的了不起,就在于它们被选择成了中国人的心理色调。除了上面说的两种,我觉得孔子是堂皇的棕黄色,近似于我们的皮肤和大地,而老子则是缥缈的灰白色,近似乎天际的雪峰和老者的须发。

我还期待着一种颜色。它使其他颜色更加鲜明,又使它们获得定力。它甚至有可能不被认为是颜色,却是宇宙天地的始源之色。它,就是黑色。

它对我来说有点陌生,因此正是我的缺少。既然是缺少,我就没有理由躲避它,而应该恭敬地向它靠近。

是他,墨子。墨,黑也。

据说,他原姓墨胎(胎在此处读作怡),省略成墨,叫墨翟。诸子百家中,除了他,再也没有用自己的名号来称呼自己的学派的。你看,儒家、道家、法家、名家、阴阳家,每个学派的名称都表达了理念和责能,只有他,干脆利落,大大咧咧地叫墨家。黑色,既是他的理念,也是他的责能。

设想一个图景吧,诸子百家大集会,每派都在滔滔发言,只有他,一身黑色人场,就连脸色也是黝黑的,就连露在衣服外面的手臂和脚踝也是黝黑的,他只用颜色发言。

为什么他那么执着于黑色呢?

这引起了近代不少学者的讨论。有人说,他固守黑色,是不想掩盖自己作为社会低层劳动者的立场。有人说,他想代表的范围可能还要更大,包括比低层劳动者更低的奴役刑徒,因为“墨”是古代的刑罚。钱穆先生说,他要代表“苦似刑徒”的贱民阶层。

有的学者因为这个黑色,断言墨子是印度人。这件事现在知道的人不多了,而我则曾经产生过很大的好奇。胡怀琛先生在一九二八年说,古文字中,“翟”和“狄”通,墨翟就是“墨狄”,一个黑色的外国人,似乎是印度人;不仅如此,墨子学说的很多观点,与佛学相通,而且他主张的“摩顶放踵”,就是光头赤足的僧侣形象。太虚法师则撰文说,墨子的学说不像是佛教,更像是婆罗门教。这又成了墨子是印度人的证据。在这场讨论中,有的学者如卫聚贤先生,把老子也一并说成是印度人。有的学者如金祖同先生,则认为墨子是阿拉伯的伊斯兰教信徒。

非常热闹,但证据不足。最终的证据还是一个色彩印象:黑色。当时不少中国学者对别的国家知之甚少,更不了解在中亚和南亚有不少是雅利安人种的后裔,并不黑。

不同意“墨子是印度人”这一观点的学者,常常用孟子的态度来反驳。孟子在时间和空间上都离墨子很近,他很讲地域观念,连有人学了一点南方口音都会当作一件大事严厉批评,他又很排斥墨子的学说,如果墨子是外国人,真不知会做多少文章。但显然,孟子没有提出过一丝一毫有关墨子的国籍疑点。

我在仔细读过所有的争论文章后笑了,更加坚信:这是中国的黑色。

中国,有过一种黑色的哲学。

那天,他听到一个消息,楚国要攻打宋国,正请了鲁班(也就是公输般)在为他们制造攻城用的云梯。

他立即出发,急速步行,到楚国去。这条路实在很长,用今天的行政区概念,他是从山东的泰山脚下出发,到河南,横穿河南全境,也可能穿过安徽,到达湖北,再赶到湖北的荆州。他日夜不停地走,走了整整十天十夜。脚底磨起了老茧,又受伤了,他撕破衣服来包扎伤口,再走。就凭这十天十夜的步行,就让他与其他诸子划出了明显的界限。其他诸子也走长路,但大多骑马、骑牛或坐车,而且到了晚上总得找地方睡觉。哪像他,光靠自己的脚,一路走去,一次次从白天走入黑夜。黑夜、黑衣、黑脸,从黑衣上撕下的黑布条去包扎早已满是黑泥的脚。

终于走到了楚国首都,找到了他的同乡鲁班。

接下来他们两人的对话,是我们都知道的了。但是为了不辜负他十天十夜的辛劳,我还要讲述几句。

鲁班问他,步行这么远的路过来,究竟有什么急事?

墨子在路上早就想好了讲话策略,就说:北方有人侮辱我,我想请你帮忙,去杀了他。酬劳是二百两黄金。

鲁班一听就不高兴,沉下了脸,说:我讲仁义。决不杀人!

墨子立即站起身来,深深作揖,顺势说出了主题。大意是:你帮楚国造云梯攻打宋国,楚国本来就地广人稀,一打仗,必然要牺牲本国稀缺的人口,去争夺完全不需要的土地,这明智吗?再从宋国来讲,它有什么罪?却平白无故地去攻打它,这算是你的仁义吗?你说你不会为重金去杀一个人,这很好,但现在你明明要去杀很多很多的人!

鲁班一听,难于辩驳,便说,此事我已经答应了楚王,该怎么办?

墨子说,你带我去见他。

墨子见到楚王后,用的也是远譬近喻的方法。他说,有人不要自己的好车,去偷别人的破车,不要自己锦衣,去偷别人的粗服,不要自己的美食,去偷别人的糟糠,这是什么人?

楚王说,这人一定有病,患了偷盗癖。

接下来可想而知,墨子通过层层比较,说明楚国打宋国,也是有病。

楚王说:那我已经让鲁班造好云梯啦!

墨子说,云梯未必管用吧。他与鲁班一样,也是一名能工巧匠。他就与鲁班进行了一场模型攻守演练。结果,一次次都是鲁班输了。

鲁班最后说:要赢还有一个办法,但我不说。

墨子说:我知道,我也不说。

楚王问,你们说的是什么办法啊?

墨子对楚王说:鲁班以为天下只有我一个人能赢过他,如果把我除了,也就好办了。但我要告诉你们,我的三百个学生已经在宋国城头等候你们多时了。

楚王一听,就下令不再攻打宋国。

这就是墨子对于他的“非攻”理念的著名

实践。原来,这个长途跋涉者只为一个目的在奔忙:阻止战争,捍卫和平。

一心想攻打别人的,只是上层统治者。社会低层的民众有可能受了奴役或欺骗去攻打别人,但从根本上说,却不可能为了权势者的利益而接受战争。这是黑色哲学的一个重大原理。

墨子阻止了一场战争,挽救了一个宋国。但是,这件大事还有一个幽默的结尾。

他十分疲惫地踏上了归途,仍然是步行。恰恰在路过宋国时,下起了大雨。他到一个门檐下躲雨,但看门的人连门檐底下也不让他进。

宋国不认识他,冷漠地推拒了他这位大恩人,而且推到大雨之下。

这位淋在雨中的男人自嘲了一下,暗想:“运用大智慧救苦救难的,谁也不认;摆弄小聪明争执不休的,人人皆知。”

在大雨中被看门人驱逐的墨子,有没有去找他派在宋国守城的三百名学生?我们不清楚,因为古代文本中没有提及。

清楚的是,他确实有一批绝对服从命令的学生。整个墨家弟子组成了一个带有秘密结社性质的团体,组织严密,纪律严明。

这又让墨家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黑色。

诸子百家中的其他学派,也有亲密的师徒关系,最著名的有我们曾经多次讲过的孔子和他的学生。但是,不管再亲密,也构不成严格的人身约束。在这一点上墨子又显现出了极大的不同,他立足于低层社会,不能依赖文人与文人之间的心领神会。君子之交淡如水,而墨子要的是浓烈,是黑色粘土般的成团成块。历来低层社会要想凝聚力量,只能如此。

在墨家团体内,有三项分工。一是“从事”,即从事技艺劳作,或守城卫护;二是“说书”,即听课、读书、讨论;三是“谈辩”,即游说诸侯,或做官从政。所有的弟子中,墨子认为最能干、最忠诚的有一百八十人,这些人一听到墨子的指令都能“赴汤蹈火,死不旋踵”。后来,墨学弟子的队伍越来越大,照《吕氏春秋》的记载,已经到了“徒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的程度。

墨子以极其艰苦的生活方式,彻底忘我的牺牲精神,承担着无比沉重的社会责任,这使他的人格具有一种巨大的感召力。直到他去世之后,这种感召力不仅没有消散,而且还表现得更加强烈。

据《吕氏春秋》记载,有一次墨家一百多名弟子受某君委托守城,后来此君因受追究而逃走,墨家所接受的守城之托很难再坚持,一百多名弟子全部自杀。自杀前,墨家首领孟胜派出两位弟子离城远行去委任新的首领,两位弟子完成任务后仍然回城自杀。新被委任的首领阻止他们这样做,他们也没有听。按照墨家规则,这两位弟子虽然英勇,却又犯了规,因为他们没有接受新任首领的指令。

为什么集体自杀?为了一个“义”字。既被委托,就说话算话,一旦无法实行,宁肯以生命的代价保全信誉。

慷慨赴死,对墨家来说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这不仅在当时的社会大众中,而且在今后的漫长历史上,都开启了一种感人至深的精神力量。司马迁所说的“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成,不爱其躯”的“任侠”精神,就从墨家渗透到中国民间。千年崇高,百代刚烈,不在朝廷兴废,更不在书生空谈,而在这里。

这样的墨家,理所当然地震惊四方,成为“显学”。后来连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韩非子也说:“世之显学,儒墨也。”

但是,这两大显学,却不能长久共存。

墨子熟悉儒家,但终于否定了儒家。其中最重要的,是以无差别的“兼爱”,否定了儒家有等级的“仁爱”。他认为,儒家的爱,有厚薄,有区别,有层次,集中表现在自己的家庭,家庭里又有亲疏差异,其实最后的标准是看与自己关系的远近,因此核心还是自己。这样的爱,是自私之爱。他主张“兼爱”,也就是祛除自私之心,爱他人就像爱自己。

《兼爱》篇说——

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故子墨子曰:不可以不劝爱人者,此也。

这话讲得很明白,而且已经接通了“兼爱”和“非攻”的逻辑关系。是啊,既然“天下兼相爱”,为什么还要发动战争呢?

墨子的这种观念,确实碰撞到了儒家的要害。儒家“仁爱”的前提和目的,都是礼,也就是重建周礼所铺陈的等级秩序。在儒家看来,如果社会没有等级,世界就成平的了,何来尊严,何来敬畏,何来秩序?但在墨家看来,世界本来就应该是平的,只有公平才有所有人的尊严。在平的世界中,根本不必为了秩序来敬畏什么上层贵族。要敬畏,还不如敬畏鬼神,让人们感到冥冥之中有一种督察之力,有一番报应手段,由此建立秩序。

由于碰撞到了要害,儒家急了。孟子挖苦说,兼爱,也就是把陌生人当作自己父亲一样来爱,那就是否定了父亲之为父亲,等于禽兽。这种推理,把兼爱推到了禽兽,看来也实在是气坏了。

墨家也被激怒了,说:如果像儒家一样把爱分成很多等级,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那么,总有一天,也能找到杀人的理由。因为有等级的爱最终只会着眼于等级而不是爱,一旦发生冲突,放弃爱是容易的,而爱的放弃又必然导致仇。

在这个问题上,墨家反复指出儒家之爱的不彻底。

《非儒》篇说,在儒家看来,君子打了胜仗就不应该再追败逃之敌,敌人卸了甲,就不应该再射杀,敌人败逃的车辆陷入了岔道,还应该帮着去推。这看上去很仁爱,但在墨家看来,本来就不应该有战争。如果两方面都很仁义,打什么?如果两方面都很邪恶,救什么?

据《耕柱》篇记载,墨家告诉儒家,君子不应该斗来斗去。儒家说,猪狗还斗来斗去呢,何况人?

墨家笑了,说,你们儒家怎么能这样,讲起道理来满口圣人,做起事情来却自比猪狗?

作为遥远的后人,我们可以对儒、墨之间的争论作几句简单评述。在爱的问题上,儒家比较实际,利用了人人都有的私心,层层扩大,向外类推,因此也较为可行;墨家比较理想,认为在爱的问题上不能玩弄自私的儒术,但他们的“兼爱”难于实行。

如果要问我倾向何方,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墨家。虽然难于实行,却为天下提出了一种纯粹的爱的理想。这种理想就像天际的光照,虽不可触及,却让人明亮。

儒家的仁爱,由于太讲究内外亲疏的差别,造成了人际关系的迷宫,直到今天仍难于走出。当然,不彻底的仁爱终究也比没有仁爱好得多,在漫无边际的历史残忍中,连儒家的仁爱也令人神往。

除了“兼爱”问题上的分歧,墨家对儒家的整体生态都有批判。例如,儒家倡导的礼仪过于繁缛隆重,丧葬之时葬物多到像死人搬家一样,而且居丧三年天天哭泣的规矩也对子女太不公平,又太像表演。儒家倡导的礼乐精神,过于追求琴瑟歌舞,耗费天下太多的心力和时间。

从思维习惯上,墨家批评儒家一心复古,只传述古人经典而不鼓励有自己的创作,即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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