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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全民社保的农保后遗症

2007-05-14陈晓舒

中国新闻周刊 2007年41期
关键词:职工基本暂行办法嘉兴市

陈晓舒

“可以说,我们起初的目的很单纯,仅仅是为了完善农保制度。”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潘嘉荣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但正是因为原有农保政策的变化和矛盾,导致了农民对政府的社保承诺缺乏信任

能在重阳节领到50元养老补助金,令74岁的陆国瑞足足兴奋了一个月,“以后每个月都能领到50元,以往是我们给政府交钱,现在是政府给我们发钱。”陆国瑞告诉记者。

陆国瑞是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辖下黎明村土生土长的农民。余新镇是个面积83.3平方公里的城镇,下辖着16个行政村和2个居委会,总人口4.5万人,其中超过3万是农业人口。

如今,不仅在余新镇,整个嘉兴市内,像陆国瑞这样的高龄老人,只要满足具有嘉兴市户籍且在市内居住生活满30年等条件,不论是城镇还是农村户籍,都将能直接享受社保提供的养老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70~89周岁的,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8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补助50元;90周岁(含)以上的,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补助90元。

暂行全民社保

因为10月1日浙江省嘉兴市出台实施《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所有嘉兴市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的常住人口,即使原来不符合参加现行社会养老保险,或原一次性低缴费(根据农保政策最低标准缴费)参加农保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都将纳入嘉兴市的社会保障体系。

根据嘉兴市的地方统计资料,嘉兴全市目前有接近340万人口,其中有200多万为农村居民。截至2006年底,嘉兴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参保人员共计100.36万人,五大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3.30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57.02亿元。

在《暂行办法》出台之前,嘉兴市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其他城市没有太大区别,主要是两种:《嘉兴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嘉兴市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两个社保制度,只涵盖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被征地农民等。

一直以来,农村居民是社保的真空地带。嘉兴市代市长李卫宁称,嘉兴市原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推行,目前总共参保的人员也就只有46.56万人,占实际农村人口不足四分之一。

但在《暂行办法》实施以后,嘉兴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城乡的地级市。

意在完善农保

“可以说,我们起初的目的很单纯,仅仅是为了完善农保制度。”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潘嘉荣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由于农保人均缴费偏低且大部分中断缴费,积累额也很少。根据嘉兴市社保部门的统计,目前市本级已享受农保养老金待遇的12101人中,月领养老金最低的只有0.34元,平均每人领取也只有26.19元。显然,农保的养老保障作用甚微。

潘嘉荣全程参与了《暂行办法》的制订,她在2001年下半年开始接手农保工作,当时嘉兴还在延续民政部门自1992年以来执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农保政策的缺陷沉积已久。

一是在农保制度设计上并不具有强制性,有钱的人参与,没钱的人不参与。二是推出制度时,正是银行利率最高的时候,推出不久便遇上了金融风暴,利率下调。“在当初的农保政策中规定根据利率的变动而变动,但是在宣传中弱化了这一规定,导致农保制度的信用度大打折扣,许多农民到现在还在和我们提这事。”潘说。

《基本方案》是根据预定利率12%的情况下制订的政策,很少考虑到金融风险。结果,政策推出后,银行利率接连下调了八次;而在各地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又给参保的农民许多承诺,特别是还在发放的宣传手册上写明了到哪一年可以拿多少钱。而在政策上却有着明文规定:随着银行利率下调,待遇也要做相应下调。

其三则是缴费随意且偏低。许多农民在一次性按低缴费缴纳了100元之后,就不再续缴,使农村养老金没起到实际作用。

再者,政策规定了“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经济辅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植”。事实上,集体经济历经改制已经逐渐弱化,“集体经济辅助为辅”早已成为了“空头支票”,最终只是靠个人缴费进入账户积累。

多层次缴费

嘉兴市政府真正开始对农保制度“开刀”始于2003年。经过实地调研,同时在农村发放几千份调查问卷之后,嘉兴市政府推出了一套研究方案。

2005年底,嘉兴市政府请厦门大学国家农保研究中心精算研究方案。在采纳厦门大学的意见进行调整之后,2006年,又在整合国家有关职工社保的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对方案修改。

其中重要的修改之一,就是考虑到农民的承受能力,对缴费基数设计了不同的层次。方案设计的缴费基数,分别为嘉兴市统计局核定、嘉兴市劳动保障局公布的上上年度(即2005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两者之和平均数,个人缴费比例为8%,根据情况逐步提高到10%。

农民缴费标准可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选取三个基数中任何一个。当然,根据《暂行办法》的方案设计,多缴费可多拿养老金,但财政补贴则只以一个标准为基数,即农村居民统一以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按5%比例补贴。

同时,方案明确了养老保险资金的财政投入。统筹地财政分别按当期缴费基数的5%给予补贴,其中3%用于建立参保人员财政补贴账户,2%用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进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其中市本级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按2.5%的比例承担;各县(市)则由县(市)、镇(乡、街道)两级财政分别承担。

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也将由此前的农保机构负责,改为由市、县(市)财政部门负责。

财政承诺与信任缺失

根据方案设计时的测算,如果一个嘉兴的农民,按2005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缴费,每年递增5%,个人账户计账利率是3.5%,那么缴满15年,年满60周岁后,每月可拿到150多元养老金。

潘嘉荣对记者计算说:“仅嘉兴市市区,没有参保的,以及一次性低缴费参加农保,起不到养老作用的,达到25万人,这部分人要全部参保的话,单财政补贴部分就需要安排1.4亿元。”

嘉兴市政府的目标是在今年年底市本级,这25万人全部参保,到2010年,市本级参保人员达到60%。如果不计算变化,嘉兴全市将每年从财政中多支出3.6亿元用于社保,这在嘉兴市110亿元的年财政收入中将占到3.27%。

在《暂行办法》的最后定稿中,嘉兴市还将高龄老人的生活补助也考虑在内。使得该社保制度不但涵盖劳动年龄在内的居民,还涵盖了劳动年龄以上的居民。

截至2006年,嘉兴市60周岁以上的老人57.1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7.03%,其中市本级为13.78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6.9%,仅嘉兴市本级对高龄老人的生活补助,市财政每年就需多贡献2000多万元。

而对于旧农保人员与新社保的衔接,将采用已享受现行农保待遇的,继续享受;没有到享受待遇年龄的,可按新办法参保,原来的账户可折算转换;没能力按新办法继续参保的,仍按现行农保享受待遇,这样三种方式解决。

即使在潘嘉荣看来,嘉兴市各级财政对此次全民社保的财政支付已经是白纸黑字的承诺,但对于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潘仍然表达了谨慎的担忧,因为“农保政策的变化和矛盾,导致了农民对社保承诺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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