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做在“法”字上
2007-05-14沈栖
沈 栖
较之《人民日报》“大地”、《文汇报》“笔会”等“大牌”副刊,《上海法治报》的副刊“法治随笔”委实是“小字辈”。然而,在各地法制专业报辟有固定的副刊,并不多见,况且“法治随笔”刊出的文章常被《杂文选刊》、《杂文月刊》、《读者》、《每周文摘》、《文摘报》等转载,这在同行中更是为鲜。
《上海法治报》前身为《上海法制报》,创刊于1985年。草创时期,每周一期的四版小报,副刊“芳草地”便占有一席之地。“芳草地”的“杂谈”栏目偶有杂文界名家佳作亮相。随着报业发展,版面扩大,迄今已是每周五期、每期十六版。专版栏目多有变化,但副刊始终存在,且增至每周二至三期。副刊的分量日渐重,比重日趋大,已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进入新世纪时,报名易为《上海法治报》,全面改版,“芳草地”更名为“法治随笔”。自从我接盘副刊后,首先着力改变副刊光是“政法人士谈政法事——自家文章自家看”的狭窄生存空间的状态,突破副刊只写“政法事”的畛域,明示办刊宗旨:从法制的视角观察和分析社会问题,并以随笔的形式诉诸文字。由此作者群和读者群都发生了质变,“法治随笔”副刊不再是“政法界”创作的自留地,而是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培育的百花园。“法治随笔”的栏目全面更新,突出内容的思辨性和形式的多样性。
作为法制专业报的副刊,文章自然做在“法”字上。“法”的内容很实在、很具体,诸如:法制建设的滞后现象,现实生活诸多与法不相符合的典型事例,表现形式不一的司法腐败问题,中外法制的比较,法与道德的关系,现代公民的法制观念,国计民生亟待立法的吁呼,家庭婚姻等社会领域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如何用随笔等文艺作品的形式而不是案例报道或论文的形式予以关注和诠释,成为本报副刊生存的理由,并为之拓展提供了用武之地,像“法治随笔”那样每期都集中刊出谈“法”论理的文章,这在其他类型的专业报或综合类的报纸的副刊都是不可企及的,它成了我们的优势和强项。
从宽泛的意义上说,“法治随笔”刊出的文章大多是杂文(当然质量不一)。“法”是硬性的,但我们要求的文章不可写得硬梆梆的,相反,主张形式上的多样性,诸如寓言故事、动物对话、域外珍闻、絮语短章、书信等。而内容的思辨性则可以从“法治随笔”开设的栏目窥其一斑:“并非闲话”、“世象纵论”、“文坛走笔”、“史海一勺”、“零思碎想”、“随感录”等。每期领衔的“名家茶座”更是“法治随笔”的亮点,鄢烈山、何满子、朱铁志、邓伟志、徐迅雷、王乾荣、鲍尔吉·原野、毛志成等杂文界宿将都是“名家茶座”的常客,他们的杂文名篇颇为抢眼,当为“法治随笔”添彩增辉。
常言道:生活中处处有法,以自己的生活感受和理性感悟来谈法,无论名家还是平民都有同等的话语权。只要言之有理,我们都将一视同仁,都有面世的机会。近年来,“法治随笔”每月都有上百篇的自由来稿。虽说作者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作为编辑,我则有一定的选稿标准。我优先择发下列几方面的稿件:一、说真话,虽然不一定全是真理,但不屑装腔作势和矫情造作之文;二、不惮深刻的片面,它总比四平八稳的公允之论更为引人深思;三、并不一定要有结论,不求把话说满说全说尽,给读者留些思索的余地;四、唱反调,只要有理有据有节,异端是一种多元文化的体现。
作为园丁,我将一如既往地精心培育“法治随笔”这一“芳草地”,也借《杂文选刊》给我的这次机会,力邀杂文界同仁光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