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盐引”
2007-04-28缥缈
缥 缈
“盐引”本是封建政权的财源,但而当政者“上下挥霍无度,便掠之于民;民变在即,既掠之于商。”
盐引”又称“盐钞”,是宋代的取盐凭证,“引”是指有价证券,还可以作为“代币”流通。据《宋史·通货志》,“盐引每张,领盐116.5斤,价6贯。”
“盐引”的由来
事实上,盐引是历史最为悠久的“复杂货币”,它一身兼具“债”与“仓单”的所有性质与相关的“交易”特征。盐引有价,因为盐业的买卖与运输,都不能没有盐引。盐引的用法关键在于如果商户合法贩盐,就必须先向官府购得盐引。每“引”一号,分前后两卷,盖印后从中间分成两份,后卷给商人的,称为“引纸”;前卷存根称为“引根”。
盐业专卖是垄断经营,这种做法始于春秋时的齐国,始作俑者是管仲。但到秦朝和西汉初年,盐业专卖实际上是废除了。汉武帝于元狩四年起在全国实行盐业官卖制度。产盐的郡县,官府设置盐官,成品盐由政府定价收购。
唐肃宗宝应六年,盐业进行了“改革”,政府把生产和零售权都交给商人,政府只控制批发这一环节。宋代之后又逐渐形成了“盐引制”,即商人花钱购买盐引。到了明代,由于边关缺粮,执行“开中法--盐引代币”:盐商们需要送运粮食到边关,再从各个封疆大吏的手中换取他们手中的盐引。事实上,不同朝代“盐引”的“引法”并不完全相同,由此形成了财富的集中或者分散。
按明代的“纲盐制”:持有盐引的商人按地区分为10个纲,每纲盐引为20万引,每引折盐300斤,或银六钱四厘,称为“窝本”,另税银三两,公使(运输)银三两。以“圣德超千古,皇风廓九围”命名,未入纲者,无权经营盐业。《明史·盐政议》指出,当时的盐业内资本非常集中,“在广陵者不啻三千万两,每年子息可生九百万两。”这还不算“私盐”的交易额。
要知道,明王朝每年全国的税收总额平均不过“一千万两”。盐引“一本万利”的重要作用可见一斑。
盐引“超发”,酿成巨案
到了清代,盐引的地位变得更加重要。乾隆六次下江南,接见过当时的“八大盐商”,仅在扬州一地,徽州盐商的资本就相当于当时国库存银的一大半。盐商为什么如此有钱?并不是因为他们垄断着全国的盐业市场,而是由于盐引的存在。
据《清朝野史大观》:“乾嘉间,扬州盐商豪侈甲天下,百万以下者,谓之小商”,百万家产还是“小商”。乾隆三十年,乾隆皇帝南巡至扬州,扬州盐商花几十万两白银为他修建行宫,又修葺大虹园(今称瘦西湖),供其玩赏。一日乾隆游湖,曾对“边上的人”感叹:“盐商之财力伟哉!”(《高宗南巡遗事五则》)
可惜的是,时间仅仅过了3年,即乾隆三十三年,新任“盐政”查账,发现在他之前的二十年里,“盐政”的宫吏们私自“超发”盐引,从中克扣、提留“引银”竟达一千多万两。乾隆大怒,许多官吏和徽州大盐商都被抓捕至北京问罪,其中包括纪晓岚等知名“要员”(纪因此受到牵连,而被发配新疆)。这就是著名的“两淮盐引案”。
“两淮盐引案”为“纲盐盐引”的没落埋下了伏笔,但真正的改革是在70年以后,即清道光十二年,清政府为了消除盐业“引商”们的暴利进而改革《盐法》,改“纲盐制”为“票盐制”,对持有盐引“窝本”的庄家与大户课以“重税”,新式盐引被称为“盐票”,价格随行就市,以此打破盐业的垄断与专营。
票盐制的利害之处并不是取消了盐引和引商对盐引的垄断,而是取消了行盐地界,即“引岸”(也称“赴岸”)限制,“招贩行票,在局纳课,买盐领票,直运赴岸,较商运简捷。不论资本多寡,皆可量力运行,去来自便”。
票盐制虽然保留了各种盐引的手续,如“行盐”等等旧规,但盐票可以“越界竞争”,“官督商销” (《清史稿·食货志》),该政策实行以后,盐价“暴跌”,“楚西各岸,盐价骤贱,民众为之欢声雷动。”显见的效果是“打压盐价”,作为“庄家”的大户盐商纷纷“崩盘”。
当时各种著作之中都曾记载过此次“盐改”的台前幕后——“上下挥霍无度,便掠之于民;民变在即,既掠之于商”(梁启超:《淮盐平议》)、“由是群(盐)商大困”、“盐商顿变贫户”。
盐商们交不起朝廷规定的重税,又没生意可做,于是家产被“抄”;屋舍园林,一律“罚没”;家族子孙,流离失所,甚至外出乞讨。“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红楼梦》语),正是当时十分真实的写照。
“盐帮”的变迁
事实上,由于盐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生产、运输、流通过程管理并不复杂,所以盐引本是一种“隐性国债”。道光“自毁长城”,“盐改”的结果最终导致了官盐的没落,此后“代之而起”的是私盐与盐帮的兴盛。
由于盐商不等于官商,但盐商手中的盐票,出路却成了一个大问题,一个变通后的思路就是,盐票中最重要的功能主要是“通关”的功能,这令盐引逐渐“转”为民间帮会也可以任意签发的,从而是更低成本的“路引”——道咸盐改,指使库银与财政几近枯竭,政治动摇,“两淮私盐大盛”,一直隐藏着这一从来不曾见之于文字的历史事实。
到了光绪一朝,盐业基本上已经不能算是“商业”,几乎完全“黑社会化”,谁手上有“枪杆子”,谁出可以“出单”,谁可以“出单”,谁就有了“花不完的钱”。
我们今天从相关历史记载中所看到的“纲改票”的真相,与真实的“纲改票”,在内容方面其实相距甚远。在中国商帮的历史上,能在残酷斗争中活下来,而且能够“击垮对手”的组织,往往都不是一般的商业组织,而是金融组织,或是大大小小的“黑社会组织”。各大“盐号”里的“盐枭”,多是江湖帮会的“长老”,属于青帮洪门;地方军阀,时有参与;帮众(相当于企业员工)则是“小喽”,他们“形似乞丐”,行走江湖,凭着盐票寻租,由此“实力”大增。
“得盐利者得天下”
盐票的毁灭还有一个因素,就是进口的私盐逐渐进入市场,于是风行数千年的盐政终于走向末路穷途。
传统的私盐只有两种含义:一种是“不纳任何饷课,逃避所有掣查”的产地盐;另一种即所谓“越界私盐”,也就是不按官方的指定地点(称“岸”)进出到异地市场所销售的盐。
事实上,数千年来,早自官家实行“盐业专卖”的那一刻起私盐就出现了。历朝历代,概莫能外。虽然官府“三令五申”,禁止私盐,违者罪至极刑,仍难以解决。但真正令官盐全线“瓦解”的最终还是因为盐价大跌,官盐无利可图,私盐有利可图。
用现代人的眼光来分析,其实清政权的衰落,恰恰是由于“盐改”亏空了“中央财政”,正所谓“得盐利者得天下”;“杀鸡取卵,非不得卵,明年无卵;竭泽而渔,非不得鱼,明年无鱼”。
两淮盐业,特别是盐引和盐票,本是封建政权最重要的“财政来源”,没有盐引,清政权就“无钱可用”,坐吃山空,赤字累累,债台高筑,那么距离垮台也就为时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