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哲学与美学的生态人本主义思想
2007-03-11申扶民
[摘要]从生态哲学的角度来看,康德哲学与美学的主体性体现了一种深刻的生态人本主义思想,与近代以来工具理性所强调的功利主体性及所表现的功利主义思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康德哲学与美学立足于目的论,通过实践理性的道德自律,在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建立起一种非功利的自由和谐关系,从而表明了人是自然的终极目的。
[关键词]康德哲学;康德美学;生态人本主义思想
[作者简介]申扶民,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博士,广西南宁530006
[中图分类号]B51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434(2007)11-0010-05
一、康德哲学的历史背景
工业革命拉开了人类近代历史的帷幕,开创了人类历史的新篇章。首先,在人类的物质生产领域内,机械化的大规模生产方式取代了过去零散的手工劳作方式,其结果是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自然是物质财富的根源,凭借机械化生产,人类完成了对自然的“祛魅”,自然的神秘面纱不复存在。此前人类对自然的敬畏转变为前者对后者的利用,自然成为人类纯粹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其次,在人类的精神生产领域内,正是在对自然的对象化物质实践活动基础上,人类的思想也在发生一次新的革命,革命的最终成果就是近代社会人类主体性的崛起与确立。
工业革命背景下的人类主体性是建立在工具理性基础之上的。人类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其思维方式,机械化的生产方式使人类对自身与自然产生了较之以往完全不同的看法。这就是近代社会启蒙思想的一个重要维度。前工业革命时期,人认为自己与他人以及与自然之间是相濡以沫的有机整体。而现在,这个有机整体分崩离析了。
首先,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层面上,个人变成了孤立的原子主体,彼此之间形同陌路。即便表面上还维持着一层温存脉脉的虚假人情味,骨子里却是赤裸裸的物质利害关系。对于每一个自我来说,他人只不过是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和手段,而非自身就是目的。拉美特利的“人是机器”的观点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既然人被当作机器看待,那么就无生命情感可言,因而可以任意处置,作为纯粹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加以利用。人人相互视彼此为机器,由此构成的“机器社会”就不可能具有健康的社会生态,在功利主体性至上的主宰下,人异化为工具层面上的机器。
其次,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层面上,自然被视为纯粹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对象化活动成为联结二者的唯一中介,人是抽身于自然之外的活动主体,自然则是对象化活动的客体。在培根“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下,藏匿着人们对知识的工具理性的理解,“知识的真正目的、范围和职责,并不在于任何貌似有理的、令人愉悦的、充满敬畏的和让人钦慕的言论,或某些能够带来启发的论证,而是在于实践和劳动,在于对人类从未揭示过的特殊事物的发现,以此更好地服务和造福于人类生活”。人们认知自然的唯一目的就是满足自身的功利欲望。然而,人类欲望的无穷同自然资源的有限之间存在着难以消弭的矛盾,人类物质财富的繁荣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自然生态环境的衰败为代价的。尽管工业革命使人类的本质力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人类因此而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自然的束缚,然而,人类“每一种彻底粉碎自然奴役的尝试都只会在打破自然的过程中,更深地陷入到自然的束缚之中”。在工具理性驱使下的人类正是在无视自然规律、对自然不断强取豪夺的过程当中逐渐异化的,失却了人之为人的自由本质,沦为自然欲望的囚徒。
二、康德哲学的生态人本主义意旨
康德哲学正是在上述历史背景之下出现的。对于康德来说,当时人们对理性至上的信奉以及对功利欲望的狂热是他所面临的两个最重要的问题。康德哲学的出发点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正如康德自己所说的,休谟将他从理性主义的独断论迷梦中唤醒过来,卢梭使他从对理性进步的狂热中清醒过来。
尽管康德是一个坚定的理性主义者和启蒙主义者,却非片面极端的而是辩证中肯的。诚然,人类现代社会的许多思想都可以追根溯源到康德那里,就如福柯所说的那样,康德的《什么是启蒙》一文是“现代性态度的纲领”。这个纲领的一个核心思想就是人类通过对自身的启蒙而确立自身的主体性。人们对主体性以及主客二分的诟病,将之推诿于康德,是失之偏颇的。事实上,无论是人类相对于自然客体性的主体性,还是以人为本的人类中心主义,都绝非人类自身的一厢情愿,而是自然和人类历史演化的必然结果。正如康德在“目的论判断力批判”中所说的,自然的演进过程看似毫无目的,充满了偶然性,但其最终的结果却又是必然的,即人是自然演进的终极目的。康德提出了“人为自然立法”的认识论命题,它所反映的主体性哲学就是人们通常所谓的“哥白尼式的革命”。然而,这场革命并不如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是理性至上的胜利。恰恰相反,这场革命的重大意义非但不是理性王国疆域的拓展,而是其领地的收缩。也就是说,人的理性之所以不是万能的,是因为人本质上是一种有限的存在物。在康德看来,人的理性既不是无所不能的,也不是完全无能的。因此,这就得给理性划定一个界限。在对世界的认识方面,理性所能认识的是现象界,所不能认识的是物自体。就此而论,康德的辩证思维方式将其同很多启蒙主义者区别开来,使他不可能走上工具理性的道路。
实际上,康德对以工具理性为核心的科学对人的异化是早有警醒的,如果一个人是“科学利己主义者,而他则需要再长一只眼,以便能够从他人的角度来看事物。这是使科学人道化的基础,即科学的人性基础……第二只眼睛就是人类理性的自我意识,缺少它,我们就不会有衡量我们知识水平的尺度”。正是在对唯科学主义的批判基础上,康德建立起了自己的道德哲学,解决人何以为人的问题,这就是他所提出的“人为自己立法”的命题。康德“从此永远抛弃了启蒙主义者以知识渊博自居和崇信科学万能的那种目空一切的学者习气。知识的价值取决于道德价值。他想献身的那门科学乃是人的科学。从此以后人的问题成了康德哲学探索的中心”。与对科学理性所持的保留态度相反,康德将人的道德理性推向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在他看来,人若想获得真正的自由,必须无条件地在道德律之下进行自律,超越一切感性欲望的束缚。一个人不可能在沉迷于感官欲望的同时还能获得自由,反之亦然。建立在根本自由基础上的道德主体性,才是康德主体性哲学的本质所在。正是这种非功利的道德主体性使康德哲学在两个方面成为了一种生态人本主义哲学。
首先,在人与人的关系层面上,康德认为每个人自身就是目的,而非达到功利目标的工具和手段,“人虽然是够不神圣的了,但在其个人中的人性对人来说却必然是神圣的。在全部造物中,人们所想要的和能够支配的一切也都只能作为手段来运用;只有人及连同人在内的所有的有理性的造物才
是自在的目的本身。因为他凭借其自由的自律而是那本身神圣的道德律的主体”。人之所以必须被当作目的而非工具,其原因就在于,尽管人由于具有动物性的一面而是凡俗的,而人同时因为具有超越性的人性却又是神圣的。人性的神圣性就在于人作为道德主体,能通过自身的道德自律而超越感性欲望的束缚,从而获得超功利的自由。既然人人如此,一个人就不仅将自己看作神圣和自由的,而且会推己及人,将他人同自己等量齐观。否则,一个人在亵渎和禁锢了他人的人格与自由的同时,实际上也丧失了自身的人格与自由。康德把每个人当作目的的人人平等的人本主义,彰显了作为个人的人的自由价值。个人的自由既不是上帝赋予的,也不是他人施舍的,而是个人为自己立法而获取的。只有把每个人看作目的,并且人人都享有自由的社会,才是一个和谐的生态社会。
其次,在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层面上,虽然“人为自然立法”,但主要是就认识论而言的,而不是人作为实践活动的主体,完全无视自然自身的规律,随心所欲地对自然为所欲为。尽管康德并不排除将自然作为手段以服务于人的目的,因为人才是唯一的终极目的,然而,康德将自然作为手段同工具理性主义者将自然作为手段是大不一样的。前者是以道德律为前提,以人的自由为目的来看待自然;后者则以功利主义为前提,以人的欲望最大化实现为目的来看待自然。因此,人与自然关系的两种不同模式必然导致两种不同结果。前者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力图超越感性欲望的满足,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自然,维持了生态平衡。而后者为了功利欲望的最大化满足而置自然规律于不顾,因而最大程度地攫取自然,破坏了生态平衡。生态哲学本质上是一种生态人本主义哲学,它的核心思想就是关注如何将人从物欲异化的囚笼中解救出来,恢复人的自由本真面目。就康德对自然的看法而言,康德哲学具有生态人本主义的特点。在第三批判的“目的论判断力批判”中,康德是把人作为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和自然的一个演进环节来看待的。在康德眼中,自然是有机的,因此,“一个有机物不只是机器:因为机器只有运动力;而有机物则在自身中具有形成力”,“自然毋宁说是自组织的,并且是在它的有机产物的每个物种中自组织的”。既然自然是有机的和自组织的,那么,即便人类作为有理性的存在物区别于无理性的自然,也不能对自然的生命规律熟视无睹,将其看作无生命的机器。因为就整个宇宙芸芸众生的生命流转来说,人类在客观规律的意义上并没有睥睨万物、唯“人”独尊的任何资格与理由。在宇宙生命的大系统中,“一个有机的自然产物是这样的,在其中一切都是目的而交互地也是手段。在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白费的,无目的的,或是要归之于某种盲目的自然机械作用的”。因此,就人类作为生命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言,人类只是自然生生不息、向前演进的生命链上的一个普通环节而已,各种生命相互依存,互为手段和目的。康德自然哲学的生命有机整体观,折射了生态哲学的基本思想,批判了人类理性唯我独尊的狂妄。但是,康德并没有停留在以纯粹的自然科学的眼光来审视人与自然关系的层面上,否则,就难以解释自然演进无目的的偶然性何以导致合目的性的人类最终目的的必然性。人作为终极目的,在康德看来,是由于人作为道德自律的主体,能够摆脱自然感性欲望的束缚,在超感性的精神层面上免受自然律他律的羁绊,从而获得自由。因此,人相对于自然的自由的本质就在于人具有超感官的能力,即使作为感性的自然存在者,也能够无条件地独立于自然条件。这样,人在某种程度上就能够超脱于自然之外,以一种非功利的态度来看待自然,“我们可以看成自然界为了我们而拥有的一种恩惠是,它除了有用的东西之外还如此丰盛地施予美和魅力,因此我们才能够热爱大自然,而且能因为它的无限广大而以敬重来看待它,并在这种观赏中自己也感到自己高尚起来:就像自然界本来就完全是在这种意图中来搭建并装饰起自己壮丽的舞台一样”。自然的合目的性的必然结果不仅在于自然对于人的不可或缺的实用价值,而且还在于其促进人超越感官欲望而获得自由的审美价值。正是在此意义上,康德哲学就是一种力图克服人与自然双重异化的生态人本主义哲学。
三、康德美学的生态人本主义蕴涵
在康德的三大批判里面,《判断力批判》通常被称之为“第三批判”,这不仅仅是由于写作时间先后顺序的原故,更重要的是因为康德批判哲学的原先构想只有第一和第二批判,只是写完之后才发现缺了一块,即自然与自由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无法实现从前者到后者的过渡,因此必须在二者之间搭建一座桥梁,第三批判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得以产生的。康德批判哲学的核心就是人的自由问题,它贯穿三大批判的始终。首先,第一批判提出了人的先验自由的命题。其次,第二批判提出了实践自由的命题。最后,由于无论先验自由还是实践自由,都是超越感性层面的,并不能证明人在感性现实生活中能够实现自由,即实现从自然的人到自由的人的过渡。第三批判从自然的合目的性出发,证明了通过审美活动,人是可以实现自由的。因此,康德美学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艺术哲学,而是直接诘问人何以为人的“人学”。由于人在审美活动中对审美对象采取一种非功利欲望的审美观照,这与生态哲学对对象的非功利自由观照在思想上是一脉相通的。就此而言,康德美学的生态蕴涵显而易见。
在“美的分析论”里,康德通过对鉴赏判断四个契机的分析,界定了美的内涵,它与生态思想的本质具有同构性。
首先,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从质的方面来看,美的无利害非功利性同生态思想的非功利性是一致的。根据康德人的两重性的观点,尤其是人性根本恶的观点,人的本然状态是趋向于满足自身的感官本能欲望。在此状态下,人是趋利避祸、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在康德看来,人的这种自然本性与动物相比并无二致,人由于受制于自然本能的他律,因而是不自由的。然而,人性的另一面,即康德所谓的自在之物的一面,却有可能使人从作为有限物理时空内的现象存在物当中脱身而出,成为超越感性束缚的自由存在物。这就是人为自己立法,通过道德自律而获取自由,这也是康德的先验自由与实践自由所反复强调的,同时也是生态自由思想的主旨所在。在鉴赏判断活动中,审美对象给审美主体以愉悦。康德认为,审美愉悦区别于其他愉悦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它是不带任何利害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并不必然是审美的,它可以是感官快适的或道德善的,后两者所产生的愉悦是同利害相关的。通过对这三种愉悦的比较,康德认为快适和善同人的欲求能力有关,而“惟有对美的鉴赏的愉悦才是一种无利害的和自由的愉悦;因为没有任何利害,既没有感官的利害也没有理性的利害来对赞许加以强迫”。鉴赏判断不以利害为目的,不仅使审美主体,而且使审美对象成为自由的,自由是双向生成的。
其次,就量的方面而言,即鉴赏判断的主观普
遍性与生态思想的推己及人观形成了同构。生态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己所“不欲”,也要施与他人。也就是说,尽管一个人对对象的非功利欲望态度是主观的,但他也有权对他人提出同样的要求,因为只有人人如此,才能维持和保护生态平衡,也才能保证人自身的自由。这同康德自由理论所强调的个体自由所具有的推己及人的普遍性虽异曲而同工。在鉴赏判断活动中,审美主体对美的体验虽然是个人主观性的,但他有权要求所有其他人的赞同,从而形成了审美活动的主观普遍性。美之所以能作为一个普遍愉悦的客体而存在,是因为审美个体“意识到对它的愉悦在他自己是没有任何利害的,他对这个东西就只能作这样的评判,即它必定包含一个使每个人都愉悦的根据”。这个根据就是审美主体在体验审美对象的愉悦时所感到的无利害的纯粹自由。因此,美的主观普遍性与生态思想的主观普遍性是一致的。
再次,在关系的层面上,鉴赏判断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与生态思想的交互关系是同构的。生态视野中的主客体之间不是一种二元的对立关系,而是一种相互为用的既是目的又是手段的双向往返的互动关系。因此,即使在人与自然的交互关系中人是最终目的,二者在生命系统当中的生态位却是平等的,如果人类只顾一己私利而肆无忌惮地侵犯自然的生态权利,就会导致“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生态多米诺效应,在劫难逃的生态灾难中最后倒下的就是人自身。如果要达到终极目的的自由,人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克制自身的功利欲望,以一种非功利的态度对待自然。只有这样,人才是自然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演进的最后目的。在鉴赏判断中,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的审美观照,并没有预先设定一个目的,只是一种无目的的静观,不过,这种无目的的前提却能导致合目的性的必然结果。在康德看来,这种合目的性只关乎形式而不关乎内容,是纯粹形式的合目的性。由于它不以目的关系的质料为基础,摆脱了功利内容的束缚,因此,审美主体在与审美客体的关系中是自由的,二者的关系就是一种自由的交互关系。
最后,在模态方面,鉴赏判断愉悦的必然性与生态道德的义务形成同构。生态道德在本质上有如康德的道德自由,它“不仅在于摆脱感性束缚而独立(消极自由),而且在于自己立法,这种立法的形式就是道德律”。因此,生态道德意义上的自由不是单纯被动地摆脱感性束缚,而是人主动地为自己立法,并且身体力行地践行道德律。生态道德是人获取自由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具有无条件的必然性。当然,它不是自然的必然性,而是自由的必然性。在鉴赏判断活动中,审美愉悦不仅具有个别的必然性,而且具有普遍的必然性,它对所有的审美主体具有一致的必然性。审美愉悦的普遍主观必然性之所以能够建立起来,是由于它以人在审美活动中无利害的共通感为基础,因摆脱了私人情感的分歧而具有共同自由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如同义务,对所有人具有普遍有效性。
在“美的分析论”当中,康德还就“自由美”和“依附美”作了区分。在他看来,自由美因为不以对象的概念为前提,所以是一种独立存在的美;而依存美由于以对象的概念完善性为前提,因而是从属于某种目的概念的客体。以此作为划分美的尺度,康德认为大多数的自然美属于自由美,大部分的艺术美则属于依存美。康德的如此划分决非偶然,也非先验,而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和哲学背景。近代以降,人类确立了自身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人类作为主体对客体自然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是在人类改造和征服自然的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因此,人类凭借工业革命所获取的主体性本质上是一种以满足人类感官欲望为目的的功利主体性。毋庸讳言,正是在功利主体性的驱动下,人类文明才达到了所有以往文明难以企及的高度,这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剧增,而且也是人类心智的大启蒙。这样才能在更深的层面上理解为何大多数的启蒙主义者如此坚定对功利主体性的信仰。因此,毫不奇怪,当时主流的自然观就是功利主义的。持这种观点的哲学家也不乏其人。即使以审美的眼光来看待自然,也是出于道德功利主义的考虑。事实上,无论是德国的沃尔夫学派,还是英国的柏克等人,他们都将自然美的价值定位于道德功利主义的基础之上。在康德看来,这还是一种功利主义的自然观,人类因此也不能摆脱欲望的束缚而获得自由。正是由于自然在其实用价值或美的方面引起了人类的功利主义欲望,这不仅导致了生态平衡的破坏,而且人类自身也因异化而失去自由。有鉴于此,康德认为只有对自然进行无利害关系的纯粹形式的审美观照,人才能获取自由。
在自然美与艺术美孰优孰劣的比较上,康德明显受到了卢梭的影响。在卢梭眼里,艺术非但不能促进反而禁锢了人的自由,并最终导致了人类社会的不平等和异化。卢梭因此而提出了“回到自然”的口号,只有摆脱了对自然的对象化欲望并与之相亲和,人才回到了自身。正是在此意义上,康德认为自然美高于艺术美。具而言之,康德之所以如此褒扬自然美而贬抑艺术美,是因为前者相对于后者更能体现人类自由意志的自律。康德的观点是:“自然当中的美与崇高具有道德意义,因为它们表现了我们自身实践理性的自律,前者通过象征,而后者更多的是直接诉诸人的情感。相反,必须小心对待美的艺术,这不仅是由于它更容易激起我们的欲望而非自律意志,而且是由于其意图特征的结构剥夺了它表现我们自律的资格。”因此,在康德看来,艺术美由于同人的功利欲望有关而无法实现人的自由,只有对自然美的审美观照才能通向自由之路。自然美才更切中康德“美是道德的象征”这一命题。它不仅是一个美学命题,更是康德哲学的核心命题,即自由的命题。康德自由理论的本质就是一种道德自由。只有在道德律的自律下,人才能获取自由。正是由于美尤其是自然美同生态哲学的自然观是同构的,康德美学就具有了一层生态人本主义思想的内涵。
康德的“美的分析论”,从根本上界定了美的自由本质。生态哲学的深层内涵也是对人类生存状态的终极关怀,即人能在多大程度上超越功利欲望的束缚而获得自由。在自由这个层面上,康德美学与生态哲学是声息相通的。
四、结语
启蒙的真正要义,在康德看来,就在于人类勇于运用自身的理性摆脱加诸于自身的不成熟状态。就此而言,在如何正确处理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长久以来人类实际上处于一种沉溺于功利欲望的蒙蔽状态之中。人类只有以生态理性取代功利理性,才能从遮蔽的状态中解蔽出来,自由之门才会向人类开启。康德哲学与美学的意义就在于为人类指明了这样一条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