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闭会期间代表提议案值得提倡
2006-12-29王登高
人大研究 2006年3期
据报载,为了让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其作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人大代表将不受时间限制,在人大闭会期间也可提出议案。此举一出,深受人大代表及群众的欢迎。
提议案,包括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方式。但是,长期以来,人大代表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只能在每年年初的人代会上提出来,闭会后,因缺乏制度上的安排,没有机会再提。这期间,人大代表有好的或需要及时解决问题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只能放在一边,代表因此不能为老百姓充分代言,这样势必影响了代表履行职务和代表作用的发挥。这时,如果有重大问题需要及时解决的议案,不能及时反映、得到解决,还会影响地方的稳定和事业发展。
有人说,人大闭会期间代表难以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因为法律规定闭会期间代表可提建议等,而对议案不明确。但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恐怕是我们长期以来人大代表意识薄弱、对人大代表履职及作用的认识不够。由于此种原因,导致了我们人大代表工作长期禁锢在一个模式里去开展,人大代表履行职务也被限定在一个框框里面;有的地方还存在很大的盲目性,总认为现在人大代表工作做得很不错了,再创新发展很难;甚至有的地方对人大代表履职存在偏见,生怕代表讲多了话,提多了意见,叫别人不好办。如此认识和态度,人大代表又怎么能履好职、发挥好作用呢?
其实,人大代表履行其职务和发挥其作用既应在人大会内,又应在会外,从某种程度上讲,重要的是在会外。一年一次人代会,就那么三五天的时间,闭会之后,代表们往往再无作为,诚如人们说的“代表代表,会完就了。”
人大闭会期间,让人大代表一年四季都可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人大工作来讲,既是与时俱进,又是开拓创新,有利于更好地让人大代表履行好职务,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推进工作的开展;对于人大代表而言,既增加了他们履职的意识,又增添了压力,促使他们加强同选民的联系,在调查研究上下工夫;对那些平时亟待解决的问题,及时反映上去,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应当说,这是人大工作及人大代表所期望的。要使人大闭会期间代表也能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必须创新做法。各级人大需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范性程序加以保证,切实让人大代表在履行其职务上有一番作为。
(作者单位:湖北省来凤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