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等
2006-12-29真十
上海文学 2006年12期
一月三日黄昏,鲁生带着一帮人走在河镇的石板路上,他们的双手揣在上衣口袋里,严冬里,他们是仿佛一阵在缓慢移动的旋风。
他们在离目的地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这时,张林已经在一座夕阳下的院门外守候了。
“我知道你迟早会来,所以我这两天都在这里等你。”张林平静地说。
“我本来已经都不想来了,可我最后还是来了,我让你过了半年的好日子。”
鲁生一边说话,一边用自己左手搓右手,仿佛是一把生锈的刀在石头上打磨。
这时,一辆东风大卡车缓慢地开了过来,它在鲁生旁边安稳地停了下来,鲁生用手指在车子蓝色的外壳上“当、当”地敲了两下,随后他被寒风吹得发红的脸露出了微笑,他觉得这辆卡车就像坦克一样牢靠。
三十六岁的张林是在一个满天星斗的夏夜回到河镇的。他二十六岁的时候,在一个寒冬夜晚离开了河镇,那晚的天空随着他的远走飘下了雪,一个女人在月下为他守望了很久。这之间的十年时光就仿佛一只带刀的画笔,在张林的身上、脸上画下了各种颜色,又按着斑斓的颜色刻下了深浅的痕迹。
张林潜伏在一个单身女人的家里,女人的外表就和她的房子一样荒凉,房顶的瓦上长出了草,房子的红砖墙布满了坑,而这个容颜已衰的女人便是张林的老婆,王霞。
“我一会看不见你,就不敢认你了,你变化太大了,好像矮了一大截。”
“我也感觉到了,我在回来之前照了一下镜子,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张林对着怀里的女人说。对于自己样子的巨大变化,张林在后来给出了这样一条解释。在这十年里,他日日夜夜都在被同一个梦魇袭扰着,他想着有一把神奇的刀能把自己的脸砍去半截,让所有的人都不再能认识他,然后他便可以不再流浪,回到家里。由于这样想法长期地侵蚀着他的精神,所以便影响了他身体的生长,当他在十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时,他觉得已经到了该回家的时候了。
“你整天躲在家里也不是办法,鲁生迟早会发现的。”王霞说。
“他不会发现的。”张林自信地回答。
三十六岁的张林在阳光下看起来起码要再老上十岁,他现在拥有了正常生长下四十六岁时的样子。于是,他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四十六岁的张林。
回到河镇一个星期后,张林便离开了那所旧房子以及房子中的女人,他把自己的身体安置在一家旅店的客房里。旅店的老板在十年前,几乎每天都和张林在赌场里形影不离,但他现在却没有认出张林,这更加重了张林的自信。
张林再次穿梭于河镇的街道中时,他有了一个新名字,他为了把以前的名字忘掉,就把现在的名字整天挂在嘴边,“我是李森啊!”张林这样对别人说。
很快,张林便离开了旅店,他依靠他在河镇的新朋友们,租下了一间小门面,开起了一家货物齐全的小卖部,小卖部的位置离王霞的房子仅百米之遥。这是他早已打算好的计划,现在他只是在按部就班地完成。
张林每天都站在一堆商品之中,他微笑着那张满是沟壑的脸,仿佛自己也是一件对外售卖的商品。河镇的女人外出买东西的时候,总爱带个孩子,孩子们就像长在她们屁股后面的尾巴,一会也安稳不下来,张林便用他廉价但实用的糖果收买了这些孩子,又用免费的名义收买了这些女人。于是,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李森这个名字便在河镇家喻户晓了。
一个瓢泼大雨的中午,从天而泻的雨水冲刷着河镇空荡荡的街道,王霞在层层叠叠的雨中探出了脑袋,当她意识到街上除了雨水还是雨水之后,她便迅速地跑上了街。
王霞第一次只在张林的小卖部中停留了二十秒中,她用了十秒钟拿了一瓶醋,又用了十秒钟叫醒了正在打盹的张林,之后她便又如一滴雨水般融入了屋外的雨帐之中。
这场夏雨把河镇的街道冲刷得异常干净,那些古老的石头仿佛获得了新生而变得闪闪发光,王霞开始习惯性地往张林的小卖部跑了,她每次来的时候都把头发盘起,并喷上香喷喷的发胶,她走路的时候昂首挺胸,脚步轻盈,她荒凉的身体仿佛那些石头般获得了新生。
“李森啊,你觉得每天来买东西的那个王霞怎么样啊?”张林的一个新朋友这样问。
“哪个王霞啊?”张林笑呵呵地说。
“你就别装傻了吧,那女人每天都来和你眉来眼去的,当我们是瞎子么?”
“可我听说她有男人了。”
“什么男人,她男人早跑了,和死了没什么两样。”
“她男人好好跑什么东西?”张林笑呵呵地问。
“她男人啊?她男人十年前杀了人呗,不跑难道等着倒霉啊!”
张林的新朋友在镇上为他找了一个媒人,他决定光明正大地去娶老婆了。他在那所荒凉的房子外被王霞骂退了六次,第七次他便成功了,他称心如意地娶到了王霞。
“李森真是好福气,一来河镇就娶到了老婆,这王霞也不用给张林那个乌龟王八蛋守活寡了!”鲁生在李森的婚宴上说,而张林则在一边笑眯眯地连续点头,他似乎特别同意鲁生的观点。
“今天我真他妈的高兴,张林的女人终于给人占了!”鲁生又说,张林依然在一边微笑。
婚宴散后,张林便又搬回了王霞的房子,不过这所房子不再荒凉,房子上的草早已被铲去,墙也被重新粉刷了一次,从此王霞有了一个新男人,叫做李森。
“你怎么那么肯定没人能认出你来?”半夜王霞悄悄地问身边的张林。
“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别人怎么能认出来?”张林反问。
“纸总是包不住火的,我们能过多长时间的好日子呢?”
“过一天算一天,我欠鲁生的总得偿还,这是迟早的事情,我现在只是在拖延而已。”张林说。
在张林回到河镇后的那年冬天,天特别的冷,但阴霾的天空却迟迟不肯下雪,被棉花包裹的孩子们在街道上跑来跑去,似乎在发泄着对老天的不满。
一个集会后的黄昏,卖了一天东西的张林关上了小卖部的门,他悠闲地向自家的房子走去,一个尖细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张林……!”
张林下意识地回过了头,他看见了一个矮小的身影,张林认识那个孩子,他是鲁生的二儿子,鲁生老婆时常带他上街买东西,他每次总能在张林那里获得满满一口袋免费提供的糖果。
“是你爸爸叫你来的么?”张林走过去拍了拍孩子的头。
“是的。”
“你回去告诉他以后别叫你来了,我叫李森。”张林仿佛是在对自己的儿子说话,然后那个孩子便消失在了黄昏的暮霭中了,这次他的口袋空无一物。
张林在回到王霞身边后并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她,他依旧是像往常一样吃饭,洗脚,睡觉,仿佛黄昏的街道犹如一场他昨夜的梦。
“我今天从外边回来看见鲁生了,他在我们的院子外转悠来转悠去。”王霞说。
“我看见了他的二儿子,我还和他说了话。”张林说。
“他会不会是发现了?”
“没事的,他不可能发现。”
“你最近好像长高了,也长胖了。”王霞把脸靠在张林日渐丰润的脸颊边说。
“我也感觉到了,我前几天照镜子时感觉自己像以前一个熟人了。”
鲁生的二儿子穿过黄昏,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来到了他父亲的身边,他坐在鲁生面前的小板凳上,手里端着鲁生递给他的空碗。
“怎么样?”鲁生问。
“我只喊了一声,他就回头看我啦,还拍了拍我的头。”孩子自豪地回答到。
“你是怎么喊的?”
“张林……!”孩子又扯起了尖细的嗓子喊了起来,声音穿过门窗在河镇的上空飘荡,“他还让我告诉你,以后别让我再去找他了,他叫李森。”
“我知道了,你可以去吃饭了。”随后,孩子便如一阵烟般钻进了厨房。
这年冬天一直没有下雪,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张林带着满满一肚子食物躺到了一张椅子上,他想仔细看看太阳的模样,于是他眯起了双眼。
“张林,你越来越像张林了。”在一边做棉鞋的王霞说。
“我也感觉到了,我觉得我又长高了,长胖了。”
“你似乎回到了你二十六岁时的模样,简直像极了。”
“所以我迟早是会被认出来的。”张林平静地说。
“有没有什么办法呢?”王霞一脸悲伤地问到。
“没办法,这就是命,反正我们也过了半年好日子了。”
张林是在一月一日的黄昏再次看见鲁生的二儿子的,那孩子独自一人站在他小卖部门前叫了一声。
“张林……!”声音似乎比上次要响亮许多。
“我爸爸又叫我来了。”那孩子嬉皮笑脸地说道。
“你以后不会再来了,你回去告诉你爸爸让他自己来吧,他猜对了。”张林把那孩子拉在身边,仿佛是一个警察正在给一个迷路的孩子指路,随后他把孩子的口袋里装满了糖果。
一月一日最后的黄昏时刻,张林像往常一样把门关好,他穿过黄昏和一段石板路后回到家里,其间他遇见了鲁生以及他的二儿子,鲁生和他的儿子似乎都没看见他。
“明天开始你去小卖部卖东西吧,我就不去了。”张林在夜里对王霞说。
“十年前的今天,你把我儿子撞成了两截。”鲁生走到了张林面前,他似乎在对一个老朋友说话。
“我并不是故意的,我那天酒喝多了。”张林解释到。
“可你还是把我儿子给撞成了两截。”
“我在外面受了十年的苦,我老婆也守了十年活寡,你又有儿子了,我什么也没有。”张林说。
“这我知道,我已经让你们过了半年好日子了,你女人现在还在小卖部里打盹呢,她的脸色要比以前红润多了,她肯定怀上你的儿子了。”
“她没和我说她怀了孕。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张林抬起头盯着鲁生被寒风吹红的双眼问。
“我打算用同一种车也撞你一次,车我已经带来了。”鲁生朝着那辆东风大卡车努了努嘴。
“你准备让谁来开?”张林询问,他似乎已经默许了鲁生的这个提议。
“你把我大儿子撞死了,就让我的二儿子把你撞死吧。你觉得怎么样?”鲁生问。
“还是你自己来吧,他撞不死我。”张林说。
“那我喝点酒吧,那次你也喝了酒。”鲁生从怀里抽出了一小瓶二锅头,他像喝白开水一样把酒喝完了,然后他的脸呈现出一种紫红色,他脱去了厚厚的外套。
“你在路中间站好别动。”鲁生对着张林说。张林一步一步走到了路中间,他的棉袄在寒风中抖动,可他的身子却和路边的电线杆无异。
鲁生把手中的外套朝地下一仍,打开车门跳进了驾驶间。东风大卡车在凛冽的西北风中发出了狂躁的呼啸。卡车抖动了一阵突然往前冲去,像一头发疯的巨兽。张林木然站着,一动不动。眨眼的功夫,卡车已冲到张宁跟前。这时,只听见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卡车停下来,离张宁只有几寸的距离。张宁应声倒下,身体几乎贴着车轮。
鲁生打开车门下来,呆呆地看着躺在车轮边的张宁。
“你没撞到他,他没死!”有人在旁边大喊。
鲁生挥了挥手,在张宁屁股上用力踢了一脚,“不,他死了!我和他一笔勾销!”
鲁生把张宁拖到路边,自己上车重重关上车门,卡车呼啸而去,路边留下396e776a89f99dc8d2120a40ef1cde5e一群沉默的人。
张宁躺在地上,睁开眼睛,天光闪动,雪花飘落在他的脸上,很快地融化,他摸摸脸上的水珠,不知是雪水还是泪水……
铡
在一个悄无声息的夜里,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焦躁不安的气氛笼罩着我的身体。当我反复地尝试入睡都失败后,我决定去回忆一些事情。
那也是一个悄无声息的夜,它被深深地埋在我快乐的童年时光底下。在长时间的快乐回忆中,那个可怕的夜晚似乎也变得快乐起来了。我还记得几年前的一个冬天下午,我坐在一片明媚的阳光之中无所事事,气氛也如现在一般焦躁不安。之后,我也回想起了那个夜晚。等我把整件事都翻来覆去地想了一遍后,我开始有了一种想笑的欲望,我仿佛是读了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笑话。最后,我没有违背自己的欲望,眯着双眼“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每次回忆童年的结果,几乎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我得到了无数的笑脸。我真不知道我小的时候为什么那么喜欢笑,并且这些笑脸还在我后半生留下了后遗症,就是我现在很少再能拥有笑容了。
我记得施水死的那一刹那我也在笑,并且还岔了气。当时,我的那些伙伴都如惊弓之鸟慌乱而逃,我却还闭着眼瘫坐在他身上捶胸顿足,当我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后,我的笑容就机械地挂在嘴角不动了。那笑容是我现如今所有记忆中最奇怪的一次,因为那次我恐惧的泪水布满了我脸上的笑容,并且我的尿还湿透了我抖动的裤子和裤子下的土地。这一切都意味着我的那次笑容其实是极度痛苦的。
片刻后,我也跑了,我如一支箭般扎进了我家的院子里,并在我父亲的屁股后面嚎啕大哭起来。我把事情的经过断断续续地向父亲叙述了一遍,当我自己还没彻底弄明白是什么事前,我父亲已经开口说话了。
“你别站在那里扯淡了,快给我滚进屋子。你如果还想活从现在开始就给我待在家里别出去,别人问你什么,你也别吱声。”说完这些话后,他就把我锁进了屋子,我扒在门缝上看见他慌张地向院子外走去。这时,我已经逐渐地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
据我父亲后来回忆,那天他刚走到街上,就远远地看见了陈寡妇拎着施水的头颅在街上疯跑了。陈寡妇边跑边哭喊着,她的双手已经被鲜血染红,施水的头颅在陈寡妇的手中荡来荡去,仿佛是一个被她抓在手里的红色皮球。我父亲说,当陈寡妇从她身边经过时,他已经快要出现和我一样尿裤子的情况了,可当他闻到了浓浓的血腥味后,他又顿时忘记了恐惧,在街道边疯狂地呕吐起来。
陈寡妇就这样在街上跑了很长时间,直到整条街到处都充斥了血腥味,我和我父亲以及还不知情的母亲都无法躲藏这可怕的气息。
后来,几个派出所的警察把陈寡妇给带走了。到了派出所,陈寡妇不愿意把施水的头交出来,那几个警察也拿她没办法,于是就让她坐在后院子里。然后就没人再去搭理她了。晚上,她也不睡觉,她就对着施水的头嘀咕着些什么。
两天后,警察们开始着手调查这件事情了。
他们首先去了“包拯”家。他们刚进院子就瞧见“包拯”了,他黑黑的皮肤在太阳下闪闪发亮。他正躺在一张躺椅上安静地听他父亲说故事呢。
“你儿子这几天和施水一起玩过么?”一个警察问。
“儿子,你认识一个施水的人么?”“包拯”的父亲和蔼地问着“包拯”。而“包拯”也没有隐瞒,他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但我儿子已经很久没出去了,他的腿骨折了有半个月了。”他说这话时就已经把“包拯”的裤管给撩开了,露出来的是裹在小腿上的厚厚的石膏。
一个警察伸手摸了摸“包拯”腿上的石膏,在确定了那是真的石膏后他说:“那没你的事了,我们再去其他地方查。”
这几个警察在一天的时间里,几乎走遍了所有和施水差不多大小的孩子家。其中就包括“展昭”、“公孙策”以及一些参与了那次活动的孩子,但他们都以极其高明的办法对付过去了。直到天黑派出所都下班时,这些警察也没有光顾到我家的院子里。
我想我应该很害怕他们的到来。但另一方面,我父亲已经想好了一个极为高明的办法来对付他们。我很想知道,这个看似很高明的办法,到底灵验不灵验。但他们一直到天黑也没来,这让我感到有些失望。
就是那个夜晚,施水死后的第三个夜晚,这件事的可怕性已经在我大脑里完全释放了。我像一个木偶般躺在我母亲的怀中,旁边还有我的父亲,被窝里拥挤得有些无法呼吸。我母亲甚至在半夜里,被这拥挤的被窝给热醒了,她把我从怀里给丢了出去。那时,她和父亲好像都飞走了。于是,我开始感觉到了孤独,恐惧就在这时笼罩我的睡眠了。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感觉到恐惧,它像一把尖刀很明显地在我的人生中划下了痕迹。这让一个平凡的人,在之后的多年中拥有了无数无眠的夜。
我时常翻开我童年时仅有的几张照片,我觉得我那时的摸样,并不是多么地能让人感觉到怜悯。但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包拯”开堂审理案件时,我几乎都是作为原告也就是受害者出现在公堂之上的。
那天中午,我们一帮人聚集在麦场上玩耍。奔跑中,“包拯”手中的棍没有打准我的屁股,却打到了我正快乐地摆动的头,于是我就坐在稻草堆上哭了起来。他为了把我哄好,并且让我不再继续用哭声打扰他玩的兴致,便召集了人马准备升堂办案了。他说我可以随便找一个人告,他都会酌情处理。他接着附在我的耳朵上说,会把被告的那个人的屁股打烂。于是我开始破涕为笑,沾沾自喜地寻找起了目标。
施水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的视线的,他叼了一根稻草向我们这边走来。他比我们之中最大的都要大上两岁,他比我要大上五岁;他比我们之中最高的都要高出一头,我看他时要把头抬得很高。平常他并不跟我们在一起玩,并且在我们落单时,他还会揍上我们几拳。当我们聚集人马时,又已经找不到他的影子了。于是我们就相互对对方说,施水看见我们害怕地溜走了。我们对他有一种痛恨至极的态度,看见了他仿佛就像看见了日本鬼子。
我看了看施水,又转过头看了看“包拯”。我向“包拯”使了个眼色,接着他便朝我点了点头。虽然我们都还不知道,施水为什么会如此大胆地靠近我们这帮人。我朝着一帮人大喊:“快抓住施水这个坏蛋,让我们的包青天把他给斩了。”
我首先冲了过去,接着一帮人就都冲了过去。施水当时似乎并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被我的几个伙伴按在地下,动弹不得。
“妈的,你们是不是都活得不耐烦了?黑蛋你还不叫他们放手?”施水并没有怎么去挣扎,他轻蔑地看着站在他面前的“包大人”。
“你他妈别跟老子装,你平日里不是很牛逼的么?现在再起来牛给我瞧瞧。今天我就要为民除害把你给斩了!”
“你们以后都没好日子过了。”施水面无表情地对我们说。
“你他妈的还在啰唆什么,先给我打上五十大板再说。”“包拯”对一些小一点的手下吩咐着。
接着,那些人就都拿着树枝朝施水的屁股打去,施水开始还用力地挣扎,甚至有好几次几乎都要成功了。但当他意识到我们手里那些细弱的树枝,对他并不会带来多大的伤害时,他就停止了挣扎,并笑嘻嘻地看着我们在他旁边跳来跳去,仿佛我们正在为他表演着一场很搞笑的喜剧。施水或许从一开始就没把我们放在眼里,也没想过我们敢做些什么。而事实上,我们最后什么都做了。
打完了五十大板后,“包拯”又吩咐其他人把铡刀拖上来。铡刀因为在前些天才铡过草,所以显得异常锋利,在阳光的照耀下有些耀眼。这个家伙显然要比那些细弱的树枝威猛得多,但施水还是没有显示出我们所期待的那种恐惧的表情,以及求饶的呼喊。
“包拯”一开始想要把铡刀定位在虎头铡上的,但我们大多数人都一味地反对这样的决定,因为在平日里拿我们做犯人开铡时用的都是狗头铡。“包拯”低下头想了想平日里挨的拳头,又看了看被按在底下还得意洋洋的施水。
“他的头怎么能配得上狗头,至多只能算是个虫头,而且是个臭虫头。这铡刀就叫虫头铡吧!”“包拯”为了他的提议得意了好半天。
“你和你们以后都没好日子过了!”施水看着“包拯”又看了看我们,笑嘻嘻地说。
“去你妈的,你没以后了。”“包拯”吃力地把“虫头铡”拖了过来。“把这个混蛋给我架上去!”
“不用你们架,老子自己上去。”施水毫不在乎地就把脖子伸了上去,还在上面转了两下。现在想来,他那时的表情,似乎还真有些英勇的味道。
就是这两下,已经让我们愤怒之极了。我们明显地感觉到了,施水对我们的毫不在乎。其实,我们原本只是想吓唬吓唬他。一般来说,我们每次演到这里就会停止了。可今天一直没有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而我们又为了自己幼小的面子一直不肯罢休,继续和施水斗争着。
多年后,我一直在想,我们当年为什么在施水的眼中会那么的不济。
施水扭动头颅的时候,让我想起了我家树上的大青虫,样子极其丑陋而且还装了一肚子坏水,而我又时常站在树下把这些虫踩死,它们肚子里的绿色液体会进得到处都是。于是我跑到了施水面前,朝着他的屁股踩了一脚,他被吓坏了,“哎呦”的叫了一声,这声音和青虫死在我脚下时所发出的声音几乎无异。接着,我便笑了起来,而且笑到了岔气。
施水被我突如其来的一脚吓到了,他仿佛意识到了事情的一些可能性。他开始用正眼看我们,他发现我们个个都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于是他就开始一本正经地看这件事情了。片刻后,他开始拚了命地挣扎起来。接着,我们所有人都上去了,但还是按不稳他。
当时我们就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他逃脱,一旦被他逃脱后,我们就没好日子过了。我们好多人都在努力地按着他,而他则在拚命地挣扎,又好多次他都几乎要挣脱了,但又被我们好多人的努力给压制下去了。
多年后,我在想,一个人拼命的时候似乎是什么也无法阻挡,除了死亡。
施水一个人拚命的力量最终还是战胜了我们一帮人努力的力量,他两只手都挣脱出来了,并且一拳挥舞到了“包拯”的脸。我们都一下子变得不知所措,我当时还骑在他身上笑呵呵地捶打着他的脑袋。
“包拯”的鼻子就在这个时候流出了鲜血。血流了他满嘴都是,他一下子变得愤怒起来,他操着拳头奋不顾身地朝施水打去。我们看着“包拯”满嘴的鲜血,似乎联想到了自己也将会有满嘴鲜血的一天,于是我们就都像“包拯”一样奋不顾身起来。那时,施水的心情已经从拚命退步到愤怒了,而那时我们也是愤怒的心情,所以我们很快就占了上风。
多年后,我一直在想,施水的死,其实完全是一种巧合。换一种说法说,完全就是他命中该死。
施水在争斗中,很多次都被我们打倒在地,我们也被他打倒在地。根本没人知道,是谁在施水倒在地下时,再次把他的脑袋推上了铡刀,又把铡刀顺势给压了下来。我们所知道的就是,施水的头像一把枯草一样被干净利落地铡了下来,之后鲜血就像火山一样爆发了,而且喷得很有气势。
之后,我们便像一群惊弓之鸟般狼狈而逃了。我们已经把胜利的喜悦抛到了九霄云外。
当那几个警察调查完所有人家的孩子后,就顺理成章地走到了我家院子门外。这已经是事发第五天了,我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来得这么晚。我父亲在发现他们后,便远远地迎了上去,他们在我家院子外攀谈了起来。我之前并不知道我的父亲和派出所的这些人还有来往,可现在看来他们私下的确有过来往,否则我父亲也不会笑得那么灿烂。
这几个警察顺着我父亲的手指微笑着看了看我,他们从始至终都没有进过我们家的院子,也没有和我说过任何一句话。我父亲两天教我的那些话也就根本没有派上用场,那个看似高明的办法也就随着我父亲的三言两语付之东流了。
我并不知道陈寡妇是什么时候开始做寡妇的,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搬到这里落户的。而我父亲则清楚地知道她是从何时做寡妇的,也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搬到这里落户的。
在我还没出生前,甚至我母亲和我父亲还没结婚前,陈寡妇就跟着她丈夫来到这里了。那时,她的皮肤还很细嫩,并且还挺了一个大肚子。据很多人推断,陈寡妇就是一个跟人私奔的女人,因为那个姓施的男人是个挑着扁担四处闯荡的卖货郎。
他们似乎觉得这里是个好地方,于是就在这里安顿了下来。姓施的男人肩上的扁担也在这里变成了一个货物很齐全的杂货店。但他们却很难赚到这个地方的钱,这是个姓氏单一的地方。在他们搬来以后,这里似乎只存在两个姓氏,包括我们的姓和施姓。一段时间后,施水便从陈寡妇的肚子搬进了这个地方。他好像从小就在为他的姓氏而感到不满,于是他便整天和我们作对。
我时常在想一个问题,如果当年不是我们杀死了施水,而是施水杀死了我们其中一人,那又会是一种什么结果。我想,那结果一定要比现在的这种结果要复杂千倍万倍。
很多年后的一个春节,我父亲吃着我老婆给他包的饺子,向我说起那天警察为什么没有盘问我的真相。
在施水死后的第四天,我父亲找到了“包拯”等一帮人的父亲,他们称兄道弟地聚集在一起商量着对策。那时,他们已经知晓陈寡妇疯了的消息。但他们并不知道如果事情真相一旦被揭露后,我们这帮未成年杀人凶手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至今他们还是不知道。他们只知道带头的情节会比较严重,受到的惩罚也会比较严重。
于是他们开始讨论到底哪些人属于带头的人。“包拯”的父亲顺理成章地成为第一号带头人物,因为我们都是跟着他儿子混的。“包拯”的父亲也并没有辩驳那么多,他甚至还为他儿子在我们之中特殊的地位感觉到骄傲。我父亲是这么说的,但我觉得那不应该叫骄傲,只能说是他要了他那张比他儿子稍大一些的面子。
接着,便又按着官衔一直排了下去。直到排到最后我这个原告为止。我父亲说,他们一开始并不愿意把我放到最后的位置,但一时半会又不能找到一个确切的位置让坐进去。由于我在这支队伍之中没有官衔,而且年纪又是最小,他们索性就让我坐在了最后。
我最终成了整件事过错最小的人,这得归功于我父亲过人的交谈技巧。这也从一方面说明了我父亲想法的高明之处,我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萌发出对他的无比崇敬之情。我那时几乎敢断定我父亲一切的决定都是正确的。
“你准备给多少钱?”“包拯”的父亲站在我父亲面前询问。
“那你准备给多少?”我父亲反问。
“反正不会比你多,但也不会比你少。”
“那你认为谁家的孩子过错最大?谁家的孩子过错又最小?”
“你不能按照这个来评判!你难道不懂‘五十步笑百步’的道理么?”“包拯”的父亲刚说完这话,就觉得这话说得有水平到了极点,他双眼盯着我父亲。而我父亲则表现出了一副极为不解的表情。
“你还真说对了,我的确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也根本没听说过。但请你放心一点,我不会出比你少的钱的,但我也不会多出。不过你得承认我儿子的过错最小!”
就这样,我父亲从口袋里掏出了和其他人一样多的钞票,放在了中间的桌子上。他看着它们安静的和其他一样皱巴巴的钞票躺在一起,他觉得他这些钱花得最有价值,因为它们换来了一个最为渺小的罪名。
我父亲说到这里时,已经表现出了一副索然无味的表情了。于是,我就给他敬了一杯酒,以表示我对他的感谢之情。这杯酒在他肚子里转了一圈后,就安稳地流进了他的膀胱。这时,他仿佛由这杯酒想起了什么。他又开始兴致十足了,并向我诉说了多年前的一场酒局。这场酒局与那件事件的终了,存在莫大的关系。
那是场异常盛大的酒局,参与者众多,多到我父亲无法想起的地步。由于我在整件事件中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物,所以我父亲也就被安置在了一个极不起眼的位置,和一群中年妇女坐在一起。
“包拯”的父亲首当其冲,在一群土匪似的人中,拥有了最多的空酒瓶。我问过我父亲,那些人当时喝酒时是什么表情时,我父亲就是这样对我说的,他们简直就是一群土匪。在那个鸟都难生蛋的年代,那样放肆地喝酒的确是一种百年难遇的事情。
当这些人都酩酊大醉地如一堆没人要的衣服,横七竖八地堆叠在地下后,我父亲开始有些后悔了。那次,他一滴酒也没喝到。他在酒局散后,也没找到一个还有一滴酒的瓶子。他很是失望,双眼流露出孩子在新年一无所获时的表情。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父亲都在对我发牢骚。“你个败家子呀,老子把未来三年的酒钱都给出去了。老子为了给你换个最小的罪名,那天连一滴酒也没喝到。”我为此也内疚了很长一段时间。那段时间里,我父亲时常在饭前,把白开水倒进酒盅里,并且像喝酒一样快活地喝下去。
酒局进行到尾声时,“包拯”父亲他们已经倒了,而中间桌子的几个客人还在兴奋地叫唤着。这时,“包拯”的母亲和其他人的母亲,就顺理成章地接上去了。当红色的潮水刚刚爬上她们的脸上时,这些客人就已经倒在了她们身上。
迷迷糊糊中,这些客人嘴里嘟哝着要回去,并且还声明有公务要办。接着,喝了两杯酒,满身热血的女人们,就自告奋勇地架起了他们。
她们每两个架着一个贵宾,艰难地走在漫长的街道上。客人的手,在她们丰满的胸部、细软的腰间来回抚弄着。在穿过了漫长的街道,到达派出所门口后,她们的脸上已经完全呈现出了一种玫瑰的红色。
她们把这些贵客稳当地安置在派出所里后,又从口袋中掏出了包括我父亲的那些皱巴巴的钱在内的钞票,它们也被安稳地放置在了贵客们的口袋里。她们喜悦地看着,贵客们和这些皱巴巴的钞票一起安稳地睡去。之后,她们扭动着丰腴的屁股离开了派出所。
由于我在整件事中的微不足道,我母亲根本就没有机会参加上那场盛大的酒局,她也就根本没有机会为这个事件贡献一点力量。这又让我那没有喝上酒的父亲,感觉到了一丝安慰。
前几年的一个冬天午后,我的身体在镇上的澡堂里,舒服地泡了两个多小时。当我拖着懒散的身体走到凛冽的西北风中时,我再次看见了陈寡妇。那或许是她这辈子第三次坐上单独为她准备的汽车。第一次是多年前她被我父亲他们送往县城的精神病院;第二次是她被我父亲他们从精神病院接回镇上的养老院。那时,她俨然成为了我们庞大家族的一员,她呆滞地站在我们中间,仿佛是我们的亲人。
她所坐的车子在冷风里呼啸而过,那是辆火葬场的车子,它向县城的方向驶去。我站在澡堂的门口,注视着车子从养老院那边向我驶来。我看了看四周,本来还有说有笑的街人,顿时全都不出声了。我突然意识到这条街上不止我一人在注视那辆车子。
那次相遇后,我知道我将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她了。
“陈寡妇死了。”我对着正在晒太阳的父亲说。
父亲长叹了一声,没说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