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产学研合作基金新模式
2006-12-16万荣金勤献刘嘉
万 荣 金勤献 刘 嘉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指出,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之一是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指出,我国应该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由此可见,实施产学研合作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地位。
清华大学科学技术开发部(以下简称”科技开发部“)作为清华大学与国内企业科技合作的具体管理部门,除了积极参加各地举办的项目洽谈会、成果交易会以及进行企业调研等常规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工作之外,还不断总结探索,逐渐形成了一些清华大学与地方政府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新模式,如与地方政府联合成立产学研办公室的模式以及基金模式等。关于与地方政府联合成立产学研合作办公室的模式已有另文专门介绍,此处不再赘述。本文主要介绍基金合作模式。
“校地联合主导、校企共同受益”的基金新模式
为了避免传统的“地方政府主导、企业直接受益”基金模式的上述缺点,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于几年前开始尝试“高校与地方政府联合主导、学校教授与企业共同受益”的新的基金模式,该模式的基本介绍如下:
基金来源与管辖:基金由地方政府提供设立,划入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帐下进行专门的财务管理。科技开发部与地方政府指派的职能部门(一般是当地的科技局)共同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双方共同管理该基金,具体工作以学校的科技开发部为主,所以说该模式是“高校与地方政府联合主导”的,而不是地方政府独立主导。
资助对象与方式:基金的资助对象一般是在当地合法注册的企业与学校进行的科技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直接从学校科技开发部帐下划拨给与当地企业签署了技术合作合同的教授,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当教授收到资助经费后,当地企业即可减少支付与资助金额等额的费用给教授,因此,该模式是企业与教授共同受益。在该模式中,尽管基金是直接划拨给教授而不是企业手中,但对于真正进行产学研合作的企业,其技术开发费用也得到了补贴,因此该模式对引导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与传统基金模式一样有效。
基金申请与评审: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地方的产业结构和技术需求起草和发布基金申请指南,已经开展合作或者准备开展合作的企业和教授共同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基金申请。基金管理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合作双方已经正式签订合同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资助项目名单并确定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与比例:基金的资助额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资助比例不超过企业与教授签订的技术合同额的50%。特殊情况需报请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后方可突破常规额度或者比例。
上述基金模式与传统基金模式的最大区别在于基金的支付方式,即由传统的“企业直接受益”的模式转变为教授直接获得地方政府补贴给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经费,完全避免了传统基金模式中可能出现的企业不将政府补贴实际用于产学研合作的情况,杜绝了虚假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使得政府提供的基金确实用在了促进校地产学研合作项目上,促进了地方经济、科技的发展。
按照上述基金新模式,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在两年前和辽宁省鞍山市成立了“鞍山清华研发种子基金”,首批基金已经全部用于资助双方合作的科技项目,支持的项目多达50多项,大大促进了鞍山市和清华大学的产学研合作。目前该基金的第二批资金已经到位并已开始申请。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该基金还可以随时增加。此外,今年安徽省铜陵市也按照上述基金新模式与科技开发部设立了产学研合作基金,专门用于支持铜陵与清华大学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目前该基金已经开始正常运转。
“基金+基地”双重牵引模式
在上述新的基金模式实践的基础上,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更进一步,与无锡市锡山区合作,设立了 “无锡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成立了“清华大学无锡成果转化基地”,提出了“基金+基地”的双重牵引模式,大大促进了无锡市与清华大学的产学研合作。
该模式中的基金与前述基金新模式基本类似,但更加强调成果的产业化。在无锡基金中,清华大学的教师根据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基金申请指南,只要承诺利用该基金的资助进行科研开发而获得的成果优先与锡山的企业合作,优先在“清华大学无锡成果转化基地”进行转化,就可以以独立申请人的身份单独申请该基金。即,当该教师手中的项目还没有在锡山找到企业进行合作,而仅仅是有可能在锡山产业化时,只要该教师同意在锡山优先产业化,该教师就可以独自申请该基金。这样的申请模式,使得无锡基金所资助的项目往科研的上游领域移动,所资助的课题既可以是马上就能够和企业合作进行产业化的,也可以是比较超前的、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以后才能够和企业合作进行产业化的。这样能够为无锡的发展提前储备一批具有一定前瞻性的科技项目。
此外,与无锡基金配套的还有“清华大学无锡成果转化基地”,该基地可为清华大学项目的产业化提供很多优惠条件,实施该项目产业化的企业能够得到很多政策、资金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从而也能够牵引企业加强与清华大学的产学研合作。基金的牵引加上基地的牵引,因此“基金+基地”的模式是一个双重牵引模式。
实践证明,上述“校地联合主导、校企共同受益”的新的基金模式以及“基金+基地”的双重牵引模式,都大大推动了学校与地方政府的产学研合作,更好促进了清华大学发挥“服务社会”的职能,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背景
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一般都设有一定的科技合作引导资金,这些资金专门用来资助和补贴当地的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有关活动,其中包括大量的企业与科研机构开展的产学研合作。这些资金一般都是由当地政府直接划拨给企业,降低了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成本,从而引导和促进了企业与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这样的基金操作方式是一种目前较为常见的模式,在该模式中,尽管在分配资金时地方政府一般会征求相关科研机构的意见,然后再确定资助企业的资金分配方案,但分配资金的主体是地方政府,相关科研机构仅仅起到参考的作用。另外,在该模式中,直接接受资金的主体是企业。因此,我们可以称这种合作模式为“地方政府主导、企业直接受益”的基金模式。这一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总体上对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局限性,突出体现在部分企业一旦拿到政府资助其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科技资助基金后,并不实际履行与科研机构事先订立的产学研合作协议。这样,基金就不可能真正起到引导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