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考古文化研究的力作
2006-11-24邹芙都
邹芙都
吴城文化是指分布在赣江中、下游鄱阳湖以西的赣北、赣西北、赣中地区的一支商代地方青铜文化,该文化在中原商文明的启发下产生,带有浓郁的中原商文化色彩,同时又具有自身鲜明的地方特征。吴城文化作为长江中游首次命名的考古学文化和商时期长江以南唯一的文明中心,对深化整个长江中游地区商时期青铜文化的区、系、类型,中国青铜文明的区域布局,商文化的南渐历程等问题的认识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自1973年樟树吴城遗址发掘及1981年首次提出“吴城文化”(1)命名以来,学术界对吴城文化调查发掘和研究投入了诸多关注,相继发现了铜岭商周矿业遗址、新干县大洋洲商代遗存等200余处吴城文化遗址,以这些遗址为材料基础,吴城文化研究被推向了一个纵深领域,不仅在吴城文化的性质、地位、内涵、族属,大洋洲遗存的性质、年代、器物群研究,瑞昌铜岭铜矿石的去向,吴城文化的陶文、经济等不同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而且从地层学和类型学上基本确立了江西商代考古的时代标尺,为全面认识、解读吴城文化、江西商代考古文化及长江流域商代文化全貌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综观以往吴城文化研究概况,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作进一步深入研究与探讨,如吴城文化的分期问题、吴城文化的渊源与去向问题、吴城文化诸聚落间的关系问题、吴城文化王陵与宗庙的寻找问题、吴城文化的族属问题、吴城文化的农业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对深入认识吴城文化等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江西省博物馆馆长彭明瀚先生的新著《吴城文化研究》正是在对吴城文化研究概况作全面把握的基础上,依据考古学地层学和类型学理论与文化因素分析法,将吴城文化放在长江流域古代文明进程中并从时、空两条线索进行系统梳理、审视,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可以说,该著是迄今关于吴城文化研究的扛鼎之作,对全面、系统研究吴城文化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由于该著创新颇多,故此只择其一二作简要评述。
一.吴城文化的分期问题
文化分期是在对已有考古材料进行比较、归纳的基础上所作的一种文化发展变化的阶段性判断,是从历时性的角度所建立的一种时间标尺。这一标尺一般而言具有精细、普遍性,能为某一文化的发展确立比较准确的时间参考坐标。因此文化分期是一支考古学文化在研究条件基本成熟的条件下均要开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吴城文化也不例外。1975年《江西清江吴城商代遗址发掘简报》一文最先将吴城遗址分为二里岗上层、殷墟前期和商末周初三期(2);这一分期法后被吴城文化的分期所吸收,如李伯谦等先生将吴城文化分作三期,不同区别在于将第三期的下限改为商末,这一吴城文化“三期说”成为了江西乃至长江中游地区商时期考古新资料断代的重要时代标尺。但是,三期说虽为吴城文化发展建立了一个较为系统的编年框架,然而仍有相当数量的遗址自身分期比较粗疏,或不太准确,对江西商代诸考古学文化间的关系缺乏横向与纵向的全面比较与分析;此外,三期说主要是建立在上个世界八十年代中期以前的考古材料的基础之上,此后,遗迹、遗物的发现较之以往有很大的突破,为江西商代文明的研究奠定了更坚实的材料基础,因而对吴城文化进行进一步的阶段性特征分析和区、系、类型研究便很有必要重新提上议事日程。《吴城文化研究》一著以三期说为基础,对迄今已发表的吴城文化考古资料进行较为系统的归纳与整理,重新确立吴城文化的年代序列,将过去的三期说完善为四期五段说(3),第一期相当于二里岗下层晚段,以龙王岭第一期文化为代表,第二期即原来三期说的第一期,又分为早、晚两段,分别相当于二里岗上层一、二期,以龙王岭遗址第二期、石灰山遗址、瑞昌铜岭商周矿业遗址11号矿井、吴城遗址第一期为代表;第三期即原三期说的第二期,以吴城1974秋T7第②、③层,吴城1974秋ET7第②层为典型单位,相当于殷墟第一、二期; 第四期即原三期说的第三期,以吴城1974秋ET7H8和新干大洋洲商代遗存为典型单位,相当于殷墟三、四期。四期五段说主要依据吴城文化典型单位层位关系和典型陶器的特征及其组合方面的差异,并与中原地区同时期遗址出土物相比较而提出,较之三期说更符合吴城文化遗址发掘的实际情况,分期时段愈加精细,这对吴城文化研究、江西商代考古乃至长江中游地区商代考古文化研究将产生重要影响,并逐步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
二.吴城文化的族属问题
关于吴城文化的性质,学术界素有争议,或主张中原文化论,认为是中原商文化的一支,或主张土著文化论,认为与商文化明显不同,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这一问题的焦点牵涉到吴城文化的族属。关于吴城文化的族属,争议颇大,主要有中原商文化中南来的“雀”、“其”、“三苗”说,南方土著的“扬越”、“干越”说,等等,莫衷一是。由于缺少确凿的文献记载,因而要解决吴城文化的族属问题,必须借助考古新材料方能找到突破口,彭明瀚先生正是从这一视角来试图解决此问题。1989年新干大洋洲发掘出了一件青铜伏鸟双尾虎形器,该虎型器非鸟非虎,无法与现实生活中的动物品种匹对,因而是为一件神器。彭先生结合先秦文献的相关记载,运用神话学的知识对其进行了破译,指出这一神器是后世枭阳神话的艺术母题,枭阳是族氏名,地望在南方,是吴城文化的创造者,同时与夏代以来不断南迁的三苗以及夏末商初迫于商人追剿的夏人支系虎氏、戈氏等共同创造、繁荣了吴城文化。此一观点虽不能说对吴城文化的族属问题作出了终结性的回答,但较之以往纯粹的北来说或土著说更具科学性,这也能很好地解释吴城文化兼备中原商文化色彩与地区特色这一文化现象。
三.吴城文化的农业问题
已有考古材料可以证明,吴城文化是一支以经营农业为主的商代文化,农业是吴城先民社会经济的基础部门。对吴城农业的研究,不仅能对吴城文化的经济状况、社会构造作全面深入认识,而且能对中国农业考古作出重要贡献,如关于稻作起源问题、商代是否大量使用青铜农具问题等等。稻作起源问题是农业考古中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关于中国稻作的起源,主要有外来说和本土说(其中又有华南说、云贵高原说、长江下游说、长江中游说、黄河下游说、长江中游—淮河下游说等)(4),彭先生结合稻作农业起源的基本理论和江西吊桶环遗址、仙人洞遗址的稻谷标本进行分析,指出江西是中国稻作农业的重要起源地之一,早在12000多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末期,该地的居民已开始采集野生稻,新石器时代初期,出现了栽培稻,距今7500年左右,栽培稻完全取代野生稻。赣鄱地区先民稻作农业经历了从简单采集野生稻穗——有意识照料——人工栽培三个阶段。这一研究不仅廓清了江西稻作农业的发展历程,而且为中国稻作起源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作出了新的判断。此外,关于商代是否大量使用青铜农具的问题,也是学术界争议颇多的一个问题,主要有是否两个方面的回答。该著结合江西新干大洋洲出土的大量青铜工具这一客观事实,指出商代吴城地区已大量使用青铜农具,也正是青铜农具的大量使用才使赣鄱地区出现了以吴城为中心的强大的政治集团。同时,彭先生以此延伸,对青铜农具普及的条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切实的证据来支持青铜农具在商代大量使用的观点。虽然我们还不能因吴城地区大量使用青铜农具而断言商代在全国范围内已大量使用青铜农具,但这一典型例证研究对解决商代是否大量使用青铜农具、回答商代农业经济非常发达的原因作出了有益探讨。
注释:
(1)李伯谦:《试论吴城文化》,《文物集刊》第三辑,文物出版社1981年。
(2)江西省博物馆等:《江西清江吴城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75年第7期。
(3)此看法又见于彭明瀚:《赣江鄱阳湖区商代文化的区系类型研究》,《考古》2004年第3期。
(4)陈文华:《农业考古》第22-30页,文物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