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货运整治“驻点经营”
2006-10-20季奇武
季奇武
浙江省是货车外挂的“重灾区”,温州市是浙江省货车外挂的“重灾区”,面对车辆外挂、外籍货车长期驻点不规范经营,面对国家税费大量流失和道路安全隐患,面对社会应急体系难以建立,管理部门的货运市场整治势在必行。
温州市相当一部分经营者挂外地牌照经营货运业务,造成本地货运业萎缩,公路养路费、公建金、运管费、车购税大量流失。据统计,到2005年底,市区有营运货车7200余辆,其中5T以上大货约3920辆,其中待征1500辆、报停1034辆,实际在营运的5T以上大货不足1400辆,而在这1400辆车中再减去集装箱货车、危险货运专用车、水泥搅拌车和水泥散装车,所余数量很少。
在温州这个市场经济发达、货源丰富的城市,货运车辆严重萎缩,这是极不正常的。据了解,温州大货外迁或直接入户外省,主要集中在安徽、江西、河南及湖北,据推算,温州市营运货车在安徽黄山一地落户高达6000余辆。营运货车大量流失,一方面流失了无法估算的规费、税费,另一方面严重干扰了温州市正常的货运市场秩序。
破除“驻温经营”假象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提出了“驻点经营”概念,有效破解了外挂车治理难题,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非本省注册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本省驻点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的,须到本省营运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登记,并按本省规定缴纳规费。”
整治货运市场秩序是构建和谐社会,是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需要。浙江省是货车外挂的“重灾区”,温州市是浙江省货车外挂的“重灾区”,外挂车辆的年审、季审只需交点钱,盖个公章即可,车辆技术状况根本得不到有效保障,常带“病”行驶,超载严重,给交通运输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外挂车辆由于车主身份与行驶证不符,发生交通事故时,若驾驶员逃逸,就会给交通事故的处理造成很大障碍,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对于这种严重危害人们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只有坚决治理,才能构建好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们群众的根本利益。
整治货运市场秩序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由于外挂车辆的营运成本低,便采用低价与本地车辆争夺市场份额,形成不公平竞争,使本地货车生存和发展空间受到挤压,扰乱运输市场秩序。遭受不公平竞争的当地车辆被逼无奈,也纷纷外挂,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在温州这样一个市场经济发展,制造业非常发达的地区,货源十分充足,但本地5T以上货车却流失殆尽,又造成了外地货运车辆“驻温经营”的假象。
专项整治的基本要求
货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一项重要的行业管理工作,是对道路货运市场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的一次重大行动。首先要保护好合法经营,在外挂车辆遍布温州货运市场每个角落的今天,本地货车在步履艰难中求生存实在不是一件易事,所以对这些守法经营的业户要保护好,服务好;其次规范驻点经营,对驻点经营的认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省《道条》对“驻点经营”的规定为标准,驻点登记要按照《外(省)市货运车辆在浙江省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驻点经营的车辆按规定征收规费;三要打击非法经营,对外籍营运车辆在温州市驻点经营,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缴纳规费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通过“保护、规范、打击”达到外挂车辆回迁、规费回流、货运秩序好转、无序竞争得到有效遏制的整治目标。
在货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中,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有四项,一是负责牵头组织公安、税务、工商、经贸等部门联合对驻点车辆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二是研究调整现行公路规费和通行费征收政策的可行性方案,提出科学合理、有利于货运运力结构调整和道路货运市场健康发展的行业政策;三是在公路征费稽查站、超限超载检查站等场所联合公安等部门布控稽查;四是依据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对驻点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货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地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根据总体部署,密切配合,按各自分工确定目标任务,提出实施方案。力争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建立起对驻点经营车辆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道路货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交通各级各部门要以整治大局为重,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运管、稽征、路政协调一致,积极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和指导,把部门行为变为政府行为,创造全面打击外挂车辆的大环境,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交通挂帅的整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