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似金
2006-09-18游本根
群众 2006年8期
游本根
山西省翼城县两板村党支部书记李鸿海身患晚期贲门癌后,仍向村民践行六个诺言:修大桥、铺油路、兴建农贸市场、嫁接红枣、建教学楼和上高灌。如今,李鸿海将六个承诺一个不落地兑现了,他所在的村也成了远近闻名的小康村。
李鸿海在贲门全切、胃切除3/4、食道切除15厘米、肝切除一叶、儿子因车祸早夭的情况下,还照下“遗像”,督促自己赶快把承诺给老百姓的事办完。用他的话说,就是“我不会讲什么道理,做人就要讲诚信,答应群众的事就一定要办到。”朴实的语言,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当干部的就必须视群众利益为本,视诚信为金。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常常是承诺的巨人,践诺的矮子。他们之所以只诺不践、诺而少践,或违诺践私,说到底,就是缺乏像李鸿海那样的为民、亲民意识,缺乏带领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因此,要凝聚民心士气,促进新农村建设,这些领导同志必须认真补上群众感情和“做人就要讲诚信”这一课。
一位先哲曾经说过:说一打漂亮话,不如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言必行、行必果;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是我党实事求是作风的本质体现,是对群众负责,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的客观要求。领导干部上任宣誓或会议表态,一旦向群众作出了做好事、办实事的承诺,就必须“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就必须立行实践,一诺千金;就必须竭尽全力,甚至向李鸿海那样不惜用生命诠释当初的诺言,以激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坚定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新农村的信心!
时下,我国各级地方党委都已或正进行换届选举,新当选的各位领导人,在向党、政府和人民群众宣誓并作出承诺时,一定要以李鸿海为楷模,做个有诺必践,言而有信、真心为群众谋利益、带领群众奔小康的好领导。
责任编辑:刘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