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流的法则
2006-07-29麦冬
时文博览 2006年7期
麦 冬
潮流的法则: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在时下的生活中,你可以不懂历史,不懂文化,但你不可以不懂时尚。
你可以不懂蹴鞠,但不可以不懂足球明星罗纳尔多。
你可以不懂青铜器,但不可以不懂MP3、NB、DC等一系列英文字母在谈资里炫耀的这些电子产品令人眼花缭乱的更新符号。
你可以不懂徐霞客,但不可以不懂五一旅游。
因为,你一旦不懂,就会可悲地沦为“落伍”的另类,招来漠视和一脸夸张的目光。那眼神,就似在打量出土的文物。
不管你兜中瘪胀,不管你对黄金周旅游有没有兴趣,黄金周一到,你就得拿出热情来聊旅游,因为这一时期,旅游是一种时尚和潮流,并且你还要放开了说,加上幸福的表情,说起某处风土人情,要如数家珍,显出谈资丰富,见识广博的气度。
其实,不是所有的人都愿去旅游。
其实,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去旅游。
其实,不是所有的口都想对旅游夸夸其谈。
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状况,都有不同的兴趣。
但是,可悲的是,潮流却要让所有的人追随,否则,它就鄙视你,给你以伤害,它不能容忍有谁置身其外。不仅仅是旅游。
让潮流成为生活规则,是商业社会的核心需要,它就像一把大勺子,每个人都是它勺子里的烹物,只不过炒作出来的不是美味,却是一个又一个无端的潮流。
你要么在潮流中陶醉地眩晕,要么在潮流中苍白地幸福,否则,就只剩下它制造出的寂寞了。
英国诗人纪伯伦说,不要以为在跛子面前装跛就是善。而潮流就是在跛子面前故装跛行的人!
(选自《大河报》2006年5月17日)